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影一愣,有些心虛地道:「那是……那是保護我的鎮北軍啊!自從我嫁過來,我……呃,我哥就分出了一隊兵馬特別來保護我,平時就駐紮在我們北臨縣西南邊的村落。」
她在鎮北軍早就有了自己的班底,所謂她哥分出一隊兵馬來保護她,其實是她當時在軍中自己下的令。
現在不就派上用場了嗎?
上官尋接受了她的說法。「聽說令兄瞿景少年英傑,從十三歲起就親上戰場力戰人狼族,領兵五年以來更是未嘗一敗,在鎮北軍中有少年軍神之稱——」
「唉呀,相公你不要上直誇讚,我會不好意思的。」瞿影聽他讚美忘我地心花怒放起來。
上官尋奇怪地瞥了她一眼,他稱讚她哥哥,她害羞什麼?不過或許是她也與有榮焉吧,他沒有深究這個問題,,只提出了他說起瞿影的目的,「我與瞿少將軍神交已久,成為親家後也未曾見過,不知有沒有機會拜訪他?」
「不用見了!」瞿影下意識拒絕,但見上官尋露出古怪的表情,她連忙改口,「我是說,我哥他生病了不是嗎?現在病得很重,怕傳染給別人,呃,連我都見不到他,所以先不要見面比較好。」
第3章(2)
「是這樣嗎?也只好如此了。」上官尋有些遺憾,雖覺得瞿影的反應有點奇怪,但很快便放下了這件事。
「反正現在閒著沒事幹,相公,咱們來圓房吧!」瞿影突然天處飛來這一句。
「啊?」上官尋一怔,這算什麼?情緒轉變也太快了吧?
「難道不是嗎?自從咱們成親那日後,都沒有再圓過房了,我去問過冬梅,冬梅應該是覺得我太生澀了,還替我打聽圓房的事呢!」瞿影認真地道,而她的人也已經朝上官尋貼了過去。
上官尋的呼吸變得有些沉重,但他拚命壓抑動情的反應。「什麼圓房的事?」
「冬梅問的是她在家鄉的表姊,已經三十好幾了……」瞿影邊說邊脫去上官尋的衣服,然後在他赤裸精壯的上半身摸來摸去。
上官尋已經快受不了了,連忙將她推遠了一點,然而不隔開這段距離則已,一隔開,他才發現她不知道什麼時候也把自己剝光了,那凝脂般的肌膚上正盛開著雪中紅梅。
即使她沒有刻意誘惑,一舉一動卻是那麼誘人,又帶著天真的氣息,令他血脈賁張,更過分的是,瞿影居然把臉了上來,一把吻住他。
上官尋覺得自己的腦袋都快炸了,兩人只是這麼唇貼著唇,他卻彷彿能碰觸到她軟玉溫香的肌膚,直叫他想將眼前人兒緊緊擁住,恣意輕薄……
然而下一瞬,瞿影卻離開了他的懷裡,然後鑽進被窩,睜著水亮的大眼望著他。
「好了,圓房圓完了!」
上官尋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剛剛差一點把持不住,險些拋棄所有的原則想將她就地正法,她居然又說「圓完房了」?
這樣叫圓房?!是哪個腦袋進水的教她的?
「那冬梅家鄉的表姊,三十好幾的那個……該不會也沒有出嫁吧?」他咬牙切齒的問。
「是沒有啊!相公你好聰明!」瞿影甜甜地笑道。
上官尋一陣啞口無言,像被一盆冰水潑到頭上。他深吸了口氣,也鑽進被窩裡,這時候能夠安撫他大受打擊的心靈的,只有睡個午覺了。
「相公,我這樣算不算賢妻呢?」想不到,她冷不防又冒出了這麼一個問題。
官尋早已了魚水之歡的心思,心忖她或許在問先前的事,所以認真地回道:「你在我們北臨城防守最薄弱的時候,請來了令兄的軍隊坐鎮,雖是略嫌衝動獨斷,但畢竟立了功勞,所以自然能夠算是賢妻……」
「唉呀,我不是說那個!我是說……」瞿影有些害羞地道:「冬梅的表姊說,能把丈夫在床上服待得開心,就是做妻子最大的成就。我學了圓房的新招,你開心嗎?我賢慧嗎??」
「你…」他怔怔地望著她,腦袋有頃刻的空白,他這個妻子雖然溫柔婉約,卻很奇怪,連思路都與一般人不同,他只能深深的一歎,「我超開心,你超賢慧,別想太多,快睡吧!」
瞿影的軍隊真的把洪當家等人全丟出了城,而且不只首惡,幾乎每個人都被打斷了手或腳,要不也被揍得鼻青臉腫,那王副將做完這些事就帶兵揚長而去,完全不管他們死活。
對此,上官尋這地頭蛇不可能不知道,但秉持著不告不理的原則,他便當做什麼都沒發生,算是默許了這種行為。畢竟洪當家違律在先,不可能有膽再來縣衙鬧事,否則來一次揍一次,他還有幾隻腳可以斷?
上官尋似乎還嫌刺激得不夠,居然又頒布了新的公告——在北臨縣裡,禁止人狼族的商品流通,否則以叛國罪論處。
這一條公告在滄海國與人狼族開戰後,其實就已有律法規範,只不過人狼族的商品大多是飾品、礦產之類,甚至是香料,這些都只在上流階級之間流通,那些人要不位高權重,要不富甲一方,根本不把這條律法看在眼裡,依舊賞玩著人狼族的東西,官方也對此默許多年。
上官尋這次把話挑明了,雖然於法於理都站得住腳,卻讓那些買賣人狼族商品的人跳腳不已。尤其北臨縣是人狼族商品走私的大城,滄海國裡八成人狼族的東西都由這裡來,更是大忠漕運暗地裡賺錢的主業,現在上官尋一禁,等於斷了大忠漕運的生路。
洪當家被逼到了絕境,只能用最激烈的手段了。
這一天深夜,北臨縣外一處破敗的小碼頭,赫然出現了上百個人,他們形跡可疑,正是大忠漕運行當時來鬧事的那幾個熟面孔。
他們站在碼頭邊等的是一艘即將從南方過來的大船,洪當家已經和南方的人牙子談好,這次要做一筆大生意,所以南方將會運來好幾船的孩童,供他們販賣、訓練成私軍或苦力,甚至弄殘了丟到街上要飯,替他們賺取大筆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