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四歲了,托某人的福,我對女人一點興趣也沒有。」
她知道他口中所指的「某人」就是她,只是……「我知道你還沒結婚,但你這麼說是什麼意思?」
她也在關注他的事情嗎?呂子皓沒有漏聽這個訊息,不過這反而讓他覺得莫名其妙,不過他不想深思,直接說出打算。「我是不想結婚,但家人的壓力我不得不面對,所以我需要一個女人,一個孩子。」
「我不懂……」或許該說她聽懂了,但她不敢相信,他這番話是指要她當他的女人,為他生兒育女嗎?明明聽來是告白,為什麼他的表情如此冷淡?「你要我?」
「徐妍雅,你似乎太高估自己了,我不是要你,我要的是你的生育能力,但有監於你嫁給賴哲維整整十年,也沒為他生個一兒半女的,我會先安排你做徹底的檢查,若你身體健康,我要你當我孩子的母親,孩子生下來之後,你就可以離開,留下孩子,你一個人離開。」
「你要我賣身……換那一千萬?」
「簡而言之就是這樣,在你生下孩子之前,所有妻子該盡的義務你一樣都不可以少,當然也要服侍得我開開心心的,孩子生下來後,我會再給你一筆贍養費,你可以當這是一筆銀貨兩訖的交易。」
徐妍雅頹喪的陷在沙發裡,不明白過去那個老實忠心、溫柔體貼的男人,如今怎麼可以用這麼冷酷的語調、冷漠的言詞,提出這樣的協議?
「我……我不能接受……」
「剛剛是誰說,願意彌補我求得原諒的?」
「為什麼是我?現在的你,要什麼樣的女人沒有?你不是有未婚妻嗎?」
「我要的是一個為我生下孩子的女人,而不是麻煩。我想,為了彌補我,你會替我保密吧。」
如果他對她說,這十年來他都沒有忘記過她,想跟她復合,要她回到他身邊,她會毫不猶豫的馬上答應,但如果他要的只是一個替他傳宗接代的女人,她想,對像不一定非她不可。
她顫聲問:「你要我以此來償還我犯的錯?」
「你完成了這個交易,你就是我離婚的前妻,我孩子的母親,不再是我恨著的那個女人。」
「你恨我……」
「整整恨了你十年。」
可她愛著他,一直愛著他啊!徐妍雅在心底吶喊著。她知道當年都是她的錯,也沒敢想過破鏡重圓,但她從沒想過,得被迫破鏡重圓。
「天氣很熱,你怕熱,監獄你待不了的,監獄也沒有你愛吃的起司蛋糕,更沒有你身上這件材質柔軟的昂貴洋裝,只有一件藍色的囚服,或許,你該考慮看看,而不是一口回絕我。」
「你……其實是想用這一千萬報復我、羞辱我,對嗎?」
呂子皓冷冷的微勾起嘴角。「徐妍雅,你還是和十年前一樣聰明。你沒意見的話,明天昱希會來接你去做身體健康檢查,今晚你就留在這裡吧。」
「住在這裡」徐妍雅驚愕的睜大雙眼。
對於她過度的反應,他先是微微一愣,隨即冷笑出聲,「我今晚不會碰你,你住的地方是廉價的小旅社,或許你太天真不知道,那裡有很多正在執業的流鶯,你一個單身女人住那裡太危險。」
徐妍雅臉龐上不自覺露出了希冀的光芒,他是在擔心她嗎?他只是一時氣憤想整整她,他依然是她熟悉的那個溫柔的男人吧。
呂子皓當然看見了她的表情變化,他嘲諷的道:「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你擔心我嗎?」
他的冷笑轉為仰天大笑,彷彿她又說了一個十分好笑的笑話。「你可別誤會了,你嫁給賴哲維十年,我相信有賴家那些豺狼虎豹盯著你,你外遇的可能性極低,那麼你只有過兩個男人,勉強算得上冰清玉潔,可如果你在那間小旅社裡出了什麼事,那你可不具備當我孩子母親的資格了。」
聞言,她的心狠狠一揪,表情也沉了幾分。
「檢查報告要三天才出來,所以你有三天時間考慮,如果同意了,就收拾行李搬進來,如果不同意,我會讓昱希送你回那間小旅社,放你自生自滅,當然,前提是,你的身體必須健康。」
陳昱希看得出來,他的頂頭上司根本沒有心思辦公,這也難怪,誰會在新婚當天還上班的。
第1章(2)
徐妍雅的檢查報告出來了,身體健康,而且她也答應完成和呂子皓的協議,並且簽下了協議書。
呂子皓沒打算公開他們的婚事,他說到時孩子滿月、離婚及結婚的消息,同時讓媒體知道就好,他更不打算給他的家人反對這樁婚姻的機會。
於是他們只是低調的到戶政事務所辦了結婚登記,沒有結婚儀式,一個剛守寡不久的女人,再婚了。
登記完後,呂子皓吩咐他載徐妍雅去那間旅社收拾行李,載她回到別墅後,再回來上班。
這樣的婚姻,當然不會有婚假,更不可能有蜜月旅行。
說真的,陳昱希並不認同呂子皓的做法,雖然照呂子皓的說法,他是在報復徐妍雅當年的狠心,但不知為什麼,他總覺得呂子皓是舊情難忘。
他記得呂子皓得知徐妍雅被趕出賴家後住在什麼地方時,臉上那一閃即逝的不忍和擔心,當時還重感冒的他,差一點就要踩著搖晃不穩的步伐去找她了,他絕對沒看錯!
可最後呂子皓忍了下來,思考了幾天,養好病回來上班的第一天,就告訴自己他的計劃,一個冷酷無情的計劃,但他不覺得呂子皓是這樣的人,他更擔心呂子皓是自欺欺人,最後他會發現徐妍雅真的只是要他的錢,然後他會再被深深傷害一次,只是這一次,呂子皓不會什麼都沒有,這回他會得到一個孩子。
呂子皓是不是自己都沒有發現,他做的不是報復?
那一千萬,的確可以解決徐妍雅的困境,如果呂子皓真的恨徐妍雅,大可看她被賴家告上法院,而不是給她一千萬,然後把自己恨著的女人留在身邊,日夜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