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王子不愛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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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頁

 

  「印加,」許春美親熱的叫她,厚臉皮要求,一點都不覺得不好意思。「給我一杯檸檬汁,我渴死了。拜託你嘍!」

  「是的,小姐。」王印加瞪個眼,怪聲怪氣。

  許春美不以為忤,對她笑了笑。

  王印加快快回廚房,搾了杯檸檬汁。

  實在說,她挺佩服許春美的。

  許春美厚臉皮也好,但她就是有那個本事和見面不到一分鐘的人打成一片,也不覺得尷尬。而且,許春美活潑、積極,敢於行動——雖然太常碰釘子。可比起王印加,她是大膽多了。

  或者,不怕丟臉吧,或是沒腦筋。

  王印加這麼想,大概不無嫉妒的成分,但她不會承認。許春美太肆無忌憚了——她不是覺得不好,事實上,她還挺佩服許春美的。她只是認為,呃,要留一點骨氣和傲氣。

  有這種想法,王印加當然就率性不起來,無法像許春美那般肆無忌憚。

  沒辦法,她心理建設發展不健全,就是不平衡。

  「爸,」王印加一邊搾汁一邊叫老王。「好不容易星期天放假,我有點事,等我把果汁端給春美以後,我可不可以走了?」

  老王翻起眼。「你能有什麼要緊的事?不行,你給我好好待在家,幫忙幹活。」

  紀遠東臨時帶朋友回家,所以老王重新調度晚上的料理。雖然只多一個,可也馬虎不得。

  「可是有瑪莉亞——」

  王印加抗議的話才出口,老王便打斷她,說:

  「瑪莉亞和太太上街了,你許嬸要忙著打理里外。你什麼事都沒有,過來幫幫忙也是應該的。」

  「上回我已經幫忙了。」王印加不滿。

  「上回是上回,這次是這次,不能混為一談。」老王不為所動。

  「印加,」老許太太走進來。「不好意思,要你幫忙,還讓你端果汁給春美。那孩子真是的!居然跑去跟大少爺和大少爺的朋友在一起!」

  「春美本來就活潑,沒關係的。」老王說。轉向王印加:「還不快把果汁拿給春美!」

  「真不好意思。」老許太太微微搖頭,塞了一包瑞士糖果給王印加。「這給你,印加,跟朋友一起吃。」

  「不用啦,許嬸。」

  「沒關係,你拿著。」老許太太硬把糖果塞給她。「我本來就是買給你的。還沒跟你謝謝專程跑一趟去找春美。」

  「那沒什麼啦。不過,還是謝謝你嘍,許嬸。」王印加收了糖果,懶得再推托。

  * * *

  才到客廳,見了她,許春美就嚷嚷埋怨說:「怎麼那麼久啦,印加!我都快渴死了!」

  「我已經盡量快了。」王印加將檸檬汁給她,然後這才轉向紀遠東:「大少爺還需要什麼?」

  聽她那麼說,許春美暗暗扯了扯她的衣角,大概覺得好笑。王印加不理她。發覺紀遠東的朋友在看她,她也轉過頭去,不客氣地回一眼。

  她知道他姓馬。聽說是紀遠東學生時代主要競爭對手。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專責稅務,領有美國加州律師牌照。

  對方卻對她笑了一笑。

  王印加沒有笑,撇開眼等紀遠東回答。

  「不必了。」紀遠東開了金口。

  他身旁的朋友卻說:「王小姐如果有空,請一起坐下聊聊吧。沒關係吧?遠東。」後面那句話是對紀遠東說的。

  王印加猛愣一下,忙說:「廚房還有工——啊!」

  話沒說完,便被許春美猛不防一拉,拉跌到沙發上。

  「有什麼關係!」許春美一副好作伴的口吻。「難得有這機會,一起聊聊嘛!」一邊拽住王印加的手臂,防她跑開。

  紀遠東沒吭聲——那就算同意了。在場的馬許兩人這麼解釋。

  「你好啊,王小姐。我叫馬彥民,是遠東的朋友。」馬彥民又對著王印加笑。

  紀遠東——或者說紀家兄弟會看得上眼交做朋友的,非富即貴,起碼都要有二把刷子,想來馬彥民也差不到哪裡去。

  不過,馬彥民身上沒有紀家兄弟那種「人參氣」,讓人覺得順眼多了。

  「我叫王印加,是廚師的女兒。」王印加俏臉開了一個假笑。

  「我知道,春美小姐提了。我可以叫你印加嗎?」

  「隨便你。」王印加聳個肩,一邊不忘瞪許春美一眼。

  許春美也不甘示弱回瞪她,像在說「我幫你宣傳有什麼不好」?

  「彥民,」紀遠東說:「『瑞祥』那件案子,你們辦得怎麼樣了?」

  「瑞祥」是一家頗有名氣的服飾公司,在各地都有門市。負責人袁瑞吉早年是服飾公司的員工,而後和老闆的女兒結婚繼承了公司。在他的經營下,公司大有拓展,成為本土知名的服飾口牌。

  幾年前,袁瑞吉一家投資移民加拿大,在當地開了一家工廠和門市。袁瑞吉將妻兒安頓在加拿大,自己兩頭跑,這期間,且認識了一位香港移民的陸姓女子。

  袁瑞吉妻子過不慣異鄉生活,將孩子送寄宿學校,便回國居住。袁瑞吉還是兩頭跑,並進一步和陸姓女子同居,斷續來往了三年多。

  由於袁妻結了婚就待在家裡相夫教子,除了最初的一些不動產及少許股票外,「瑞祥」大部分的產權都登記在袁瑞吉名下。袁瑞吉和陸女同居後不久,向妻子提出離婚要求,旋即分居。

  官司打了三年多才結束,袁瑞吉分了一半的家產給離婚妻子。去年底,袁瑞吉又認識一名陳姓女子,單向和陸女分手。陸姓女子不甘損失,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分袁瑞吉一半的財產。

  根據加拿大法律,同居兩年以上就可以被視為合法的伴侶,有權分享一半的財產。袁瑞吉於是找上馬彥民的事務所。

  這新聞鬧得算大也不算大,最主要是隔了大洋就隔了千里遠。但對紀遠東這種家庭來說,算是未雨綢繆吧,這是很好的借鏡,所以多少留了心。

  馬彥民露點微微的笑,說:「沒問題。我們這邊的條件比較有利,對方佔不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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