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他可幼稚了,嫉妒孫樂樂有疼她愛她的父母,所以故意幼稚地招惹她,而且一次又一次地,到最後,惹怒孫樂樂已成習慣。啊?雖然覺得自己再信甯默的話就是蠢蛋,可是孫樂樂還是聽得一愣。
見孫樂樂露出驚訝且深深懷疑的表情,甯默不禁覺得好笑,他忍不住伸手摸她的臉,心裡則自嘲,看來他在孫樂樂心裡的評價很低呀,不過這也是他自找的。
「做什麼!」孫樂樂抬手要拍開甯默的手。
可甯默摸著她臉的手卻突然往上用力揉亂她的發。
「甯默!」
「早餐是阿姨特地叫我端上來的,記得吃。」說完這句,甯默就翻身離開床。
「還有,」甯默轉身看她,「記得跟叔叔和阿姨道歉,開不了口的話,撒個嬌也好。」說完,就離開孫樂樂的房間。
孫樂樂被甯默反常的舉動完全搞愣了,直到甯默離開她還回不了神。
這傢伙是怎樣?一下裝可憐,一下又恢復原來的賤樣惹她,剛剛卻又是一副好哥哥……呸!哥哥個屁,她才沒那麼衰!
孫樂樂一臉嫌惡地撇嘴,只是……想著甯默剛剛的話,她不禁狐疑地皺眉,喃喃自語:「難道他說嫉妒我是真的?」
孫樂樂只知道甯默的父母在他十二歲時就過世,然後他和甯子辛這個叔叔生活在一起,至於還有沒有其他親戚她就沒去探問,這麼一想孫樂樂才發現,她竟然對甯默的事完全不清楚。
這怎麼可以呢?
老祖宗說過,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而且孫樂樂很不爽地一件事,和甯默鬥到現在自己似乎完全沒有贏過,而她現在終於知道原因她對甯默瞭解得太少了,難怪自己總是輸!
發現這個事實,孫樂樂立即找上凱特,跟凱特詢問當初調查甯家的內容。正在澆花的凱特完全沒有露出任何驚訝,非常得體地維持住一個管家該有的完美禮儀。
「當初主要是調查甯先生,對於默少爺的調查並不多,只知道默少爺的父母是在默少爺十二歲時逝世的,然後十三歲時才被甯先生收養,和甯先生住在一起。」
「十三歲才和甯子辛住?」孫樂樂愣了愣,立即追問:「那甯默和甯子辛住之前是和哪個親戚住?」
「這就不清楚了。」當初的資料可沒查得這麼深入,不過看自家小姐很想知道的樣子,凱特給個建議,「小姐怎不去間甯先生呢?我想默少爺的事甯先生是最清楚的了。」
問甯子辛?
拜託,若甯默是賤人,那甯子辛就是奸臣,這對叔侄根本狼狽為奸,孫樂樂懷疑問甯子辛能得到答案。
孫樂樂不是沒想過問自家爹媽,不過想到蠢爸媽那藏不住話的性子,估計她問完那兩人就會在吃飯時拿出來當話題,並且樂呵呵的認為自家兩個小孩感情真好,不然怎會詢問對方的事呢?呵呵。
因此,孫樂樂毫不猶豫地打消問老爸老媽這個念頭。
人就是有這種劣根性,不知道就算了,可想知道時卻又沒有答案就會心心唸唸,一整個想知道,因此孫樂樂糾結了,到底要不要問甯奸臣呢?
孫樂樂拿著水管噴灑草地,一邊偷偷瞅著坐在庭園涼椅下,一邊喝茶,一邊翻著法律雜誌的甯子辛。
怎麼辦,要不要問呢?
孫樂樂糾結半小時了,庭園裡的草地都快被她噴成小河了。
甯子辛將目光從雜誌上移開,剛好就和孫樂樂對上視線,孫樂樂立即迅速地移開眼神,裝作非常認真地灑水。
甯子辛眼裡閃過一抹笑意,端起紅茶喝一口,慢條斯理道:「想跟我說什麼?」
平時能離他有多遠就多遠的孫樂樂,竟罕見地跟他待在同一個地方這麼久,甯子辛早看出孫樂樂有事想問他,只是沒說破,就等孫樂樂開口。
不過都等半小時了,看那些鮮綠的小草都被快淹死了,為了掛救可憐的草地,甯子辛主動開口。
呃,孫樂樂僵了下身子,轉頭見甯子辛似笑非笑地看著她,不愧是賤人的叔叔,兩人的笑容一樣討人厭。
既然自己的意圖被看透了,孫樂樂也不扭捏,她關掉水管,走到甯子辛對面的椅子坐下,絲亳不拐彎抹角地說:「我想知道甯默的事。」
聽到孫樂樂要問甯默的事,甯子辛似乎一點也不感意外,語氣如同平時般平淡拎靜,「你想知道阿默什麼事?」
反正都開口了,孫樂樂也不想迂迴,直接問:「甯默十三歲才和你住,那之前呢?他父母去世後的那一年他是住在別的親戚家嗎?」可是若甯默是住在其他親戚家,怎麼這八年來她都投看過甯家其他親戚?
甯子辛斂眸,看著杯裡的紅茶,平淡道:「不是,在跟我住前,阿默是住在孤兒院裡。」
什、什麼?!這意外的答案讓孫樂樂驚訝地瞪太眼。
「怎、怎麼會?你們甯家沒有其他親戚收養他嗎?你呢?你那時在哪?怎會讓甯默待在孤兒院?」問到最後,孫樂樂的語氣不自覺地 帶著質問。
「其他親戚?!」甯子辛眼裡閃過一絲嘲諷和冷意。
「那些親戚只想要甯家遺留下的財產,而我因為性向的問題早被父親趕出家門了,等我知道兄長和嫂子去世的消息時已經是一年後了,我趕回去時,房子和家業早被那些親戚瓜分光了,至於阿默,則被他們丟到孤兒院裡。」
「那、那甯默的爺爺奶奶呢……」
「早離世了。」甯子辛淡淡撇唇,「甯家是古老保守的家族,而我父親非常頑固,我的性向讓他覺得丟臉,早就不認我這個兒子了,就連死也不讓人通知我。」
因此他回去時,唯一的親人只有甯默這個侄子,可他的侄子卻被甯家那些貪狼丟在孤兒院裡。
「我到孤兒院接阿默時,他瘦巴巴的,看我的眼神冷漠且帶著戒備,可臉上卻能扯出乖巧溫柔的笑容。」甯子辛永遠記得侄兒當時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