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蔣亦薇仔細聽著。
傳說中的雪狼,一身白色毛髮,不輕易現身,但見過的人都驚艷不已,說那是世上最美麗的動物,不過到底是否真的有雪狼存在,大伙也不是很確定,畢竟都是聽聞而來的。
二十分鐘後,遊覽車在一處空地停下,讓旅客們飽覽美麗景色,蔣亦薇沒有很認真去聽導遊說什麼,只是把握時間拍照,畢竟停留時間有限,而且這是她這次拍攝旅程中的最後一站,明天就回台灣了,莫名的,她有著衝動,想要快點回去吃某人為她煮的熱騰騰美食,思及此,她就覺得肚子餓了。
以前她每次到國外拍照,從來沒有過像現在這樣迫不及待的心情,因為根本就沒有人會為她擔心,或者等她回家,更別說是煮好吃的東西等她回去。
一想起孫曜,蔣亦薇就想快點結束工作回去。他會在家裡等她嗎?
離開台灣快二十天,不算是最久的一次,可是她竟有點想念那個男人。
她在台灣時,儘管兩人工作的時間錯開,但一到假日幾乎都是黏在一起……這麼一想,她情不自禁地微紅了臉。不應該這麼說的,該說是他們兩人都不愛出門,因此就在家裡吃飯聊天,不然就是窩在一起看DVD,明明是很普通的事,可是卻一點也不讓人感到無聊。
愈想,內心的思念似乎愈大,她搖了搖頭。現在她還在工作中,得專注一點,再說,明天回去後,不就可以見到他了嗎?
此時導遊解說完了,大家便各自分開遊憩。
蔣亦薇沿著山谷往上走,試圖讓整片美麗山林入鏡,忽地,她停下腳步,不敢置信的望著前方約十公尺的地方,一隻白色雪狼就站在那裡的高處,驕傲而美麗,莫名的讓她聯想起某人,總是那般的英挺出色,教人著迷。
真是太美了,讓她忍不住想要拍下它,不料她才剛舉起相機,雪狼立即警覺的朝她看了眼,隨即往深山裡走去。
等一下,讓我拍張照片再走!蔣亦薇在內心大喊著,她想拍下雪狼給孫曜看。
她馬上跟著往前走,心想等它停下時就馬上拍照,不過若是可以拍到它的同伴也很好。
此時後方的導遊大喊,「小姐!那邊不能再過去了!」
「嗯?」蔣亦薇沒聽清楚導遊在喊什麼,她一心只想追上前去拍下雪狼的美麗身影。
她手上拿著相機,興奮的往雪狼離去的方向跟上。
「小姐,那邊很危險!」
「什麼?」蔣亦薇回頭。導遊的口音很重,她真的聽得不是很清楚,是叫她快點回去集合嗎?但不是還有十分鐘?她想把握時間去拍雪狼。
孫曜,你等著,我會拍下傳說中的美麗雪狼回去給你看。
蔣亦薇又轉回頭,一心只想快點追上雪狼,沒發現前方有個凹地,她一個踩空,整個人霎時往前撲,然後跌落下山谷。
下午三點多,門鈴響起,孫曜從門上貓眼看了下,這才露出無奈的表情開門,一名五十多歲的中年貴婦進入,那是他的母親丁綵鳳女士。
丁綵鳳直接走進客廳,然後往沙發坐下,不把自己當客人,因為兒子的家也就是她家。
「我渴了,倒杯果汁給我吧。」
「好。」孫曜走進廚房。
丁綵鳳原本是精品店銷售小姐,因為丈夫常到精品店買東西,兩人進而認識,儘管一開始她便知道他是已婚身份,但在被熱烈追求後,她還是陷下去了。之後懷孕生下孫曜,因為是男孫,母憑子貴,因此公公送她一間高級公寓,從此過著不為金錢煩惱的優渥生活。
公公接納他們母子成為孫家成員,對她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好好教育孩子,而不用公公叮嚀,她也打算好好教導兒子,把他養得出色優秀,將來才能成為集團的接班人。
而兒子也沒有讓她這個做母親的失望,從小乖巧聽話,成績都是第一名,她深信他一定能贏過大房那兩個兒子,誰知在高二那年,孫曜像是變了個人似的,不僅外表做了改變,更是不再乖乖聽從她這個母親的話或安排,他的叛逆讓她很頭痛。
幸好高中畢業後,他還是聽話的到美國留學,雖然她本來是希望兒子可以念哈佛的,但耶魯大學也算是名校,她勉強可以接受,至少這也比大房那兩個兒子有本事多了,他們念的是名不見經傳的大學,搞不好還是捐了不少錢才能進去的。
在兒子回台灣後,她理所當然以為他要進入孫氏集團上班,可沒想到這小子居然拒絕,還說他想要自力更生,想經營酒吧,讓她非常生氣,之後兒子不顧勸阻的搬出去,然後真的開了間叫春宵的酒吧。
對此,公公生氣,孩子的爸無法理解,她更是快吐血了。
看著兒子從廚房走過來,丁綵鳳火氣又上來了。
「阿曜,你到底要不務正業到什麼時候?」
孫曜將果汁放到桌上。
「我哪有不務正業,我經營酒吧,每天都很認真工作賺錢。」這麼多年了,母親還是無法認同他經營酒吧的事,也還沒有放棄要他回孫氏集團工作。
「你是存心想看到媽氣到昏倒嗎?」丁綵鳳用力深呼吸,以免被氣死。
「媽,我以前就說過了,我不會去爺爺的公司上班,以後也不可能去,所以,你就放棄這個念頭吧。」
「為什麼?你到底為什麼不好好進去公司上班,偏偏要去經營酒吧?」想想她從小是怎麼用心栽培他的,現在居然變成這個樣子,她心痛啊。
「媽,這個問題這幾年我們已經討論不下數十次,好吧,我就再認真說一次,因為我知道自己不適合那種朝九晚五的工作,我喜歡調酒,也喜歡看到客人喝到我的調酒後露出滿足表情。」之所以取名為春宵,是希望所有到店裡的客人都能度過美好快樂的一晚。
丁綵鳳聽不進兒子的話。在兒子還小的時候,她請高人替兒子算過命,對方明明說過這小子是鴻日高掛,人中之龍的命格,他自小的表現也是如此,比任何人都要好,他去經營酒吧,根本是大材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