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夏昕娉覺得渾身發毛?
「小華……不會是「雷風建設」吧?」
小華搖搖頭。「不知道耶,案主很神秘,也是透過中間的營銷公司比稿,不過呢,這也沒啥大不了的,營銷廣告一向都是商業機密,為了不讓敵手仿照,消息都很封閉。大清不是沒想到這個問題,也有仔細調查過,是「雷風建設」的機率很低啦,畢竟他們有固定的營銷公司策劃經營,我覺得不會是雷風。」
夏昕娉嘟起紅唇。「毛毛的。」
小華打趣。「毛忙不完?還是毛怕遇到死對頭?」
「都毛。」
小華再放一顆糖進嘴裡。「心情不好再吃顆糖吧,你就想啊,真讓大清接到CASE,我們就可以去杜拜曬太陽看阿拉伯精壯黝黑的大帥哥!」
夏聽娉含著甜蜜蜜的哈密瓜口味水果糖。「哈,要是知道你有這個想法,大清一定不積極。」
「嘿,所以不能讓大清知道我們的企圖啊!他只要努力接CASE,你努力燃燒生命,那我離去杜拜的日子就不遠了!哈哈哈哈??」
夏昕娉支著頭,打趣地說:「那你咧?你負責什麼?買比基尼?」
「切??比基尼可以到杜拜再去血拼啊,那樣才有當地風格,我啊,我忙著盯著咱們公司的銀行賬戶進帳呵呵笑呢!」
「別忘了還有取悅咱們老關——」夏昕娉不忘虧個一句,惹來小華羞紅著臉哇桂抗議。
「喂,夏小娉!」
這一切一切都是這麼美好,天氣轉涼,連敦化南路上的行道樹都落葉紛飛,蕭瑟之姿煞是美麗。
兩天過後,營銷公司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宣告得標人是小小工作室——
「凡創設計」!
跌破了一干人等的眼鏡。這家小小工作室雖然近年來成績斐然,但作品皆以小品為主,和大型廣告公司相比,擺明就是小蝦米vs.大鯨魚。
當然這樣的結果,震驚歸震驚,反而沒有同行懷疑是所謂的「內定論」,大家都相信,鐵定是「凡創」真的讓案主滿意,這是真實力。
公司小到讓人不會去懷疑?
楊大清在營銷公司的會議室得到獲選消息時,第一時間,他沒有欣喜若狂,倒是感到一股冷颼颼的毛毛然。
他很清楚,小娉和別人的不同,在於作品自然呈現且不匠氣,但建築業的廣告哪一個不是比龐大、金碧輝煌的?就算目前流行普普風,再怎麼輪也輪不到建築業搞普普風啊!
他會來參加比稿純粹只是想把小娉的作品推上比稿台,增加能見度,不是說小娉不夠好,只是他根本沒有想到會獲選!
還在發愣時,營銷公司的協理前來握手道賀——
「大清啊,恭喜恭喜,凡創出頭天了!你們家夏小姐太厲害了!」
連同行敵手都來道賀——
「楊總,恭喜恭喜,實至名歸啊!」
嗚嗚嗚,外頭的世界太可怕了,大清想回到小華溫暖的懷裡……
「謝、謝……」
營銷公司的協理接著說:「案主時間很緊迫,等一下委任律師會前來簽約,你也知道的,那種大型公司顧忌特別多,簽約兩造會以我們和凡創為主,你們不用直接和案主簽約。」
楊大清聳肩。「沒問題,這種方式很常見。」
協理開心地笑道:「太好了,我先幫你引見案主的委任律師——藍克丞,藍律師。」
藍克丞走進門,忍住壞意的笑。
沒錯!
這就是他的好友老雷凌厲的攻勢——請君入甕。
他不只花了三千萬,還失去和楚家合作的機會,現在連雷風的營銷廣告都當成祭品,存心要和夏姊姊繼續糾纏不清就對了!
小藍伸手。「楊總,久仰。」
楊大清當然不認識藍克丞,也伸出手。「藍律師,你好。」
營銷公司的協理邀請大家入座。
小藍拿出已擬定的合約,也可以說是夏姊姊的賣身契。
「合約很簡單,案主不愛太煩瑣的約定,」只要夏姊姊一個人!
「不過有兩點案主很堅持,第一點:因為是一整個年度的營銷廣告,案主希望凡創設計師能夠到案主總部工作,才能深入其境,完成最符合案求需求的設計;第二點:不能更動設計師,案主看上的是夏小姐的作品風格,換了設計師這紙合約就沒意義了。」
楊大清面有難色。「可是凡創的設計師只有一位,我們手邊還有其它的案件在跑——」
小藍壞壞的手指一點合約上的金額,那個閃亮亮的金額瞬間堵住楊大清的嘴。
「這是很好的條件哦,當然,案主宅心仁厚,也會給夏小姐完成手邊工作的時間,一個星期夠嗎?」
其實沒天良的老雷只打算給兩天……啊,不管啦,加碼先騙到手再說!
「一個星期綽綽有餘,我們的案子都在收尾階段,但是……」楊大清很為難,愈來愈毛。「合約一定要今天簽訂嗎?」
「當然,合約裡沒幾條條款,楊總無需考慮太久。」
楊大清簽也毛,不簽更沒道理。「藍律師……呃,我的意思是我們公司也有法律顧問,我能不能先把合約書送去給律師看看啊?」
小藍不喜歡被質疑的感覺,他眉一挑。「當然可以,要不,楊總委任的法律顧問是哪位?說不定我可以替你解決這個問題,不需費時把合約拿走,案主等不了。」
老雷只要夏姊姊洗白白躺床上,沒那麼多閒工夫等待!
「力頓法律顧問事務所。」
小藍嘴角一勾。「原來是黃律師啊,我熟,給我三分鐘。」
藍克丞連電話都不用問,直接拿出手機,找到通訊簿,電話一下子撥了出去。
說沒幾句話,把手機拿給楊大清。
「楊總,你放心,藍律師是業界頗受好評的律師,值得信任,你就放心簽了這紙合約吧。」
這下連凡創自個兒的法律顧問都拍胸脯保證了,接下來還會將合約公證,楊大清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因為比稿之前,有通知所有競爭者要把公司合約大、小章帶到現場,結果公佈即當場簽約,所以楊大清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大、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