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臾,回到家的墨冬陽習慣性的打開手機,遠距離盡著保鑣的責任。
她出門了?看著手機上移動的小點,墨冬陽心驚不已,急急的再度出門好保護她的安全。
他一路開車追趕,最後沒追到她的人,只追到她停在路邊的車,他立刻打電話給李家琦,「彤彤有朋友住在八里?」
一聽,李家琦就知道沈若彤把他甩掉了,「沒有啊。」
「那她為什麼來這裡?」
「老師的工作室在那裡。」
「沒事,掛……」突然想到江士傑,墨冬陽隨口問道:「江士傑是一個怎樣的人?」
「我很討厭的人。」
墨冬陽不解的問:「那彤彤為什麼會和他走得這麼近?」
「說英雄惜英雄太好聽了,不過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
「他對彤彤……你覺得?」
「看不出來他對彤彤有意思,但這種事……天知道。」李家琦在電話那頭聳了聳肩,「你懷疑他就是那個寄騷擾信的瘋子?」
「他是目前最可疑的人。」
「你看他那窩囊的樣子,像嗎?」李家琦撇嘴。
以為每個熱愛藝術的人都能成為偉大的藝術家嗎?沒有天分就要認命,這麼沒有自知之明,虧得彤彤沒有吐槽,還一再幫助他。
「你太不客觀了。」墨冬陽無奈。
「反正彤彤的安全歸你管,你要把他列入觀察名單還是嫌犯名單,我都沒有意見。」
「他如果有什麼異常的舉動,馬七向我報告。」墨冬陽交代。
「知道了。」
結束通話後,墨冬陽坐在車裡盯梢,直到沈若彤安全到家,他才安心離開。
墨冬陽一邊守護著沈若彤,一邊等待著時間過去,這日,終於到了他與簡淑嫻約定好來沈家拜訪的日子。
雖然晚了十四年,但他至少守住了約定。墨冬陽望著沈家的大門,他今日特別穿上正式西服,還有,最重要的聘禮他當然也不會忘記帶。
七點一到,他伸手按下沉家的門鈴,為他開門的不是別人,正是被唐芊愛暗暗稱為小惡魔、也就是李家琦要讓墨冬陽吃吃苦頭的另外一手——沈志赫。
今天除了被簡淑嫻設計去陳家當臨時保母的沈若彤,沈青嵐夫妻和沈亦帆夫妻都被她用回家陪媽媽吃晚餐的名義叫回來了,沈志赫則是沈青嵐暗中安排的一個奇兵,因為有些事大人不好說、不好做,給小孩子來說、來做正好。
此刻,他們正圍坐在客廳裡吃飯後水果兼聊天。
「外婆,他說要找你。」說完,沈志赫在原來的位子坐下。
今年就讀國一的他不只體魄強健,身高也很高,已接近一百八。
簡淑嫻笑看著站在桌前的墨冬陽,「你自己說吧。」
「是。」墨冬陽先自我介紹,「我是墨冬陽,今年三十七歲,目前是一間偵探社的老闆。」
偵探社?沈志赫眼睛一亮,可感興趣了。瞧瞧他,身材那麼結實……嗯,他的功夫一定也很厲害。
墨冬陽打開公文包放到桌上,「這是我的誠意。」
早想確認某件事的沈亦帆第一個動作,拿起放在最上面的文件夾……果然,這個墨冬陽就是岳母一直想見、卻遲遲見不到的那個大客戶。
坐沈亦帆身邊的沈志赫好奇的湊過去看。哇,這麼多房子,他不只是偵探社老闆,還是好野人耶。
沈志赫好奇的再看向公文包,那個盒子裡裝的是什麼?他一邊想一邊把放在公事包最下層的紙盒拿出來看,「媽,這和你的結婚證書好像哦。」語畢,他把結婚書約交給坐在自己另一邊的母親。
好傢伙,竟然留了這一手。沈青嵐朝家人點點頭,不動聲色的把結婚書約收好,再放回公文包裡。
「所以你是我的姨丈?」沈志赫直覺反應,沒注意到結婚書約的日期還沒填上。
雖然過程和自己所計劃的有點兒不太一樣,但至少沒脫軌太多,簡淑嫻隨機應變著,「對,小赫,他就是你的姨丈,從今天起他就要住在這裡了。」
聞言,墨冬陽竊喜。太好了,他不用再送彤彤回家了。
不對!沈志赫慢半拍的發覺事有蹊蹺,阿姨不在這裡,也沒聽說阿姨交男朋友,怎麼會突然冒出來一個姨丈?嗯,這件事一定不是外婆說的那麼單純……
這麼想著,沈志赫心中也升起了一個想法,他只有一個阿姨,阿姨又超級疼他,他怎麼可以不站出來保護阿姨的權益?
沈志赫的鬼腦筋轉了轉,不久,他就想到了一個先卡住墨冬陽的好法子,「外婆,在住進來之前,姨丈是不是應該先送我一個見面禮?」
一聽,至今仍深受其害的唐芊愛,不由得伸手緊緊握住丈夫的手,小惡魔果然伸出魔爪了!
讓二姊孤單十四年的仇,不報對不起自己。沈亦帆一邊想著一邊反握住妻子的手,同時非常開心終於跳進來一個替死鬼,解救妻子於外甥的魔掌之中。
好,很好,表現得非常好,不愧是她的兒子。沈青嵐在心裡讚美。
她身為長姊,沒出手幫妹妹就已經很說不過去了,若再不藉由兒子的手來懲治一下這個負心漢,怎對得起妹妹?
厲害、厲害,兒子的寶刀果然還是擦得亮晶晶,韓司浚暗暗叫好,沒忘記墨冬陽當年給沈若彤的傷害有多大。
等了好一會兒,見父母和舅舅、舅媽依然淡定的吃著水果,沒有一個人出言阻止他的沒禮貌,沈志赫驚訝之餘也嗅到了一股陰謀的味道,爸爸和舅媽他不敢說,但媽媽和舅舅肯定背著他在搞鬼。
簡淑嫻等不到女兒、兒子發聲,心裡便有數了。他們還在記恨冬陽當年負了彤彤的事,所以故意順著小赫的意思想為彤彤出氣,對吧?
儘管簡淑嫻覺得墨冬陽很可憐,但小赫是她一手帶大的,他的性子她怎會不瞭解,既然墨冬陽被外孫盯上了,早早認賠才是明智之舉,否則墨冬陽未來的日子肯定會比媳婦還要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