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跟距離果然是好物,離開一年多,他每天吃喝玩樂,醉生夢死,她不再天天出現在他面前,痛苦感逐漸降低,他有錢,愛玩,一個電話便有十幾人願意相陪,生活既熱鬧又空虛,他知道不能一直這樣下去,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一邊懷疑自己,一邊一日又一日的玩樂。
那天大概是嗑嗨了,他自己後來也不懂為什麼會那樣做,總之,他在當時從鼓座衝往觀眾席後跳下,摔破了頭,她跟母親在德國住了一個月後回台灣,一年多不見,卻讓她看到自己這狼狽的樣子,他氣自己沒出息,把一肚子窩火全發在她跟母親身上,千方百計趕她們回台灣。
大病一次,依然沒學好,手臂打著石膏就開始喝酒、嗑藥,在豬朋狗友簇擁下回到亂七八糟的世界,揮霍金錢,不愛惜自己,終於有一天,他在跟朋友競速中翻了車,全身多處骨折,奶奶當時病重,母親無法出門,來德國接他的,是她。
他情況穩定後,他們搭著醫療專機回到台灣,依然住在白雲山莊,不同的是,多了幾個看護輪流照顧他,他脾氣更壞了,當然,她也不遑多讓,她吩咐看護,他做不來的再幫他就好,他能自己做的事情就讓他自己來,他雖然很氣,但也無可奈何。
奇怪的是,第一次同居始終沒能好好跟她說話的自己,這次居然能夠好好跟她說話了,他甚至有了一種錯覺,這朵高嶺之花,也許沒那樣高不可攀,他們鬥鬥嘴,然後就會笑出來。
有次夏藍晚上接了電話,立刻出門,回來後馬上閃進自己的房間才又出來,開口問她幹麼呢,卻聽見她房間傳來汪汪聲。
夏藍抱歉的說,是小荷的狗蘭醬,她出差,把狗托在寵物醫院,可是從視訊上看到一個員工偷打蘭醬,小荷心疼極了,托她把蘭醬先帶出來。
「原本想把蘭醬帶去別家寵物旅館,可是到那邊時人家已經關門休息,我只好先把它帶回來,放心,明天一早就帶它去投宿,我已經在房間門口做了障礙物,它不會跑出來的。」
是,他以前是很怕狗,但其實他現在想起來,經歷了這麼多,狗有什麼好怕?「把它放出來吧。」
「你確定?」
高學文點點頭,「我確定。」
她進了房間,不是把狗放出來,而是抱在手上,一隻小紅貴賓。
夏藍觀察他,發現他真的沒有臉色發青後,這才把蘭醬放在地上,小狗一下撒開腳,在地上跑了起來。
他不但不怕,還覺得挺有趣,夏藍坐在地毯上跟狗玩丟球的樣子,很美好,她很開心,連他拿起手機拍她,她都沒注意到。
沒多久,她便去領養了一隻臘腸,說小動物最治療人心,這個家應該多一個小天使。
他注意到,她說的是「家」,而不是「房子」。
第3章(2)
他有一個看護很擅長做麵包,在白雲山莊做了一兩次,一方面他看著有趣,一方面也是閒來無事,便跟著動手,要揉餡料進去時,他想起她愛吃葡萄乾,於是多放了一些,等她回來,切開小土司,看到大量的葡萄乾,瞬間笑了出來,很捧場的吃了一大堆。
他一直到那時候才體悟到一件事情——以前她不喜歡他,這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他什麼也沒為她付出啊,「我很喜歡你,所以你快來喜歡我」,感情哪有這麼簡單,有時候付出都未必能得到回應,何況他什麼也沒做。
近水樓台,他開始會引她說說工作上的事情,跟她聊天,談論工作上的成就,以及偶而的挫折。
知道她希望能出國旅遊,便跟她分享自己各種旅遊經驗。
看她推薦的書,看她喜歡的電影,圍繞著嗜好,她總是說得眉飛色舞。
她快下班時,他會帶著那只叫作毛毛的臘腸到客廳,他知道她喜歡開門時有人在等她,一起喝點東西,聊聊這一天,他們終於能有說有笑,屋子裡的氣氛也總是美好溫馨,可是他的腿卻再也回不來了。
這假婚姻三年約滿時,李夏藍跟他說,其實自己不一定要離婚。
男人看著坐在輪椅上的自己,搖了搖頭,她才二十幾歲,人生還很長。
夏藍回到李家,他也回到高家,放蕩三十年之後,終於開始給父親作幫手,雙腿雖然不方便,但他腦子還是比起幾個弟弟強得多,很快的,他就開始主持大型企畫,一次比一次成功,短短幾年,大家就知道高家有個戰無不勝的精明二代,什麼案子都吃得下,只要他盯上的,別人就別想搶。
超凡的工作能力讓父親把大部分的業務都交給他,母親常常為此心疼,可是他覺得這樣很好,他已經不打算戀愛了,那麼,就讓工作充實一點,那些年他成了真正的空中飛人,常常今天在倫敦,明天就飛到紐約,回到家,才沒兩天,又要出發到下一個城市。
知道她還是在舅舅的補習班上課,他很克制,始終沒去打聽,也沒去打擾,總想著,她那樣美好,會有一個好人出現,照顧她,而不是被她照顧。
幾年後,很偶然的情況下,在餐廳遇見舅媽跟表妹,三人一起吃飯,舅媽在席間一直念,說介紹朋友的兒子給表妹認識,好不容易安排好了,表妹居然當場逃跑,氣死她了,三十歲了,還不想結婚?
表妹哼的一聲,「結婚有什麼好,我們補習班有一個老師的老公,結婚前看起來很正常,可沒想到卻是遊戲重症患者,回到家只管打遊戲,不顧家,但也不肯離婚,那老師花了一百多萬才讓那男的簽字,自己帶著雙胞胎兒子,跟著母親,祖孫三代一起,結婚幹麼?不結婚她只要養自己就好,可就因為結婚,她被那男的敲了一筆。」
後來高學文才知道表妹口中的老師,就是李夏藍。
他終究沒能忍住,去補習班看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