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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幕 Emily的願望

  3018是單人病房。

  象牙色的牆壁,牆壁上掛著一幅抽像畫,讓病房裡多了幾分鮮活。

  靠牆處有一組白色的L型沙發,象牙色的櫃子裡面,除衣櫃外還有隱藏式的冰箱,窗簾是兩層式的,靠室內那層淺咖色的被拉開,雪白的窗紗正隨風飛揚。

  因為病人不喜歡空調,她喜歡空氣自由流通,身體已經被禁錮,她希望所有人事物都能夠自由。

  靠床的小桌子上,擺著一個可口可樂的瓶子,瓶子上印著女孩的英文名字——Emily,她喜歡玫瑰花,所以瓶子裡插著一朵粉紅玫瑰。

  盤腿坐在病床上,手裡飛快敲著鍵盤,Emily是個時尚設計師,她的天分很早就被挖掘,她固定在某些雜誌發表專欄文章,她是個對生活品味要求很高的人,無論食衣住行,她都比一般人講究。

  這麼龜毛的性格和她的原生家庭有很大關係。

  因此她住的不是普通病房,住進來的時候,病房已經裝潢打掃過,床墊換成瑞士Hastens床墊,地板是綠能環保的茂系亞無毒竹地板,沙發是Poltrona Frau義大利經典品牌。

  沒錯,她是這家醫院院長的千金。

  她的心臟不大好用,從出生開始,她就為這顆心臟不斷進出醫院,這兩年,它罷工的次數越來越多。

  心臟病患者的狀況是這樣的,平時看起來和正常人一樣,只是在發病時,會無預警昏倒,如果搶救不及,就會往鬼門關報到。

  上個月,她在工作室裡昏倒,幾天後,她被強制押送到醫院,緊接著就是等待心臟捐贈的漫長光陰。

  什麼時候可以脫離?那得看運氣。

  病房門打開,韓璟睿走進來,他拿著一朵玫瑰,走到可樂瓶前,抽出瓶子裡面那朵,換上水、插進新玫瑰,前一朵開得太過,龜毛的Emily恐怕已經不順眼。

  她抬起頭,露齒一笑。

  她不算漂亮,但整張臉乾淨白皙,眉清目秀,讓人覺得舒服,因為心臟有病,情緒不能有太大起伏,所以她說話的口氣溫和,臉上時時帶著微笑,令人想跟她多親近。她沒有張揚的美麗,卻有恬淡如水的清新。

  看見璟睿,她禁不住的笑,禁不住的心花怒放,禁不住的愛……從胸口爭先恐後地跑出來。

  她經常懷疑,到底要累積多少的愛意,才會像她這樣,光是一眼就覺得被幸福環繞?

  「哪裡來的帥哥?」她笑著闔上筆電,向男子伸開雙臂。

  「不認識嗎?是信義金秀賢。」

  璟睿走向她,往病床一坐,兩手圈住她的腰,讓她靠在自己懷裡。

  他長得很高,將近一百九十公分,不是斯文纖細型,是那種長年在健身房裡練出來的體格。

  子彈肌?有!二頭肌?有!胸肌?有!人魚線?有!在健美先生身上找得到的東西,他身上都有,只是沒有發達到那麼令人驚嚇。

  照理說,醫生長年在空調環境中工作,應該皮膚白皙、嫩嫩肥肥,一副富家公子哥兒的模樣,可她家的哥哥與眾不同,有點黑、有點壯,不像醫生,更像風吹雨淋太陽曬出來的軍人。

  自從「太陽的後裔」紅透半邊天後,Emily覺得,如果哥哥投筆從戎,絕對是個好選擇。

  「唉,哥真帥。」Emily滿足地把頭往他胸口鑽兩下。

  璟睿笑道:「果然是制服控,我一穿上制服,你就控制不住了。」

  「對啊,怎麼辦才好,哥穿上制服,我就想把哥給吞了,要不是害怕被爸爸擺在手術台上卸成十八塊的話,哈哈哈,心動不如行動……」她抹抹嘴角、舔舔嘴唇,一臉飢渴模樣。

  璟睿被逗笑了,親暱地抱過她,把下巴擱在她的頭頂上。

  「不過哥穿軍服更帥。」想到他當兵時穿著軍服的英挺樣,厚,男人可以帥成這樣?太罪過!

  他笑,果然是制服控。「早知道我應該去當兵。」

  Emily大笑,從桌上拿起iPad,滑幾下,找出一張圖稿,那是璟睿穿著古裝盔甲的模樣。「哥看,帥不帥?」

  「不會吧,還要當古代兵?你不覺得拿槍比刀帥?」

  她皺皺鼻子,搖幾下頭。「拿刀更帥,咻咻咻,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欲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啵,一聲栗爆。「那是土匪的潛台詞,不是大將軍的。」

  Emily咯咯笑地癱在他懷裡。

  昨夜,她夢見哥了,哥穿著一身盔甲,盔甲上染滿褐色血漬,手裡拿著長弓,箭射出,破風疾飛,穿透敵人的眉心。

  週遭一片吵雜的、喧嚷的、嘶殺的叫喊聲,她卻聽見勝利在對哥呼喚,哥笑得自信張揚。

  在夢中,她哥是個英雄,在現實生活中,她哥也是英雄。

  「如果有機會出院的話,我給哥弄一套穿穿?」她直覺的說。

  出口的話讓璟睿胸口一窒,身形微僵,只是他很努力地不讓憂傷現形。

  「當然有機會,你不知院長的女兒有特權嗎?你是移植名單上的第一名。」

  他和她都知道,有多少病人等不到器官而死在病床上。

  她知道,一句無心的自怨自歎,讓哥傷心了,帶著微微的歉意,她故意笑得誇張,咯咯地像只母雞,她用額頭輕輕磨蹭著哥哥的下巴。

  他昨夜值班,胡碴沒刮,有一點微刺、一點微癢,她用力圈住哥哥的腰,滿足道:「能夠當爸的女兒和哥的妹妹,真好。」

  他的回答是一聲歎息,因為他更想她當的,是妻子。

  拉過哥的手、也圈住自己,她知道他在想什麼,他們總是心意相通,不過……不能夠。

  「哥,我很喜歡莫醫生,她很漂亮、很聰明、很能幹……」

  重點,她是爸挑選的媳婦人選,莫霏爽朗大方、理智溫和,從小在備受寵愛的家庭長大,她心軟、體貼,最最重要的是,莫霏愛她的哥哥。

  在這個愛資源缺乏的時代裡,能夠「被愛」,是天大地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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