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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頁

 

  眼見兩人眼裡再沒有其他人,小梅還有御醫很識趣地退下。

  「我摸摸。」他輕觸她柔軟的肚腹,又湊上耳朵聽。

  傻子。她失笑。「哪裡聽得見!」

  「我希望頭胎是個女娃。」他流露傻阿爹的笑容。「最好能像你一樣,粉粉嫩嫩,像朵花似——」

  說這麼早!她橫他一眼。「萬一是男孩,你就不疼啦?」

  「疼,你生的孩子,我怎麼可能不疼。不過——我還是覺得女娃漂亮。」

  「生女娃,將來她們長大得嫁人的時候,不心疼死你才怪。」她糗他,彷彿已經看見十幾年後的畫面。

  「哪個男人敢靠近本王的女兒?」他大手一握,浮凸的肌肉鼓出衣袖。「看我不拿刀把他們一個一個切成兩半!」

  「傻阿爹。」她刮他臉頰。「我就等著看你將來敵不敵得過你女兒的眼淚。」

  他抱著她轉了個圈。「不管,我的女兒就是要一輩子待在我身旁,就跟你一樣!」

  她仰起頭親了他一記,兩人臉貼臉傻笑一會兒後,換他吻她。

  帶著永恆不變的熱情——與摯愛。

  【全書完】

  後記

  我從來沒想過,「享受跑步」這四個字,有天會從我嘴巴說出。

  但在這幾天以前,跑步——不過是我用來「減肥健身」的手段之一。但有一天,就在我寫完稿子肩膀酸痛的那個清晨,六點,我套上舊舊的球鞋,到小學操場做了些拉筋運動後,突然間想——不然跑一下步好了。

  早上六點的空氣很好、風吹在臉上的感覺很涼,我在跑步的時候,頭一回感覺到的是快樂,而不是消耗卡路里的義務。

  那一天,我跑了四百公尺(小學操場兩圈)。

  後來,我在書店看見一本書——一本原本跟我這個不愛動的人,八竿子扯不到一塊兒的運動類書籍,《天生就會跑》。基於某種緣分我翻開了它,一讀,欲罷不能,隨後便掏錢買下。奇跡,就發生在我讀完《天生就會跑》後隔天。

  一樣在清晨六點,一樣做完拉筋運動之後,我一口氣在小學操場上跑了五圈——一千公尺;而且臉不紅、氣不喘。

  更妙的是,我跑步完時的感覺,不僅是快樂,而是享受。

  讀到這兒應該有人覺得奇怪吧?讀完一本書能讓人一口氣增加六百公尺?又不是吃了禁藥。但道理說穿了很簡單,就只是因為,我終於知道正確的跑步姿勢與速度。以前呆啊,以為跑步就是穿上球鞋後卯起命來狂奔,直到兩腿發軟——但真正的跑步(我是指慢跑),其實是非常細緻的,得隨時聆聽身體的聲音,即時做出調整。

  初級跑者,跑步的速度,大概是一邊跑一邊講話,感覺微喘的程度——換句話說,以前的我都太拚命、跑太快了。我一邊跑一邊感覺我的腳——如果小腿開始覺得疼,我就把步伐再放慢一點;覺得喘時,也把步伐再調慢——挺直背脊,感覺像是用腹部在帶領自己前進一般——地邁開步伐。

  然後,一千公尺就這麼結束了。

  跑完一千公尺隔天,我提早半個小時出門,早上五點半,在做完拉筋暖身運動之後,照我上頭說的方式,在操場上規律地移動。該天我的成績是六圈,一千兩百公尺。

  應該可以再多個一至兩圈,但因升起的太陽會刺眼,所以跑完六圈我就停步,然後走路去吃早餐。(我打算以後更早一點起床,五點好了,笑)

  但我並不鼓勵大家跟我一樣,一早起來就套上球鞋往外跑。一來是因為拉筋暖身運動。我拉筋已經兩年多了,腿肌、背肌相對柔軟,跑起來所能承受的衝擊力也會比較小;二來,是我運動方面的資訊較充足。若有人想跟進,我強烈建議去讀一讀我上頭說的《天生就會跑》,裡頭有相當多的知識,可以預防跑步的運動傷害。不過啊,跑步的感覺——不管是跑的時候,還是跑完以後——真的是太棒了!(沒錯!這是誘惑,大笑)

  來說說《狼王》這本書。

  我在以前後記裡寫過,我的書裡,都會有個隱藏的「主題」;而《狼王》的主題,就是「勿以貌取人」。因為國籍、種族不同,人與人之間,容易產生某種「誤會」,很多在自己國家覺得理所當然的事,出了國門就變了涵義。這時候,需要一點放鬆跟開放的心——不去堅持對錯,以接受現狀為主。

  看著書中女主角青兒隨著時間過去,慢慢脫去青澀,變得成熟寬容,我這個當媽的,真是有說不出的感動——(拭淚)

  但總而言之,還是希望大家讀了之後開心,覺得心裡暖暖的。

  謝謝大家不離不棄的支持,我愛你們!(飛吻)

  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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