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弄清楚徐振磊和沈芯涵的關係,她安不了心。
「你是真心的?可是我以為……」她以為徐振磊喜歡的是她。要不,他為何總是守在她身邊,又為何對她呵護備至?
「真心的。」徐振磊打斷她的話,阻止她說出更震撼的話來。
「你說謊。」
「我已經告訴你答案,相不相信由你。」
李薇薇仍自顧自的說著,「可是你們並不適合,我並不是想說沈芯涵壞話,但是……她配不上你。」
徐振磊蹙眉,這不是他認識的李薇薇,她應該是很懂得分際與禮貌的好女人才是。
「好了,別鬧了,你喝多了,陶俊,帶她回房。」他把她送到陶俊懷裡,轉身退到沈芯涵身旁。
他知道,李薇薇的無心之語傷到沈芯涵了。
「她喝醉了,你不用當真。」徐振磊低頭深深望著她,安撫著,眼裡有一抹深情與愛憐。
那一眼看似平淡,但是裡頭蘊含的情感卻很深。
見狀,李薇薇彷彿狠狠被打了一巴掌。
不願再看更多,她乾脆雙眼一閉,假裝醉倒。
第6章(1)
三天兩夜的香港之旅,第一天,李薇薇有工作沒能和徐振磊一起出遊,當晚裝酒醉試探之後,她不想再讓沈芯涵有機會和徐振磊獨處,所以第二天她起得特別早,打電話到徐振磊房間morning call,約他們到餐廳吃早餐。
在飯店餐廳裡,吃飯的是四個人,卻只有李薇薇一個人在講話,她熱絡的計畫著當天的旅程路線,彷彿前一晚沒有發生過任何事。
她不提,其他人自然也只得當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但是,心底還是有疙瘩存在的,尤其是沈芯涵。
經過酒後吐真言的事件之後,李薇薇對她越好,她就越覺得彆扭,所以當李薇薇說要買東西送給她時,她婉拒了。
「芯涵,我和振磊就像是一家人,所以你也不要跟我客氣。」
李薇薇像是故意強調她和徐振磊的關係,聽在沈芯涵耳裡滿不是滋味的。
她沒辦法相信李薇薇對她是真誠的好,因為到昨晚為止,李薇薇還是看不起她的。
她只是假扮徐振磊女朋友,雖然可以一笑置之,但是,她真心不喜歡李薇薇那種虛偽的姿態。
演戲她不在行,裝瘋賣傻她不會,表裡不一她也做不到,乾脆沉默,所以從他們吃完早餐出來到現在她一句話都沒說。
「芯涵,你不喜歡我安排的行程嗎?」
「沒啊。」
沈芯涵沒有不喜歡,只是和不搭軋的人玩不出火花。
那風景、那人潮,走在路上她不禁想,這要是和朱婉玲、郝欣欣、張夢勤來玩,她們四人肯定會玩瘋。
「你看起來悶悶不樂,還是不喜歡我?」李薇薇故意問。
沈芯涵又悶了,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要說是,得罪人,要說不是,很虛偽,剛剛她還在想李薇薇表裡不一,如果她也跟著裝,那和李薇薇又有何不同呢?
「是你不喜歡我。」她索性把問題丟還給李薇薇。
「我沒有不喜歡你啊!你怎會那樣認為呢?」
徐振磊看了沈芯涵一眼,希望她把話打住。
李薇薇一臉委屈的說著,「芯涵,你是不是誤會我了?我真的沒有不喜歡你,相反的,我很高興你跟我們一起出來玩。」
沈芯涵突然覺得好累啊,要這樣耍心機到何時呢?
她抬頭看向徐振磊,眼裡寫滿埋怨。
他幹麼把她拉進這渾水裡!
她突然好想回台灣,想回到只有四個女生在的那個熱鬧又不需要耍心機的小寓。
「不好意思,我只是覺得有點累,你不用想太多。」
她決定把不愉快都先拋在腦後,反正明天就結束了,此刻,只要好好扮演徐振磊的女朋友角色,直到戲落幕的那一刻。
她順手挽上徐振磊的臂彎,完全不管他有沒有被她嚇到,「振磊,我餓了,我們中午可以吃大排檔嗎?」
徐振磊的確有點被她的舉動嚇到,但,他很快就恢復正常,笑說:「當然可以,你喜歡吃什麼我們就去吃什麼。」
來到香港,當然就要跟得上流行,就是要吃東西、買東西,爾虞我詐、耍心機,統統滾蛋!
回歸工作崗位,徐振磊還是上司,沈芯涵還是小助理,假扮女朋友的工作暫時告一段落,她的工作沒有減少,徐振磊又恢復成那個工作狂,頭一埋,就鮮少用正眼看她。
有時候,她會以為自己作了一個相當蠢的夢,她就像灰姑娘,鍾敲了十二下,她就從公主恢復成灰姑娘的身份。
但只有徐振磊清楚事實不是那樣。
他並不是真的滿不在乎,相反的,他的心思常常會飄到沈芯涵身上。
她看他時,他裝成工作狂,她轉身去做事,他用目光送她離開辦公室。
他什麼都不說,什麼都不表示,是想釐清自己內心深處真正的想法。
他對沈芯涵,到底是認真了,還是只是一時的眩惑?
他需要釐清自己真正的想法,才有辦法往前進。
沈芯涵什麼也不敢多問,雖然她不覺得自己不如人,但是李薇薇的話還是會不時在她腦袋裡盤旋。
她很有自知之明,徐振磊是個大人物,她呢,只是個小老百姓,所以不敢太過靠近,但叫她不去看徐振磊,是不可能的。
她喜歡看他工作時專注的模樣。
看他皺眉,她會偷偷地舉起手,假想替他抹平那緊皺的眉心,然後在他抬頭時,飛快的撥弄自己的頭髮。
她以為自己閃過了,殊不知,她所有的舉動,都落入徐振磊的眼裡。
徐振磊在心底笑了,因為她的逗趣舉動。
他從沒想過,有一天,他能從迷戀李薇薇的情網中跳脫出來,更沒有想過,有朝一日,他的眼裡會裝下另一個身影。
今天沈芯涵穿了一套水藍色洋裝,搭了一雙淺米色的低跟鞋,顯然是有把他的話聽進去,她現在會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不是說她以前穿得邋遢,是覺得適度的裝扮更能夠襯托出一個人的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