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女王別太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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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他的眼神讓她很不爽,「喂,你那什麼眼神?」

  「小露,你還不懂嗎?」他一副她沒救的樣子。

  「什麼?」凌夏露不耐煩地皺眉。

  「你覺得我為什麼會在這裡?」徐於倫靠著車身,懶洋洋地挑眉,改不了嘲弄她的習慣,又加了一句。「還是你以為我是在跟蹤你?」

  凌夏露瞪他,懶得理會他的諷刺,心裡想著他的話,然後漸漸有了不好的預感……

  「很好,看來雖然不多,不過你腦子裡還是有點腦渣的。」她的神情愉悅了他,他龍心大悅,又好心地開口。「哦,對了,他們一同出國去日本玩了,昨天出發的。」

  他們-指的是兩家的父母。而方圓百里只有一家修車廠,就在他們居住的小鎮上,修車廠的主人剛好姓徐。凌夏露聽了,臉色一陣青白,煞是難看。

  該死的!老爸老媽要出國竟然沒跟她說,這下好了,她要跟誰求救?現在唯一能修她車子的人就只有……

  她看向徐於倫,而他則朝她咧出一抹笑容。

  那笑容,讓她咬牙切齒。

  不!她才不會開口求他幫忙!而且就算她開口了,這賤胚一定只會找她麻煩,根本不會幫她。

  哼!相識多年,她對他的「惡質」可是清楚得很!

  可是不求救……她真的要踩著高跟鞋走到小鎮嗎?更何況她也不能把愛車放著不管呀!

  這下……該怎麼辦?

  「簡單,只要給我一點甜頭。」

  什麼?凌夏露一愣,一抹黑影瞬間籠罩,她一抬頭,小嘴立即被覆上,她瞬然一驚,直覺地張嘴。「你-」她錯了!才一張唇,滑溜的舌尖立即竄入,方纔那讓她慌亂的男人氣息瞬間覆蓋了她。

  「唔!」瞠圓眸子,她掄住拳用力推打,奮力地想躲開他的唇舌。

  可強健有力的男人胸膛緊緊扣住她,她的掙扎完全被他壓制,熾熱的唇舌如火般追擊著她。

  她氣急地瞪他,對著那雙霸道惡劣的黑眸,美眸一瞇,她張開貝齒!

  第2章(2)

  「唔!」他竟敢先咬她?!

  她不敢置信,一時的錯愕讓他更得寸進尺,長舌舔過小嘴裡的軟嫩,他捲住丁香,切切實實地攫取她的甜蜜,而身體更放肆地與她緊緊相貼,男性的憤起在窄小的牛仔褲裡緊繃,火熱地貼著她的柔軟。

  這色胚!

  凌夏露知道那是什麼,她又氣又惱,可身體卻莫名地泛起不該有的騷動,她的氣息因他的吻而急促,反抗的手早已軟弱無力。混合著煙草的男人氣息席捲著她,舌尖嘗到他傳來的味道,身體被他緊緊壓制,讓她鳳覺到他的男人線條,火熱又緊繃,她的肌膚彷彿也被感染了,泛起陣陣酥麻。

  「咻!嘖嘖嘖,少年仔,火辣辣哦!」

  口哨和椰褕的聲音隱約飄入腦海。

  「耶?這不是阿倫和露露嗎?」像是發現了什麼,來人的聲音變大。「哎呀!你們兩個哈時感情變得這麼好了呀?」這個口氣很曖昧。

  凌夏露迷迷濛濛地睜開眼,然後立即回神!

  不知何時,一台小貨車停在一旁,駕駛員和後面的工人皆一臉曖昧地看著他們。

  她的腦子頓時空白,而一抹性感的低嗓則在她耳畔輕語。

  「小露,你畢竟還是太嫩了呀!」

  「媽!你們出國怎麼沒跟我講?」拿著無線電話,凌夏露繃著臉,怒氣勃勃地對著人正在日本的母親大吼。

  「有呀,我有叫阿倫通知你呀!」凌母的聲音從話筒另一邊傳來。

  聽到徐於倫的名字,凌夏露眼眸凌厲地一瞇,滿肚子火更旺了。

  那該死的王八蛋-

  「再說,我怎麼知道你會臨時回家?」凌母又開口。「奇怪,之前叫你回來你也不回來,這次怎麼想到了?對了,阿倫也回去了,你有跟他碰到面嗎?」

  有!托他之福,現在小鎮可炒得沸沸揚揚的。

  她和徐於揚在山路上「熱吻」的事早已在鎮上傳開,現在鎮上的人都覺得他們兩個是一對,甚至還說他們的熱情如火差點就把山路給燒了!

  燒個屁!她只想親手把那姓徐的給宰了!

  那傢伙竟敢親她?那就算了,一個吻嘛,哼!她凌夏露也不是沒接吻過,那麼多男朋友她可不是白交的,談的也不是那種純純的戀愛。可是,他那句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她太嫩了?他是在嘲笑她的接吻技巧爛嗎?還是在笑她一下子就被他吻得茫茫然的,連反抗都忘了……

  是沒錯啦!那傢伙的接吻功夫是真的不錯,比她以往的經驗好太多了,他的味道嘗起來也不錯……

  想到他的吻,她突然覺得口乾舌燥,見鬼了!她到底在想什麼?凌夏露忍不住尖叫。

  「要死了!你叫什麼叫?」被女兒突來的叫聲嚇到,凌母也慌了起來。

  「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

  「沒、沒什麼啦!」凌夏露趕緊回神,懊惱地把自己甩進沙發,可惡!她在想什麼呀?

  「你呀,年紀都老大不小了,個性還毛毛躁躁的,明明工作那麼自由,也不住家裡,一個人住台北有什麼好……」

  知道老媽又開始念了,凌夏露翻了個白眼,可卻沒膽打斷老媽的話,只得乖乖聽訓。她的工作很自由,自己開了一間工作室,員工就她一個,學廣告設計的她獨自一人創業,舉凡商業網站設計、網頁LOGO、廣告傳單或是行銷設計圖她都接。

  她的要價不高,算是中等的合理價格,口碑也不錯,因此生意還過得去,讓她餓不死,還有餘錢敗家。

  這類的工作,基本上只要給她一台電腦就行了,她也很少跟人談case,通常都是E-mail聯絡,因此工作時間很彈性,而不是朝早晚五的上班族。

  因為這樣,老媽一直叫她搬回家住,沒必要一個人住在台北,讓老人家不放心。

  她才不要呢!住在家裡一定會被老媽管得死死的,而且她二十八歲了,老媽幾乎天天催她結婚,甚至還叫她去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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