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芷琪搖頭,這個好友有點橫衝直撞的個性真的很令人擔心,但自知阻止不了,所以李芷琪決定要好好幫她一把,那就是讓她變成最有氣質又最美麗的酒店妹。
因為忙著臥底的事情,劉諾菲已經一星期都沒空打電話回家,這天,當她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時,她的手機響了,她從口袋裡拿出手機,看了眼來電顯示,接起。「諾妍,找我有事嗎?」
「想你啊,你都一星期沒和我聯絡了,我擔心你,就打電話給你了。」
劉諾妍的遭遇很可憐,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便去世了,她在育幼院待了幾年,後來被養父母收養並帶往國外。
一開始還很幸福,養父母膝下無子女,很疼愛她,可是後來養父生意失敗,他們又回到台灣,養父因為一直鬱鬱寡歡,沒多久就走了,養母后來改嫁,可是沒多久也因為心底忘不掉養父,跟著過世了。
她的繼父非常不成材,吃喝嫖賭樣樣行,賭輸欠人錢,就把無法自救的她賣到酒店,結果第一天上班,就被劉添旺抓了。
知道她那悲慘的遭遇之後,劉添旺決定要收養她,從此以後,他們就變成了一家人。
搬到南部後,因為沒人認識他們,所以他們對外都宣稱劉諾妍就是他們家的小千金。
劉諾妍很懂事,溫柔又體貼,因為自覺被收養是恩惠,所以對父母非常孝順,對她這個姊姊也是崇拜非常。
所以劉諾妍說想念她,她一點也不懷疑,因為這個妹妹真的很黏她,她要北上讀書時,她還演了一出十八相送,在車站哭哭啼啼了好久。
「我最近出任務,比較忙。」
「會不會危險?姊,你出任務一定要很小心、很小心才行喔!」
「我出的任務不危險,你不用替我擔心。」劉諾菲是真心這麼認為,畢竟也沒到需要動刀動槍的地步,只是有點麻煩。
「我相信依姊的才智,不管遇到啥麻煩,肯定都可以迎刃而解的。」
「是啊,你呢?有沒有好好去補習?」
她知道諾妍會讀書,但還是有弱項,她的英文和數學比較弱,所以她一直希望諾妍可以去補習,可是諾妍怕讓家裡多花錢,一直不肯去。
「嗯,爸說如果我不去補習,就要親自押我去,我只好去了,但其實我不用補習也可以念得很好。」
第2章(2)
「諾妍,我們對你期望很高,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去補習,知道嗎?」她知道只有這麼說,諾妍才會坦然地接受他們的好意。
「我想像爸和姊一樣當警察。」
「不、不、不,你一點也不適合當警察,你比較適合穿得美美的坐在辦公室裡,乖,聽姊的話,好好去補習,好好準備明年的學測,那樣才是我們所希望的。」
姊姊的話,劉諾妍一直都奉為圭臬,她乖巧的道:「好,我知道了,我一定會好好補習,努力準備,但我可不可以有個願望?」
劉諾菲疼愛的笑了。「說吧,要什麼禮物姊都會買給你。」
「我不要禮物,只希望姊能來陪考。」
「好,到時候姊一定去陪考。」
「太好了!一言為定喔!」劉諾妍開心的在手機另一頭歡呼著,「突然感覺有如神助,姊來陪考的話,我一定能考個好成績的。」
「傻瓜,姊又不是神,哪能神助於你,要記住,三分天注定,還是要自己打拚七分,好了,姊得去準備一些東西,先不跟你聊了喔。」
「嗯,姊工作小心。」
「好,拜。」
掛了電話,劉諾菲順手用紅筆在記事本上寫下明年年初大事——陪考。
喜歡上酒店、喜歡粉味、男女關係複雜、花花大少,外界對戚紹剛有諸如此類的傳聞,但他向來不在意。
知道他常出入酒店原因的人並不多,他本人則從來不對外多做解釋,因為他覺得沒必要,而且讓外界對他有所誤解,會給那些對他有敵意的人疏於防備,反而是好事。
他的內心是非常清醒的,他不是愛玩女人,也不是來找女人,會選擇在酒店談生意,目的是要找一個人,他失散多年的親妹妹。
那年他七歲,妹妹一歲,由於父母雙雙過世,他們被送進育幼院,一待就是五年,後來,他們分別被兩個家庭收養,兄妹自此分散。
一開始,他聽說妹妹被養父母帶到國外,等他稍有能力想找人,又得知妹妹的養父做生意失敗,回台灣了。
可是,她的養父過世,養母后來改嫁,沒多久也過世了,結果,她那混帳繼父竟然把她賣到酒店!
當時,他派人把那個男人打得個半死,也問出她被賣去的酒店,可是當他趕到那家酒店時,卻撲了個空。
那間酒店被警察抄了,自此,有關他妹妹的訊息全數斷了線。
這些年來他依然不死心,還是不斷派人找尋妹妹的下落。
今天,戚紹剛聽說這家酒店來了幾個新的小姐,他就迫不及待的跟廠商改約在這裡碰面,目的就是要來看看那些女孩裡有沒有他要找的人。
醉翁之意不在酒,更不在女人,所以他連一個小姐也沒有叫,表面上是他很挑,要他看得上眼的女人才得以靠近,但實際上,他從來不會把精神花在這些風花雪月的事情上頭。
倒是約他的廠商以為他真愛此味,就讓酒店經理把新來的小姐都叫上,劉諾菲就混在幾個小姐之中。
她花錢拜託酒店一個小姐帶她進來,還買了要進來這間包廂的小姐的台,讓那個小姐休息,她才得以頂替。
她照李芷琪教她的,化了現在最流行的裸妝,穿的也比其它酒店小姐來得保守,完全走清純路線。
坐在一旁的戚紹剛本來一個人喝著酒,不讓任何女人靠近自己,可是當他看見劉諾菲走進來時,瞬間精神都來了。
他真的沒想到,那丫頭竟然會做到這種地步,她到底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他也很好奇,警方到底認為他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壞事,需要讓臥底做到這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