首頁 > 美男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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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只要是不寫稿的時間,她幾乎都耗在陽台上,也有了一些發現。

  雖然經過大翻修跟整頓,但是餐廳似乎只有一層樓,一般剛開幕的餐廳都會做些優惠活動、打打廣告,秘密?人文餐館卻顯得異常低調,不但沒有廣告,也沒看到祝賀的花圈花籃,地點位在巷子內,本來就不太顯眼,幾天下來,光臨的顧客更是少得可憐。

  這時,天空下起濛濛細雨,放眼望去是一片灰色,杜若琳摸了摸平坦的肚子,感覺有些飢餓,不過實在不想騎著小綿羊出去覓食。

  突然,她又想起張澈那張完美的俊顏,內心莫名的感到緊張。

  「杜若琳,你真是一個好色的女人!」她好笑的嘲弄自己,少女懷春的幻想終究不敵飢腸轆轆,站起身,穿上及膝的針織寬洋裝,套上短靴,提起筆電,走出家門。

  秘密?人文餐館裡頭連一個客人都沒有,只有一張桌子旁坐著一名女服務生跟金俊元,兩人的面前各擺了一台筆電,玩得不亦樂乎。

  「金大叔,今天的生意還是一樣的差耶!」曉芹是店裡唯一的服務生,同時兼顧吧檯和廚房的工作,她忙不過來的時候,金俊元會幫忙,只可惜開張這幾天,能幹的她一個人就綽綽有餘了。

  「沒差啦!老闆很有錢。」金俊元明瞭張澈開這家餐廳根本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接近某人的手段。

  不過他不明白的是,以張澈的條件,要什麼樣的女人沒有?只消勾勾手指,大家都搶著飛撲,又何必迂迴的開餐廳,等待對方靠近呢?

  「是嗎?這幾天老闆的臉都很臭。」曉芹沒遇過像張澈這樣的老闆,當初她來應徵的時候,只抱著小小的希望,沒想到老闆給的薪水超優渥,而且上班時間也很彈性,如果她趕著上課的話,就直接關上店門,搞得好像她才是老闆。

  不追求食物美味,也不執著生意興隆,這家餐廳變成了她唸書、練習調飲跟廚藝的地方,工作環境極佳,愜意得不得了。

  「張澈的臉哪時候和善過了?他是標準的面惡心善。」金俊元哈哈大笑。

  「金大叔,你的中文造詣還真是好得超出我的想像。」曉芹不可思議的盯著他那張正統的韓國人臉孔。

  「當然,我從張澈十歲那年就認識他,當然要好好的學習中文羅!」金俊元很驕傲,為了成為優秀的經紀人,他可是精通各國語言呢!

  「十歲?」曉芹嘖嘖稱奇,眼角餘光瞄到門口似乎有人影,立刻雀躍的跳起來,主動上前打開門。「歡迎光臨,快請進。」

  「呃……謝謝。」杜若琳抱著筆電走進餐廳,在落地窗旁的角落位置坐下。

  雖然沒有其他客人,但是她喜歡這裡簡單潔淨的裝潢,天花板的藝術水晶燈照耀出微黃的光線,深咖啡色的木桌和米色同款座椅給人很舒適的感受。

  她尤其喜歡看著行人走來走去,平常寫作的時候也有中途發呆的習慣,這家餐廳給了她十分貼近的舒服感,她想,以後應該會經常光顧這裡。

  「小姐,這是我們的菜單。」曉芹笑吟吟的說,遞上菜單跟一壺檸檬水。「需要點餐的時候,可以叫我喔!」

  「那個……」杜若琳從口袋裡掏出餐券,「請問一下,這是否有使用範圍?」

  「這是什麼?」曉芹接過那疊餐券,露出迷惘的神情。「你是不是弄錯了?我們店裡目前沒有……」

  金俊元跑過來,用屁股把她撞到一旁。

  「小姐,你好,這本餐券適用全餐廳,沒有任何限制,請你慢慢的看菜單。」

  終於來了!他的眼瞳熠熠生輝,隨即將不明所以的曉芹帶到吧檯裡。

  「金大叔,店裡什麼時候有出餐券?」曉芹不解的問。

  「你差點露餡了。」金俊元笑得很詭異,「我告訴你,擁有這本餐券的人可是老闆很重要的貴賓,你要好好的款待,以後只要這位小姐來,記得都要用心服務,知道嗎?」

  「欸?難不成是老闆的……」曉芹的手指在胸前比劃出一個愛心。

  「真是聰明!老闆可是千里迢迢從韓國飛來台灣尋找真愛,你得想盡辦法留住這位貴賓,讓她愛上這裡,以後才會常來。」

  曉芹天生沒什麼浪漫細胞,只能傻傻的頷首,表示瞭解,看著金俊元開懷的衝上樓,準備將這個大好消息告訴老闆,突然覺得自己的責任好重大。

  如果杜若琳懂得張澈的心,就會知道要當個真正的偷窺狂,還得跟他多學習才行。

  她從自家陽台上關注的是秘密?人文餐館的門面,卻沒發現餐廳二樓的陽台上也有個男人時時刻刻的注意著她。

  從幾天前被她關在門外之後,他的心情一直很差,反覆思索著,自己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是他出現得太突兀?還是她不喜歡他送的點心?她突然關上門,讓他有種被拒絕的失落感。

  當年她遺落的手機,他一直都帶在身邊。

  老實說,他從來沒見過哪個女人比她更魯莽,剛開始他無意強佔她的手機,是手機沒電關機,後來他替手機充足了電,開機之後,卻發現自己再也不願物歸原主了。

  看得出來她很喜歡自拍,相簿裡全是她的照片,各種俏麗的表情都很吸引人,她甚至將私人部落格和私人信箱的密碼都記錄在手機裡,這其實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卻也表示她一定很健忘,才會有這樣的舉動。

  剛開始吸引他注意的是儲存在記憶體裡的MP3,音樂名稱是他演奏過的曲目,播放之後,才發現那根本是他演奏的版本,是否表示她也是他的粉絲?

  但是她沒有認出他,就算他戴著墨鏡,如果真心喜歡一個人,她不可能認不出來……當時,或許是因為這點小小的幼稚負氣心態,他找到了她的部落格,發現她的職業,還有她的心情日記。

  然後他發現自己愛上了她文字的魔力,看著她的照片,突然覺得她可愛無比,一天又一天,對她越來越在意,堆積出想見她的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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