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長姊鎮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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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頁

 

  「恕樓某失禮,孟姑娘可是上過學堂?」既然有心要幫就要有底,她說看了小說,可見識字,可又寫不好字,就讓他摸不透了。

  銀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沒上過學堂不可能認得字,若是上過學堂不可能把字寫成這樣。她沒回答上過學堂與否的問題,只模稜兩可地說道:「我知道字要怎麼寫,就是寫得不好……」

  她又不能說,她會原字筆、鉛筆,不會毛筆,也寫不慣這裡的紙。

  樓天臨見她說不清便也不再追問,反正已確認了問題核心,便道:「那麼姑娘要寫什麼樣的小說,可是已經想好了?」

  銀衫一疊聲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寫不好……」樓天臨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樓某代勞如何?」

  銀衫就等他這一句,他一說完,她便喜形於色地道:「多謝大人!有勞大人了!」樓天臨一笑,看著她。「姑娘可是早早想好,要樓某代筆?」

  被他識破自己的意圖,銀衫有些羞赧。「我就是急著掙錢,也掛心家裡……不過,大人別誤會,我不是想再向大人借錢。所謂救急不救窮,我想自己找到掙錢的法子才是長遠之道。」

  樓天臨點了點頭。「我明白姑娘的意思。」

  兩人交換了位置,樓天臨坐了下來,換過紙筆,銀衫一邊口述一邊給他磨墨。

  他的字體雋秀且工整,令她大大驚艷,心想這樣的手稿都可以當傳家寶了,若他日真能出版,她定要把手稿要回來留作紀念。

  樓天臨寫得心無旁騖,他想幫她,自然要快點把小說完成,她口述沒停過,他也寫得行雲流水、毫無間斷。一個時辰之後,桌案上已積了一摞書寫得整整齊齊的手稿,樓天臨先開口要歇會兒,不是他累了,是看她講得口也干了,手應該也磨墨磨得酸了。

  「大人請用。」銀衫先給他倒茶,再給自己倒茶。

  看著那摞手稿,她就禁不住的揚唇微笑,照這樣的速度,三天就能寫完了吧?

  樓天臨知道她在想什麼,他啜了口茶,笑了笑。「這童三寶的遭遇好生奇妙,姑娘是怎麼想到的?竟能想出他上了一輛馬車,就和同上馬車的其他少年一塊兒到世外桃源涉險,還與怪物搏鬥、尋找寶藏,樓某實在佩服。」

  被他讚美,銀衫感到實在是受之有愧。

  童三寶是她給故事主人翁取的名字,其實就是古代版的哈利波特,她只是把西方用語改一改罷了,故事情節大同小異。

  「小時候弟弟妹妹還沒出生,只有我一個,沒有玩伴,所以我打小就喜歡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銀衫硬著頭皮胡謅道:「這些故事存在我腦海裡很久了,之前家裡有爹撐著,我也沒想過要靠賣故事掙錢,如今是形勢逼人,不得已而為之。」

  樓天臨開導道:「姑娘也不必做如此想法,大丈夫能屈能伸,姑娘雖是女子,亦能在境遇不順遂時忍辱負重、委曲求全,待他日得志時便能施展抱負一展長才,建功立業,安頓家人。」

  銀衫聽得心裡一陣踏實,穿越來後的忐忑不安在此際一掃而空。

  他說的不錯,只要度過眼前難關,只要讓她能靠自己賺到錢,往後一定會越來越順利。

  如今天下太平,白陽縣本就治安良好,上衙門告狀的都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加上銀衫的故事引人入勝,樓天臨也想快點知道後續發展,他簡直是沒日沒夜的在幫她寫。

  這中間,經過銀衫的同意,他又派路明去了一趟銀杏村給杜錦娘報平安。

  銀衫也有破釜沉舟的決心,她打定主意要靠賣小說掙錢,那麼就要快點把小說寫出來,若是她現在回銀杏村去,也只能全家大眼瞪小眼繼續等著斷糧,什麼都改變不了。

  俗話說,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恆助之,老天爺只有幫助那些會自己幫助自己的人,如果人願意自己幫助自己的話,其他的人一定也會來幫助你,也就是儒家說的——「人必自助,而後人助。」

  四日後,經過一番濃縮刪減情節,銀衫完成了她在古代的第一部作品——《童三寶闖天關》,她替自己取了個好兆頭的筆名叫做「胡了」,而執筆的樓天臨自然是她的第一個讀者。

  「大人覺得如何?會有人要買嗎?」

  作品完成了,她卻突然沒信心了,這畢竟是古代,相對保守,若是人們接受不了她的故事怎麼辦?那她想靠賣小說掙錢的夢想就落空了。

  「在這裡多想無用。」樓天臨有條不紊的將手稿放進天青色的布包裡。「咱們現在出去試試就知道了。」

  他把話說得保守,實際上在他來看,她這部《童三寶闖天關》肯定會大受歡迎。

  他雖是讀書人,但也不是都看研究學問的書,閒暇亦看了不少風月閒書,京城《三公子在此》的創作者鳳鳴先生,他撰寫的俠義小說廣受歡迎,他也收藏了幾本,在他看來,孟銀衫的故事不輸鳳鳴先生。

  「現在就去?」銀衫一愣,作品才剛剛完成,這……會不會太倉促了?樓天臨戲謔地看著她。「難道你還想放三個月想一想?」

  銀衫有如當頭棒喝。

  是啊,都走投無路了,沒什麼可猶豫的了。若是成功賣出去,她就能暫時不用愁了,若是失敗了也能快點再找其他賺錢的方法……

  第三章 掙第一桶金(2)

  縣城裡最大的書坊叫做「明月書坊」,出了衙門,樓天臨就帶著銀衫直奔明月書坊而去,表明來意,直接求見老闆。

  明月書坊的老闆姓鄭,名叫鄭逢春,他見樓天臨氣度雍容,容貌出色耀眼,一副鐘鳴鼎食的貴公子模樣,因此也不敢怠慢,在書坊裡的偏廳接待了他們,並命小廝上茶。

  聽明來意,鄭逢春接過布包,打開手稿來,逐張閱讀。

  樓天臨氣定神閒的啜著茶,銀衫則是無心喝茶,一徑看著鄭逢春的反應,也不知他越翻越快是什麼意思?是懶得看,所以跳著看,想趕快翻完好打發他們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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