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海老大來了她就放心了,他的煞氣重,能趕走那些牛鬼蛇神。
華芊芊看著同樣望向她的周泰山,忍著朝他飛奔而去的衝動,她已經不是他的女兒了,不能抱著他大哭。
「芊芊,他們是……」即使江大海等人似乎跟女兒熟稔,可那長相還是令人畏愒,華正英拉著女兒的手,不讓她走過去,他心裡明白這些應該是夏元熙混黑道時的兄弟。
「他們是……」華芊芊正想一一介紹時,江大海跟周泰山迫不及待的搶話,誰也不讓誰。「他是我乾兒子。」
「我是他大仔。」
瞭然於心的華正英輕頷首。「他還在手術室開刀,可能還要一會兒才會出來。」
「不會死吧?」江大海關心這件事。
「……不會。」應該。
聽到不會死,他和周泰山都鬆了一口氣。「不會死就好,年輕人受點傷當磨練,他以前跟人爭地盤時才打得凶,整天鼻青臉腫的,沒有一天不帶傷,別人來嗆聲他照樣打回去……」
「咳!咳!海老大,過去的事就不用提起了,你來探病沒帶花和水果嗎?」他這毛病還是沒變,一提當年勇就沒完沒了。
「鮮花素果?」啊是要拜拜吼!「是伴手禮啦!你還鮮花素果,要不要三牲加豬頭,七月拜好兄弟。」周泰山提醒他說錯話。
可江大海是個渾人,聽完後還拍肚子大笑,頗為得意的說:「我們不就是好兄弟。」
其它人都覺得呃……冏,很冏。
他怎麼會自認是那種好兄弟,他想早日往生嗎?
「海老大,老……老先生請坐,我讓人給你們泡杯茶來。」一句老爸含在嘴巴裡華芊芊鼻酸得都快落淚。
貝到父親卻不能相認,她有多不孝。
倒是周泰山瞭解女兒的心情,笑呵呵地要了一杯凍頂烏龍。「老了,不能喝多,多了又頻尿。」
「那你就少喝點,嘗嘗味。」老爸,要好好照顧身體,不要讓我擔心,記得藥要按時吃,還有我買給你的補品。
人一有錢要什麼沒有,哪怕是在醫院,現泡的高山茶也很快就送到,還送上茶喝的茶梅。茶香、梅子酸甜,正合味。
「小陳,你來說說,你家老大是怎麼受傷的。」居然還有人敢在太歲頭上沾土。
一遇到老大的老大,陳士峰戰戰兢兢的上前。
「大仔,我們上去查過了,水晶燈的支架被人動了手腳,換成了吊鉤,有人在底下一踩相接的機關,吊鉤一鬆開,水晶燈就往下掉。」這人實在太聰明了,想到這種害人的陰招。
「是誰幹的?」江大海的大哥氣勢仍在。
「我們有看到一個女人在意外發生後鬼鬼祟祟的,就把她請走,『溫柔地』詢問她,她看我們親切就全招了……」他無比興奮的說著。
能有多溫柔,落在這些混過道上的人手由,就算不招也能逼出三大張口供,讓人一句實話也留不住。
「好了,好了,拿去填海。」他口氣隨意得像對方是貓狗,死了就往水裡扔,別留在岸上發單。
「大仔,我們現在是講法律的良民……」陳士峰小聲的提醒,而且他早把人和口供都交給警察了。
「對、對,差點忘記要守法,我們是良民,不能做壞事,你們聽見了沒,要做好人,歹路不可行。」他是麵店的老闆,不是大仔,以後一定要記住。唉!擦汗。
「是,大仔。」
一群黑衣人齊聲大喝。
這時候,如臨大敵的警察也來了,他們看到黑衣人為數眾多也很緊張,其中一名中隊長上前盤查,知道並無惡意才又整隊離去,只留下幾名警員。
「華先生,有人想和你對話。」一名便衣刑警走上前。
「叫他跟我的秘書挑時間,等我有空再說。」他是想見就能見的人嗎?這年頭想發財想瘋了的人太多。
他的另一個代名詞是:財神爺。
警察訕訕乾笑。「她自稱是你的女兒。」
「我的女兒?」華正英面色沉鬱地看向女兒。「我只有一個女兒,她叫華芊芊。
「可是她堅稱你是她的親生父親,她要親口問你為何不要女兒,喔!她叫越佳心,是這次案件的主謀,她已經承認她要殺的對象是令嬡。」
華芊芊瞪大眼睛望著華正英。
越佳心……是爸爸的女兒?
這就說得過去吧?難怪她口口聲聲喊她妹妹,心態扭曲的認為做妹妹的搶走她的幸福,她的報復有理。
看女兒拉著他的手,一臉好奇的模樣,華正英勉為其難的滿足她,「好吧!帶她來我和她談談。」
在手術室旁有一間家屬等候室,華正英父女就在等候室裡等著越佳心,沒多久,她被兩位警察帶來。
為了預防嫌犯情緒不穩而做出不當舉動,警察並未離開,家屬等候室裡一共有五人。
「我不是你父親。」
臉上有可疑針孔的越佳心激動的揚高聲量。「你敢說你不是我父親,你生了我又遺棄了我,你算什麼父親,我的一生幾乎毀在你手中,你還不承認你是我父親……」
第12章(2)
華正英氣定神閒的雙手互迭,不等她吼完就開口,「我的確不是你的父親,你出生時我已在美國唸書,整整三年沒回國。」
「你……你騙人,你只是不想認我才編這個爛借口,我……我是你人生的污點,你巴不得抹去,又怎會承認我存在的事實……你是偽君子,不負責任的男人、懦夫!」
「我認識你的父母,越東行和楊典兒,一個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個是我曾交往過的女朋友,我在去美國前特意拜託東行照顧典兒,結果他是照顧了,兩人滾上床……」
半年後,越東行打電話給他,說楊典兒懷孕了,兩個月大,是越東行的孩子,他求他原諒兩人的意亂情迷、情不自禁,還說為了孩子兩人要結婚了,請他回來喝杯喜酒。
「呵!真的很可笑,你父親居然把這件事視為一種勝利,從我手中搶走一個我已經不愛的女人還得意洋洋,帶著不可一世的優越感要我出席他們的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