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找醫生來瞧瞧,可別把腦子撞壞了。」
兩人找來了醫生,重新為病人做一番精密檢查,確認腦部雖然有細微的血塊,但不構成生命危險,它們會隨著身體的自我修復而慢慢消失,依病患的身體狀況決定時間的長短。
只是失憶症只能持續觀察而無藥物治療,誰也不能預料何時能恢復記憶,想起所有的事。
周桃花對自己是誰存疑,也不曉得別人口中的「芊芊」是否她所知的華芊芊,唯有裝傻以不變以應萬變,再從中抽絲剝繭。
她為什麼會從周桃花變成芊芊?
她是死了還是靈魂出竅,身體還活在哪個地方?
有太多的問題想問,有太多的不解想得到解答,可是她沒有人可問,因為沒人相信她是周桃花而非芊芊。
她只好暫且以芊芊的身份生活著,而芊芊失憶的消息似乎很快傳開,沒多久病房裡來了一個可以證明此芊芊就是她想的那個華芊芊的人。
眼前這個年約五旬的男人,是華芊芊的父親,周桃花在各大報刊見過,他是聯華集團總裁華正英,集團年收益近百億,躋身在亞洲排名前十的富豪行列。
「據說你失憶了?」
好強的威壓,感覺像一座山往下壓來,不虧是國際知名企業家,只是對女兒的神態太過冷漠了,好似上司來慰問因公傷殘的員工,面無表情又高高在上,全無半絲溫情。
她鎮定的回答,「是的,我誰也不記得,醫生說我這是失憶症。」
「你連我也不認識?」華正英例行公事般的問。
「你是誰?」
他面上波瀾未生的冷視唯一的女兒。「我是你父親。」
「父親。」多說多錯,周桃花順著演下去。
「你一向喊我爸。」華正英站得很直,一點也看不出是快六十歲的人,他的眼神銳利如鷹隼。
她從善如流。「爸。」
「國內的醫生看不好就找國外的名醫,一定能治好你的失憶。」他不怕花錢,能用錢解決的事都叫小事。
這句話……算是對女兒的關心嗎?周桃花困惑,同時響應,「治不好也沒關係,我可以重新認識家裡的人。」除非她「又」死一回,否則「失憶」這毛病是沒得治。
「也好,反正不指望你變聰明。」人笨一點才活得快樂,以前的她便是如此。
她心裡有點囧,有不希望女兒變聰明的父親嗎?「我媽呢?」
華正英頓了頓,眼中出現些許痛苦。「她死了。」
第2章(1)
這是她嗎?
望著辦公桌上鏡子裡既陌生,又有點熟識的面孔,周桃花笑不出來,神色木然,不管看幾次都難以適應。
這是華芊芊的臉,她是馨華基金會的負責人,也是聯華集團的常務董事,占股百分之四十,年二十五歲。
她是非常年輕的女孩,有張精緻至極的臉,皮膚非常白皙水嫩,大大的眼睛本該寫滿純真,小巧的鼻頭很俏皮,配上小小的粉紅色嘴唇,跟瓷做的娃娃沒兩樣。只是現在瓷娃娃的額頭上還有著淺淺的傷疤,略微破壞了這份完美。
若說周桃花是一朵冶艷帶刺的玫瑰,美麗卻扎人,那麼華芊芊便是山野間生長的海芋,純白澄淨的不解世事,清靈動人。
但在一張靈秀的美顏上看見精明幹練的眼神,有些許的違和感,這麼一雙乾淨的眼睛不該有侵略性和世故。
華芊芊主持著年捐款上億的馨華基金會,基金會主要幫助的對象是失婚、失業和被家暴的婦人,以及遭受凌虐,被父母遺棄的孩子,基金會成立十個婦幼收容所,免費供他們吃住,保護人身安全,並教導謀生技能。
然而雖然主持著這麼龐大的基金會,華芊芊本身其實全無金錢概念,她從不認為錢有多重要,對她而言不過是數字罷了,她有用不完的鈔票,整天除了逛街買東西,發發善心做公益外,基本上是無所事事。
非常可笑諷刺,以前周桃花汲汲於賺錢這件事,想要賺很多的錢給父親養老,回饋曾經幫助過她的,而當了華芊芊後,她輕輕鬆鬆就可以揮金如土。
因為華芊芊什麼都不會,又要主持基金會,於是她找了專業經理人來幫忙,經過幾次面談,從中挑出她認為最好的一位聘雇,也就是周桃花。
華芊芊單純卻十分信任周桃花的專業,把公益活動的相關事務全交給周桃花,也允許周桃花調閱賬目,確認募款金額等等,她只需打扮得美美的出席就好,以她聯華集團的千金身份向賓客募捐。
也因為華芊芊不管事,兩人最常有交集的地方不是在辦公室,反倒是在公益活動上,但這對周桃花而言無所謂,只要拿得到薪水就好。
周桃花對華芊芊的瞭解本來僅止於此,但經過住院、出院回家這麼一段時間,她得知了其他的信息,也察覺到華芊芊身邊的暗潮洶湧。
華芊芊的母親在她五歲那年死於癌症,其父華正英一直未再婚,因此,她是她父親唯一的孩子,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蕭紅玉和苗青萍分別是二房、三房的嬸母,她們口中的哥哥,是她們的兒子、華芊芊的堂哥,因為華芊芊的母親死得早,所以母親的角色便由二嬸、三嬸代替,她們為了自身的利益,有意無意的將華芊芊養歪了,並且說些似是而非的話令她和外祖家疏遠,少有往來。
在基金會、在家裡,她都是處於被隔離的狀況,人家根本不讓她做些需要動腦子的事,她還傻乎乎的認為家人把她當公主疼寵,渾然不知叔嬸怕她將來繼承她父親所有的財產,而他們想分也沒得分,故而把她教笨,小侄女笨一點、蠢一點對他們較有利,最好啥事都不理,傻傻地吃喝,把錢都留給他們。
當然,謀財害命的事他們是做不出來,若被抓到,有錢沒命花有什麼意義?而且大哥還在呢!以他的精明程度誰敢暗地裡動手腳,他和自個兒的女兒不親,也不表示允許有人加害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