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倒楣透頂,這種日子還要挨多久呢……」
打從踏出家門開始,花苒苒就必須學習小偷的走路方式,遮遮掩掩地;現在的她每天出門,頭上必定戴頂帽子,還得把帽簷壓得低低,盡量遮住臉蛋,以防被認出來。厲奔那個大混蛋果然不理會她先前的拜託,將兩人擁吻的鏡頭給放進了廣告片中,結果一如眾人所預料的──大大轟動、大大出名。
呵……所以她慘了。
她的照片登上了各類型報紙雜誌,她的一舉一動成了記者挖掘八卦的焦點。
「厲奔的新愛人」──這聳動且斗大的標題更成為她難以揮去的夢魘。
「該死、該死的……」然而她除了惱怒以外,就只能耍耍嘴皮子,別無他法。以厲奔無遠弗屆的力量,其實要壓下這件事情非常的簡單,但他沒有,不僅沒有,還任由事態擴展下去,擺明要「教訓」她──
是啊,厲奔非得讓人認為她花苒苒是他的床伴、是他的情婦才甘心……
「呀!」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肉牆,讓她硬生生撞了上去。「對不起啊,撞到你了,真不好意思……」為免節外生枝,她自認倒楣,不管誰對誰錯,先走再說。
「等一等。」對方出聲,是個男人,嗓音相當悅耳,不過花苒苒無心去聆聽欣賞。
「對不起呀、真的很抱歉,對不起……」她繼續道歉,低著頭就要從對方身邊越過。
「別走。」哪知對方似乎不願意放過她,大掌居然按住她肩膀。
她彈起來!閃身,走得更急。「我都已經道歉了,你還想怎樣?」若非她此刻「見不得人」,她必然會跟他好好理論一番。
「我不想怎樣,只不過跟我道歉總要有點誠意吧,哪有連正眼都不瞧對方的道理。」男人悠哉悠哉地一直跟在她身後。
花苒苒愈走愈急,他卻愈跟愈快。
「你好麻煩!」她足下一蹬,回過身,頭還是低著。「我現在很忙,沒空跟你囉嗦。」
「忙什麼?忙著去當搶犯?你打算去搶銀行嗎?」男人好興致地消遣她。
「搶銀行?」她都快嘔死了,還要讓陌生人消遣。
「不是嗎,把臉藏起來,不是去搶劫不然是做什麼?」
「你──」
男人大剌剌地教訓她。「如果不是的話,就要抬頭挺胸闊步向前走。」迅雷不及掩耳地,男人一邊說話一邊出手摘掉她遮臉的帽子,讓她完全曝了光。
「喂,你在幹什麼──」斥責的話硬生生卡住,這莫名其妙纏住她的登徒子竟然身著一套高級西裝,修長的身材很挺拔,眉目之間流露出來的還是一種天生既成的貴氣,怎麼看都不像是色狼。「你、你真無聊!」不過還是要罵一句。
「這麼漂亮的臉蛋幹麼藏起來?」男子揚高劍眉,興味的神情似乎在替她覺得惋惜。
「關你什麼事。」她回過神,退後一步,盡量用頭髮藏住半邊臉,以防被路人認出。
對於她刻意的遮掩,男人又調侃了。「如果你有意圖做壞事,我當然要好好質問你一番。」
「你莫名其妙。」煩不煩哪!而且好死不死,左側不遠處有一面廣告電視牆正在播放那支讓她「生不如死」的可怕廣告。「我要走了。」快溜!
第五章
「站住!」
「你──」
「呀,你有點面熟耶!」男人僅聽到喇叭傳出來的廣告台詞,還沒看見廣告內容,忽然間就冒出這一句,而且爍亮的眼神分明已經確定了她的身份。
花苒苒突然間覺得──這傢伙根本從頭到尾都在戲耍她。
「我不認識你,誰跟你面熟。」她仍然否認,掉頭就走。
「不,我們認識的,你就是那個──那個──」他聲音故意愈放愈大。「你就是那個──」
「閉嘴!閉嘴!」她氣呼呼地又回頭,踮起腳,小手捂上他的嘴巴。「你給我閉嘴!」她已經快要煩死了,他偏偏還要製造效果。
OK──他比比手勢,承諾不再嚷嚷,花苒苒才放手。
「我不懂,你幹麼怕被人家認出來?」男人自以為是她的朋友,開始大方地在馬路上跟她研究起她的行為來。
花苒苒決定先躲到沒人注意的角落,以免引起風暴。「你怎麼這麼討厭,我又不認識你,你幹麼半路拉住我跟我扯淡,看你人模人樣的打扮也不像是「閒雜人等」,你纏住我是有什麼目的?我告訴你,跟我攀關係是沒有好處的。」她警戒地睇住他。
男人抿出一抹淺笑,自我介紹道:「你的眼光不錯,我的確不是「閒雜人等」。」
一閃而過的精深銳利,花苒苒察覺到了,對他更加防備。「那你是誰?」
他瀟灑一笑。「敝姓冷,冷無肅。」
「冷無肅……」有點耳熟,好像在哪兒聽過。
他繼續介紹自己。「冷氏集團,喏,你想到沒有?」他還很熱心地提醒她。
花苒苒表情一僵!「你就是──冷氏集團的董事,你是──」
「叮咚,厲奔商場上的對頭敵人。」他狡獪一笑。
她沉默了下來,怎麼會跟競爭公司的董事撞在一塊了?
冷氏集團原本是電子業龍頭,但近年來積極跨足傳播業界,由於夾著集團龐大勢力,初入傳播界就受到極大的矚目。
而冷氏集團便是以厲奔的超媒體集團作為假想敵,以超越超媒體集團為最終目標。
「你好呀!」她小心謹慎地重新跟他打交道,不管心裡有多不爽,畢竟對方也是橫霸一方的大老闆,不好得罪。
冷無肅忽地側首指了指再次強力播送的廣告道:「花小姐,我可不可以請教你一個問題?」
「請說。」他又想玩什麼花樣?
冷無肅瞇起黑胖,臉上蓄滿惡毒。「請問,超媒體集團是不是要倒閉了?」
「倒閉?」這哪是問題,這根本叫詛咒,花苒苒不滿地回嘴反駁。「冷先生,你的口德實在──有待改善。」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不管如何,既然她還是公司員工,就有義務護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