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天平上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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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

 

  「棉被枕頭也有?」

  章孟藜一愣,睜大眼。「糟糕,我居然忘了!我本來就有打算下班要去買,現在……還是我在這裡下車,我去買棉——」

  「不用了,我記得夜市有賣,等等留意一下。」「我們要去夜市吃飯?」

  「那裡有一家關東煮,比小七好吃數十倍。」

  只是好吃數十倍嗎?喝掉最後一口湯,章孟藜憶起稍早前計程車上他說的話,她擦擦嘴,道:「周檢,這不只好吃數十倍,是百倍了。」

  周師頤嘴裡一口魚豆腐,燙得很,他含糊應聲,待嚥下後,看了她空空的碗一眼。「你吃真快。」

  「好吃啊。湯頭濃郁但不過鹹,蔬菜鮮甜,魚板、甜不辣新鮮又Q彈,吃得出來食材有挑過,不像便利商店的湯都太鹹,玉米有時候不甜,我也吃過爛爛的甜不辣。」

  他「嗤」一聲,瞥她一眼,「你錄美食節目?」

  「我是陳述事實。」她看看他面前那一盤,說:「像你說我吃得快,其實是因為你還有那一盤米腸和香腸切盤,所以你吃得比我慢。」

  是,差點忘了還有這盤。周師頤將那盤吃了一半便被閒置一旁的切盤推到她面前。

  「真不吃一點?」服務生送上時,已問過一次,被她搖頭拒絕。

  「真的不吃。今天看到肉還是沒胃口。」

  昨日解剖結束,回地檢署後,在地下樓的員工餐廳用餐,見她僅挑菜,沒半塊肉,心裡便明白是怎麼回事。他第一次見到人體解剖時,那血肉模糊的畫面也曾令他連著幾天吃不下半口肉。

  他揚起笑,晃晃手中夾在筷子間的香腸片。「那你得再等我一會。」

  「沒關係,你慢慢吃。」她說著話,眼睛好奇張望。「那一家烤肉店好多網友介紹,人那麼多,真的很好吃嗎?」

  他知道她指的是哪家,帶著一種近似看戲的表情,笑問:「你現在會想吃嗎?」

  她沒好氣。「並不會,好奇問問看而已。」

  他笑一下。「那家是真的不錯吃,等你想吃肉了,可以去排排看。聽說有客人八點點餐,十二點才叫到號碼。」

  「這麼誇張啊……」她望向那攤子前的晃動人影,忽瞠圓了眼。「那個女生好像是火鍋店老闆的妹妹……她不是吃素嗎?」

  「都有和尚吃肉的新聞了,一個平常的民眾吃肉不特別吧?」

  「也是。可能她只是幫人買的,或……噫,那個男生我好像看過……」她認真思索那張俊秀的男性面孔,忽揚聲道:「我想起來了!昨天下午調卷時,有看過那個男人。」

  「嗯?!」他好像被勾出了一點興趣。

  「就摟著大美女的那個男人,我昨天在法院見過。」

  周師頤抬臉,望向她說的烤肉店。人潮不少,但仍能輕易認出火鍋店老闆的妹妹,她手長腿長,五官出色,在人群中特別顯眼。看了好一會,才等到摟她腰的男人轉過臉龐——他微訝,是他。

  「你不認識他嗎?」他仍看著對面攤位前的男人。

  「不認識,只是昨天見過,對他有印象,因為感覺有點嚴肅。」

  「他是地院的呂彥峰。」

  章孟藜愣了兩秒,訝問:「呂法官?」

  她不過一個新進不久的檢方書記官,甚少在院方走動,每日重複著開偵查庭、整卷、內外勤等工作;工作方面也未有直接接觸,要她認得所有法官的臉孔,目前有困難。

  「是,就是他,記住了。」他起身,道:「走了。」

  結了帳,見她還杵著不動,他疑惑問:「不是要買棉被和枕頭?」

  「對啊,但是我覺得我們應該過去打招呼。」

  「人家約會,你要去當電燈泡?」說完,長腿一邁,往另一頭走。

  也是,她不該當電燈泡。回神時,快步跟上他,卻又回首看向那對男女。他們郎才女貌,互動親膩,那麼甜蜜。她想,談戀愛真好,何時能輪到她?

  第5章(1)

  還是意外車站前的人潮,雖說今日開始有兩天的週末假期,但也不必全擠到火車站這來了吧?售票窗口大排長龍,她真懊惱自己忘了該早點訂票,待昨晚想起時,線上購票系統顯示車票已售完,搞得現在只能跟著排隊等購票。

  章孟藜看了眼牆上電子看板時間顯示,已是六點四十八分,欲搭乘的車次是七點發車,來得及上車嗎?心裡焦急,但前頭購票狀況意外順暢,一個接一個,買了就走,輪到她時,時間顯示六點五十五分。

  付錢取票,一路喊著借過,終是擠到剪票口;進入月台,車已停在那,她快步上車,見有位子便挑了個靠走道的。待真的靠上椅背時,她才吁口氣——總算趕上了。

  大概是發車站關係,上車後才發現搭車民眾沒想像多,車廂裡空座位甚多,她鄰座也空著,那麼,她應該可以坐一會吧?也許這位子的主人下一站才上車呢。她翻開稍早前買來的報紙,拿出三明治,咬下一口。

  「小姐,不好意——是你?」火車啟動前幾秒,總算趕上車的周師頤在看見位子上有人時,出口提醒,抬起來的臉蛋熟悉得令他訝然。

  「周檢?」章孟藜的意外不下於他。「這麼巧?」

  他瞄瞄座位號,再看看車廂號,想著靠窗或靠走道都無所謂吧。脫下大衣,將之掛上窗邊掛勾,經過她膝前,在她靠窗的鄰座坐下。「回苗栗?」

  「嗯……」她嘴裡吃著東西,尾音拉得長長的,吞嚥後,才問:「你也是要回家嗎?」平時見他西裝筆挺,似乎是第一次見他有西裝以外的打扮——黑色高領毛衣外頭加了件格紋毛背心,下半身的牛仔褲,還有他擱腿上的黑色背包,讓他看上去顯得年輕幾歲。

  「是啊,幾個月沒回家了,該回去看看家人。」他脫下手套,拿出紙袋裡的早餐。

  「真好,台北一下就到了,不像我,得坐四個多小時的車。」

  「你以前地理是不是不及格?這裡到台北要兩個半小時的車程。」他睞了她一眼,吃起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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