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撇嘴,他沒有反對,和章育襄打交道多年,他很清楚,這個傢伙痞是痞,但不會無的放矢,尤其在現在這種關頭上。
蔣默安換邊上車,扣緊安全帶。
看著他的標準動作,章育襄揉揉鼻子,乖學生就是乖學生,一輩子就是用來遵守規矩的,而他……他研究規矩,鑽研法律,用法律逼著大家守規矩,自己卻在規矩外頭遊走。
他發動車子,這時簡訊聲響,蔣默安打開手機,是裘秘書。
蔣先生,令堂請您盡快回電。
只要是家裡,他都必須「盡快」回電,這件事跟在他身旁的人都曉得,除非他們想替上司惹禍,大可以漠視訊息。
蔣默安不樂意在章育襄面前回這個電話,但是……考慮片刻,還是撥出。
「默安,上次跟你說的事,考慮得怎樣?」蔣母的聲音。
他生於醫生世家,叔叔、伯伯、爸爸、伯母、嬸嬸、母親,堂哥、堂弟、堂姊、堂妹、哥哥、弟弟……所有他認識姓蔣的人,通通是醫生。
難道家族中沒有那種成績不夠好,上不了醫學院的?
當然有!他們退而求其次,成為護理師、復健師、藥師……醫療相關從業人員。
多數的親戚都在家族醫院裡上班,也有自己出去開診所的,總之,套句父親小時候常掛在嘴邊訓孩子的話——「我們姓蔣的,沒有別的選擇,只能當醫生。」
這話聽起來有點驕傲,但蔣默安從小對這種話過敏,他覺得無知且幼稚。
當然,沒有人會把他的感覺當成一回事。十八歲時,他果真沒考上醫學院,父母逼他重考,連補習班費用都繳了,他不樂意,背起行囊到新學校報到。
父母火大,斷絕他的經濟來源,他不肯妥協,半工半讀,日子過得辛苦,直到遇見董事長。
第1章(2)
「不。」言簡意賅,蔣默安不喜歡說廢話。
「為什麼不?我和你爸已經讓步這麼多,又沒逼你當醫生,只讓你回來掌管醫院的行政部門,你有什麼不樂意的,當經理很了不起嗎?你老闆一個月能給你多少薪水,八萬、十萬?你伯父說了,你願意的話,十五萬起薪……」蔣母巴啦巴啦說個不停。「雖然薪水比不上醫生,但十五萬不算少,誰讓你當初不肯念醫學院?總之你先回來……」
「不。」他二度回答。
「機票……」蔣母話說得太快,這時才反應過來。「你剛才說不?你不要回來?」
「對。」蔣默安回答得斬釘截鐵,現在的他已經不是那個被家族綑綁得無法動彈的少年。
「為什麼?外面的空氣比較香?外面的月亮比較圓?你寧願在外面吃苦,也不肯回家?你到底要怎麼樣……」
母親說話的速度更快了,讓他沒有機會插話,蔣默安想過,是不是因為母親的說話能力好得太過分,他才養成不愛講話的習慣?
深吸氣。他緩慢說:「一百三十萬。」
「一百三十萬?什麼東西?」
「我的月薪,除非大伯可以開更高的價碼,否則我不回去。」
話丟下,電話那頭一片沉默。
「你在唬我?」
「我讓我的特助把薪資單傳給媽。」
母子倆在手機兩端安靜下來,半晌,蔣母又講了幾句,才掛上電話。
章育襄撇眼看他,笑了笑,「揚眉吐氣的感覺?」
揚眉吐氣?確實。
沒考上醫學院,因為成績不夠好老是受到嘲笑,在長輩們「關愛」眼光下的他,確實有揚眉吐氣的感覺。
章育襄大笑說:「以前我羨慕別的同學有厲害親戚,可以拿出來炫耀,可是看到你家親戚,我覺得當孤鳥也不錯。」
蔣默安覷他一眼。
章育襄是那種剛認識時覺得他很安靜,認識久了,會想叫他安靜的那種人,受不了他的聒噪,蔣默安打開手機,看著方特助傳來的文件。
這代表聊天時間結束?真真是無聊透頂的男人!和這種人結交,實在需要無比耐心。
不過,現在可不是閉嘴的時候,他歎口氣,進入主題。「江莉雰不是董事長的妻子,只是他的外遇,或者說是……強勢小三。」
震撼彈落地,蔣默安被炸到了,「怎麼可能?」董事長身邊只有江莉雰,他沒見過其他女人,更別說她為董事長生下一對子女。
收起手機,蔣默安轉頭看著章育襄。「那董事長的妻子在哪裡?」
「她叫做李蔓君,台灣人,是董事長大學時期的女友,大學剛畢業不久就決定結婚。兩個人感情很好,各自努力上班,賺錢養家、付房貸,育有一個女兒,小家庭日子過得平平穩穩,和所有中產家庭一樣。
「女兒六歲的時候,董事長遇上人生兩個重大轉折點,一個是受老闆提攜準備到上海創業,另一個是認識江莉雰。」
蔣默安問:「然後呢?」
「江莉雰懷孕了,是男的,董事長從小是寡母養大,對母親的要求一向順從。為了江莉雰肚裡的男孩,董事長的母親向李蔓君提出離婚要求,李蔓君不願意,她堅持,除了女兒和離婚之外,其他事都可以商量。
「事情僵持著,但老闆要求董事長盡快到上海工作,他只好先飛過來。董事長的母親企圖為難李蔓君,以他們合買的房子做要脅,離婚就給房,不離婚,就搬出房子。李蔓君二話不說,一個星期就租到房子,帶著女兒搬出去。
「董事長的母親賣掉房子後,就帶著江莉雰到上海和董事長一起生活。之後的事你應該有所耳聞,瑆璨草創不久,董事長的老闆生病,把公司賣給董事長,剛開始那幾年,董事長撐得很辛苦,但他靠著精準的目光,做了不少成功投資,才漸漸累積出目前的資產。
「至於李蔓君,因為董事長的母親屢次以性命作為要脅,不許董事長回台灣與她見面,再加上幾次搬家,兩夫妻便漸漸失去聯絡。」
「董事長的母親是想以未盡同居義務這一條,讓董事長申請婚姻無效,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