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於俐也曾去那美食廣場一飽口福,雖說裡面消費還算合理,可也不是一般老百姓能天天照三餐光顧的,至少節儉如她又對吃沒什麼要求,就不會想特地踏進那如今卻因上司要求,一天要造訪兩次。
「副總,既然地點相同,先前怎沒一併交代?多跑一趟,可就多一趟車資。」她委婉建言。比起再跑一次浪費時間,她對這無端浪費的車資更覺不應該,儘管可以報公帳。
先前上司所指定的午餐日式鰻魚便當,一份竟就超過三百元!加上車資,他一頓午餐可就消費五百元以上。現在又指定了下午茶點,一份蛋糕加咖啡,再加一趟車資,也超過五百了。雖說他是大少爺,去外面餐廳吃頓飯,幾千元也沒什麼,可在辦公室裡還刁嘴講究,看在她這小老百姓眼裡,不免心裡泛嘀咕。
「之前還沒想好下午茶想吃什麼。」齊優人說得慵懶,伸個懶腰,站起身。「我去睡個午覺,晚點出來喝下午茶。」交代完,無視新秘書又面露吃驚表情,他逕自往裡面那扇門而去。
金於俐只能再次領命,替上司跑腿去。
第1章(2)
一整天,直到六點下班前,上司完全沒做一件公事。
他就是悠閒吃東西,上網閒晃、玩遊戲,或翻翻時尚旅遊雜誌,陸續接了一兩通手機,跟疑似朋友的對象哈啦說笑而已。
在外面辦公空間的她,之所以會清楚另一扇門裡上司的行動,是因有一面透明玻璃窗能窺視,只要上司沒將裡面的百葉窗拉上,在這一方的她雖聽不到裡面聲音,卻能觀察裡面動向。
這是當初總經理要她來當副總秘書,所交辦的最重要任務一一要她特別觀察副總在辦公室的活動情景,每日以E-mail在下班前向他做報告。
對於總經理這奇怪要求,她雖納悶,但看在錢的分上,也就不敢多問一句。心想應是他們兄弟間有什麼明爭暗鬥吧?
可觀察一天,她實在感覺不出這個完全不想工作的副總,會對工作能力卓絕的總經理有什麼威脅性。
第二天,齊優人仍是習慣性晚上班,十點過後才踏進副總辦公室。
「副總,早安。」金於俐笑容可掬問候。
「嗯。」齊優人播勾唇角,輕應一聲,推開另一扇門入內。
一如昨天,他在半小時後指派她去買便當。下午兩點,又指派她前往饗味天堂買不同的下午茶點。甚至下班前,再加買妥他的晚餐才能離開。
第三天,情況依舊。他沒在處理公事,而她除了跑腿買東西,也沒正式工作可做。
第四天,她一來公司便接到總裁透過機要秘書轉交給她,要請副總審核的文件。
待他一進辦公室,她馬上抱起文件夾,請他處理公事。「你幫我過目就可以。」他俊眸瞥一眼她抱著的文件夾,顯得意興闌珊,直接往裡面走去。
她微訝了下,只能追進去,邊道:「副總,這是總裁要你親自過目後再蓋章簽名的。」
「我爸會交給我核批的公文,絕不是什麼緊急重大案件,你看完後再幫我蓋章就行。」他往黑色辦公椅落坐,說得不以為然。
舉凡集團重大決策,除父親外都是由大哥在裁決定奪。父親或大哥會要他過目的,不是無關緊要的小事,就是他們己核批過的案件,不過讓他這個副總多蓋個章而已。
他沒因此覺得自己不被重視,事實上,這是他努力營造的理想結果。
一方面,他確實對複雜的百貨經營不感興趣,即使他有商業頭腦,可他選擇韜光隱跡,就怕承攬龐大的家族事業,從此像大哥一樣,生活只有工作,時間全奉獻給集團。
另一方面,他完全無意跟大哥在事業上競爭,不想在嶄露頭角後,將來兩人在集團中可能引發爭權爭位問題。
他會這麼顧虎,事出有因。當初他從國外取得碩士學位歸國,才進集團不久,便連連做出一些成功的出色企劃,父親及股東因而對年紀輕輕的他大為讚賞。卻是在那同時,大哥因故在工作上出了差池,被父親直言責難,也被股東們及高層幹部暗地批評。
那一陣子,他發覺大哥對他態度有異,似乎心生芥蒂,有意無意避開和他交談,還一個人待在公司通宵數日未返家,不眠不休地修改企劃書。
那之後,他逐漸不敢再在工作上傾付全力,就怕將來他表現贏過大哥,又或即使與大哥平分秋色,也可能在日後父親退休,引起股東分派各自力挺新總裁人選。
他重視手足親情更勝權勢,寧可自己先做退讓。
他於是以年少曾生過重病為由,裝一次舊疾復發。母親對他的身體狀況特別憂心忡忡,要父親和大哥別給他太多工作,甚至逐漸讓他自由到只剩掛個副總的輕鬆虛銜。
他欣然維持續這樣的偽裝,當個游手好閒的公子哥,連私下與友人投資的事業,也不敢讓人得知,就怕被家人,被集團股東發現他能力,引發不必要的麻煩與重擔。
齊優人開啟網頁,登入Facebook,隨意找個遊戲,玩了起來。
這時,察覺秘書還站在一旁,於是抬眸問道:「還有事?」
金於俐見上司一副真不打算做事的樣子,不禁微蹙眉頭。
忽地,她靈光一閃,道:「副總若沒時間看文件,我是可以代勞,幫你過目後再報告重點摘要,不過……」頓了下,她大膽提出交易條件。「這原是副總的工作,若我代勞,算是額外增加工作,得按件收費。」
心想他錢多,又完全不將錢當一回事,她趁機賺點外快也不為過。
聞言,齊優人挑了下左眉,饒富興味地看著她。「按件收費?」她不是他的專屬秘書嗎?公司都支薪給她了,還開口向他要額外費用?
看出他的不以為然,金於俐於是笑咪咪解釋,「副總,總經理指派我當你的專屬秘書,是在工作上予以協助,若非公司的事,或者原該是副總要做的事卻轉交給我代勞,另外計費並不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