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昭穎心中響起一首歌,單純和青春有關,和她的十九歲有關。
後來,他們在店裡享用簡餐,冷旭民點了義大利面,何昭穎吃魚排,店裡放起那首〈我知道你在乎〉,他們第一次一起看電影的主題曲,這首歌後來她很愛聽。
何昭穎美眸燦亮,靜靜凝瞅冷旭民;他從餐盤抬起臉和她四目相對,黑眸困惑,一頭霧水,不解她的用意。
他不記得這首歌了,空茫表情說明他一點印象也沒。後來,兩人相熟了,何昭穎才知他是音癡,對任何音樂都沒有特別的感覺,唱起歌五音不全,很難聽,他喜歡運動遠勝過音樂。
怎麼會喜歡一個音癡哩?理性來說,這應該不可能,她把喜歡的對象條件訂得很嚴苛,至少要和她一樣愛聽搖滾樂,或者像她三哥那樣清秀有才;奇怪的是,當真的遇到了,她一點也不介意對方是不是音癡。
何昭穎忽然垂下雙眸,唇角揚起,若有似無,淺淺笑了。
「怎樣?」他放下叉子,濃眉微挑,覷著她問:「笑什麼?」
「沒事。」清麗雙眸瞟掠他,目光溫柔梭巡他的冷峻五官,抽了一張面紙給他,指了指嘴角。「沾到東西了。」
「喔。」以面紙抹掉嘴角番茄醬的紅漬,揚眼詢問她:「還有嗎?」
「沒有了。」搖搖頭。
黃昏,他們本來要騎車去山上看夜景,然而天氣瞬間陰霾,烏雲密佈,眼看快下大雨,兩人決定趁天氣變差前趕快回家,從東海騎到市區至少要四十分鐘。冷旭民飆得超快,但剛過朝馬交流道,豆大雨點漸漸打落。
隨後,雨愈下愈大,有一度,冷旭民想停下來躲雨,或是去路邊便利商店買雨衣;然而,何昭穎纖細雙手將他愈摟愈緊,臉龐貼緊他肩背,細語呢喃:「不要停。」呼吸裡溫暖清新的氣息騷動他,撩撥二十歲年少的心。
冷旭民很想回頭看她,卻不能回頭,只能單手手掌緊握她手,將她拉近,讓她摟抱得更緊密,感覺她胸前整個貼在他背上,狂風呼號,黃昏的陣雨像暴君、像瘋子一般狂亂打在他們身上,摩托車飛快的速度讓他們以為雙腳脫離地表,可以飛翔、可以漂浮,儘管只是暫時的錯覺。
最後,摩托車停在公寓巷口內,他們脫掉沉重安全帽,她渾身濕漉漉,敏捷跳下摩托車。在紅色鐵鑄斑駁的大門前,冷旭民忽從肩後勾住她,她回眸,黑眼珠水汪汪,晶瑩剔透,盈滿開心笑意,眸底卻蘊含一絲不確定。
冷旭民深沉多了,黑眸有如深潭,纗刻五官陷入某種思緒,分外認真,他專注看她的神情讓她害羞,想轉開臉,他卻主動靠近,深深吻了她。
冷旭民將手伸進黑濕長髮,扶著她冰涼的頸後,讓她仰起臉,動作不是那麼熟練,飢渴吻住她粉嫩雙唇。
她星眸半掩,手指揪著他頸後衣領,雙手攀住他的脖子,輕啟雙唇,青澀略焦躁回應,牙齒像小獸般咬他下唇。
她膩在他懷中,熱情浮躁,好像有點不知下一步該怎麼做才好。於是,他把纖細的她輕輕壓在門上,胸口緊貼著她,溫暖舌尖試探餵入她唇內。
她欲拒還迎,兩人隨即如嬉戲般舔舐糾纏,那感覺陌生、新奇又美好,她有些被他吻得喘不過氣,可是又不願放開他。
他胸腔漲滿了對她說不出的喜愛,有別於以往的不在乎,他有些迷戀她散發出的美好氣息;他莫名好奇,奇妙飢渴,想奪走她每個呼吸。
狂肆的吻如同另一陣雨,充滿瘋狂、浮躁、無法滿足的熱望。
她發出輕聲喘息,他粗渴呼吸著,啃咬她的唇、下顎,然後吻她頸側細膩的肌膚,來來回回吸吮;她有些招架不住,閉上眼睛,微微暈眩,心迷濛,如同街上被雨幕罩住的風景。
只剩一絲警醒,她手指忽緊揪著他胸口濕透的T恤,唇輕咬他耳垂,在他耳畔間呢喃:「你什麼意思呀,明明說過討厭我的,現在呢,怎麼這樣?」
他在她潮濕T恤上緣啃咬她白晰的鎖骨,留下淺淺櫻粉的印痕。「沒有喜歡的話,何必費力否認?」黑眸深黝發亮,抬起臉凝視她。
高三時對何昭穎發脾氣,是因為她明知自己容易受異性吸引,卻故意把他弟當工具人他不喜歡冷旭得對她著迷,自己無端受她影響,情緒起伏過大,搞得好像非得喜歡她不可。
「什麼?」困惑不解,她雙瞳迷濛看著他,他左邊唇角牽扯一下,很酷地笑了。
「對,我喜歡你,早在我弟喜歡你之前,我就喜歡你了。怎樣,不行嗎?」
「我沒說不行呀。」何昭穎笑了,雙眸溫柔,靜靜望著他。
「你呢?」
「嗯。」笑意漫入她眼眸,在眸底浮蕩著,很含蓄輕點一下頭。
兩人相視對看,許久沒有移開視線,直到有人撐傘漸漸走近,正準備進入這棟公寓,緊粘不放的他們才忽然彈開,若無其事,並肩靠在一旁水泥牆上。
大雨肆虐,從屋簷狂放落下,何昭穎靠在冷旭民肩上,他握緊她的小手不放。好奇妙的感覺,他怎覺得很喜歡她、她很可愛?而且,心花怒放,不斷想笑?
後來,那人進屋,落雨的巷弄只剩他們,兩人將頭徐緩靠近,碰觸對方,忍不住都笑了起來。
戀愛第一年,只能用甜蜜蜜、甜膩膩來形容。
由於何昭穎在台北上大學,住女生宿舍;冷旭民則在桃園念警大,住學生宿舍,平常非假日難得見上一面,全靠Skype視訊或手機聯絡,兩人情話綿綿,總有聊不完的話題。
放假,冷旭民常搭車去台北,兩人在學校附近約會,但他在台北沒地方過夜,總是當天來回。
兩人大約兩周回台中一次,何昭穎很少回何家豪宅,反而常借住冷家公寓。至於小米漿,它順利排出彈珠,在獸醫診所多住了兩天,痊癒之後,何昭穎就暫時把它寄養在二哥在北部的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