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裡,春嬌的嘴角就泛起笑意,美麗的雙眸變得更加明亮。
成就感是最好的報酬,她總是樂此不疲!
所以,面對龐大的工作量,她仍然游刃有餘,一路過關斬將,不論是什麼樣的難關,她都能想辦法突破。
從踏入辦公室後,一個半小時內,她打了五通電話,跟別縣市的產銷班聯繫,確認博覽會時各產銷班的位置、觀摩,以及販售的產品。在博覽會開幕之前,她都將一一親自過目。
桌上那疊公文小山,也全都處理完畢。
擱下最後一份卷宗後,她往後一躺,在皮椅上伸了個舒適的懶腰。保溫壺裡的蔬菜果汁牛奶也被她喝光了,她站起身來,走到洗手間裡,把保溫壺洗乾淨,再拿到沙發旁的茶几上,倒把晾乾。
不同於平日,較為黯淡的燈光,吸引了她的注意。
春嬌抬起頭來,端詳著頭頂上的光源,瞧見六顆省電燈泡中有一顆黯然無光,顯然是已經報銷了。
她雙手插腰,站在燈泡下,看了一會兒,半晌之後才走出辦公室。
忙碌的雙胞胎,同時抬起頭來,看著她往外走。「老闆,你要去哪裡?」
「拿工具。」
十分鐘之後,春嬌再度回來,肩上多了一組鋁梯,懷裡還抱著一個裝著省電燈泡的紙盒。
雖然說,這類的雜事都有專人處理。但是她性子急,耐性少得可憐,一遇上事情,要是沒有馬上解決,就會覺得渾身不對勁。
話說回來,換燈泡也不是什麼艱難的工作,她自己就能換,不需要再找別人來處理。
她先把裝燈泡的紙盒,放在桌上,然後找到適當的位置,在熄滅的燈泡下架好長長的鋁梯,確定梯子穩固後,就俐落的爬了上去。
昕車,皮裙很短,短到不會妨礙她動作,沒有兩、三下,她爬到的高度,只要伸出手就能輕易更換燈泡。
身後的門被推開,有人走了進來,她沒有回頭,以為是雙胞胎想來幫忙。
「幫我把電源關掉。」她沒有低頭,揚聲喊道。
啪!
燈光熄滅了。
春嬌試探的摸了摸燈泡,確定壞掉的燈泡,溫度並不熱燙後,才大膽的握住燈泡,用力的擰轉,花了一些時間,才把壞掉的燈泡取下來。
「小心拿好。」她伸手往後,把燈泡往下遞去。「把新的那個拿給我。」
壞掉的燈泡被接住,從她的手中取走;接著,新的燈泡放進她手裡。
她拿著燈泡,把它固定在燈座上,裝得格外牢靠後,才又開口。「把電源打開。」
只聽到啪的一聲,霎時間燈光大亮,所有的燈泡都盡責的發光,提供室內照明。
她滿意的拍掉手裡的灰塵,心情愉快的轉身,預備爬下鋁梯,卻在望見始終站在鋁梯下那位沉默的協助者時,嚇得差點跌下來。
站在鋁梯下的,不是雙胞胎,竟然是——是——
「哇!」
她發出驚叫,嚇得抱住鋁梯,梯子一陣猛烈的晃動。
低沉的聲音,從下方傳來,包含著濃濃笑意。
「小心點,別掉下來了。」高大黝黑的男人說道,他的雙眼灼亮,不錯過任何細節,連彎著薄唇微笑的表情,都帶著一絲野性。
春嬌瞪著鋁梯下的男人。
只見他雙手橫胸,微瞇著眼,像是垂涎美食的野獸,就站在「視野」最好的位置,欣賞著絕佳的美景,盯著她的長腿跟粉臀猛瞧。「王八蛋!你站在那裡看多久了?」她火大的問。
「不知道,我沒注意。」陳志明由衷感歎著,惋惜的攤開雙手。「快樂的時光總是特別短。」
「幹麼不出聲?」
「這麼美的景色可以觀賞,會出聲就不是男人。」他慵懶的微笑著,摸了摸下巴粗黑的短鬚,還提出個人意見。「我比較喜歡黑色的吊襪帶。」
「誰管你喜歡什麼東西!」她氣憤難平,穿著高跟鞋的美腿,用力往那張討人厭的黝黑俊臉踩下去,還刻意旋轉腳跟。「你這不要臉的色狼!」她踩她踩她踩踩踩,踩死這個色狼!
身手矯健的他,當然不肯吃悶虧,火速就抓住她的鞋跟,輕易阻止了她的報復行動,沒讓那細細的鞋跟,踹進他的腦子。
「嘿,別逼我逮捕你。公然襲警是違法的!」
「你敢?!」
他若有所思的一笑。「你說我敢不敢?」
就是那種眼神,這三個月來,總是追逐著她,瞅得她全身不舒服。
她雙眸一瞇,重重哼了一聲。「那麼,你對我性騷擾就不違法嗎?」
「我哪裡對你性騷擾了?我只是在鎮民的要求下,協助鎮民換燈泡。」他神色自若,講得義正詞嚴,半點也不覺得理虧。
這個陳志明,絕對是她這輩子見過最死皮賴臉的男人。
雖然說,鎮長跟警分局長是應該保持良好的互動,但是很明顯的,他的意圖可不僅止於公務上的來往。
打從走馬上任的那天起,這傢伙就毫不隱瞞對她的強烈興趣。他甚至在到任的當晚,就厚著臉皮打電話給她,試圖要約她出來,這麼大膽的行徑,讓她訝異得目瞪口呆。
他不但大膽,而且還不肯輕言放棄。
這三個月來,除了公務之外,他沒放過任何一個可以接近她的機會,還大刺刺的宣告全鎮,他正在熱烈追求她,搞得鎮上所有人都興致勃勃,全等著看好戲。
雖然,她覺得有些不耐煩,但是不可否認的,在某些方面,這傢伙實在是非常的「好用」——
「你要在上頭站多久?」陳志明突然問道。
春嬌回過神來,冷哼了一聲,用力抽回鞋跟,然後用最優雅的姿態,慢吞吞的爬下鋁梯。在爬的時候,她盡量不去想,正有一雙眼睛,像著了火似的直盯著她的臀部瞧。
恢復冷靜後,她才轉過身來,用嚴苛的眼神,上下打量陳志明。
她不知道警分局長需不需要穿制服。但是,這三個月來,她從沒看見他穿過制服。
他的身材壯碩,但那健壯的身軀,只散發出讓人信任的力量。他的穿著向來輕便,通常是一件貼身無袖背心,一件磨了很久的牛仔褲,再配上一雙髒髒舊舊、毫不起眼的布鞋。警徽掛在腰間的皮帶上,槍套則是大刺刺的掛在腰後,毫不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