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丫頭記到現在。
她要什麼「情人的吻」,可他並不是她的情人吶!這丫頭在想什麼?
「因為你是第一個無條件對我好的人。」她原本可以順勢告白的,可沒有人會在這樣倍受打擊,而且有了新的決定之後告白的。
只是因為他是第一個無條件對她好的人,而不是因為他是亞薩斯?他的心情莫名地有些複雜,還湧起一股令他不解的惱火。
盛豐味感覺到他摸上了她的臉,傾身在她唇上一掠,她尚未回過神他就抽離。
那吻敷衍得像是有多麼的不願意似的,她的心更難受了,彷彿他給的不是一記吻而是一巴掌。
她兩年多的暗戀藉由一個不情願的吻得到了回答。
突然間,她領悟了。
呵!果然是這樣,他的吻是她強求來的,一如兩人間的擁抱,她希望他在曼哈頓時能回公寓……
黑暗是很好的掩飾,她不會讓誰看見她的眼中透露的狼狽和脆弱,她可以痛,可以流淚,可以盡情的傷心。
亞薩斯收拾了不熟悉的混亂情緒,伸出手在她頭上拍了拍。「早點睡吧,你明天不是和別人有約?」
「嗯。」
「生日快樂。」
「……謝謝。」這回她沒再叫住他,只是靜靜的目送。
她離開以後,這樣的機會不會再有了吧?她得好好的看、好好的記住他的背影,以及那映在地上長長的影子……
史岱文森中學的同學歐娜曾戲稱亞薩斯真像她的「長腿叔叔」,是啊,可是,他們不會像《長腿叔叔》一樣有那麼完美的結局,故事畢竟只是故事。
時間過得好快呢,感覺上好像才昨天,今天她就已經是個大學生了。她是該獨立了,她有好多同學其實家境都還不錯,可人家高中就開始打工。
是該試著不再依靠任何人了。
獨立的第一步,她想離開這裡,找一個自己負擔得起的地方。
亞薩斯可能會反對,可他那麼忙,即使反對也沒空和她槓上。再說,他們平常都靠電話聯絡,只要能確定她是平安的,他大概也沒有多少耐性耗在她身上。她要躲他、要見不著面是比見到他更容易得多了。
她不要再過這種「我要你給」、「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日子,更何況他如今有了金髮女友,她以後再吵,他也不見得會給糖。
靠著別人給的快樂好累,從今以後,她的快樂要自己給。
努力裝乖,眼巴巴地等別人給快樂的女孩,再見了!
第3章(1)
五年後 台灣
和樂社區裡約莫有兩、三百戶,以中間的大公園為中心,街道呈放射狀,順時針方向為和樂一街,和樂二街,和樂三街……和樂八街僅住了五戶,五戶全是女孩子,有人戲稱那條街是惡女街。
前陣子因為惡女街天字一號「魔女」酈明緋和鴻耀集團大老闆景蘭軒上八卦雜誌的關係,著實熱鬧了一陣子,之後「奼女」簡聖德也瞞著大夥兒閃電結婚,嫁給了才見一次面的神秘男梅仁藥。
沈殊色目前雖然沒傳出什麼「好事」,可看她最近很忙的樣子,春天好像也快到了。
而惡女街最有可能「滯銷」的鐵女鐵錚錚則不知什麼時候才會有喜事傳出。
至於和樂八街五號的盛豐味,她可是這條街上的女天才,別看她才芳齡二十二,人家可是在二十歲那年就進哈佛的碩士班就讀,後來因為工作的關係,她在碩士論文接近收尾時放棄,選擇回台發展。
她讀書一向很隨興,拿不拿得到證書也不是那麼在意,她比較在意學到了什麼,因此,當工作和學業只能二擇一時,她很阿莎力的選擇了比較有挑戰性的工作,至於論文嘛……有空再完成,反正她的指導教授也是個怪胎,在她要休學時他居然說,只要他還沒死,就算她七十歲想回來完成學位,他都收她。
切,也不想想那時他自己都幾歲了,最好還能教啦。
回台灣後她換過兩三個工作,她是喜歡挑戰的人,一旦工作失去挑戰性,即使是高薪她也不戀棧。
她的第一個工作是大公司高層的秘書,再來是銷售員,是導遊,這根本是不同類別的工作,可她就是有辦法「玩」得得心應手。
導遊的工作也不含糊的,大學時因為有個同學家開的是大型旅行社,因此接觸到這行業。
真不是她在說,這種能邊玩邊工作,又有高薪的職業正符合她喜歡冒險且不受約束的理想,相關證照她也一應俱全。
導遊是她做得最久的工作,不過她最近萌生去意,因為她在網路發現了一個她更有興趣,而且比起導遊更具挑戰性的工作——當島主不是夢,年薪十五萬美金等你拿。
原來是有個匿名的大富豪買了一座島當度假村,需要一個管理員在平常時候管理那座島,據說大富豪是個性情古怪的老富翁,因此,他屬意什麼樣的人選大夥兒也不知道,想面試的人當然也無從準備起,也只能在履歷表中盡量詳盡,盡可能吹噓十八般武藝精通,至於鹿死誰手,那就不得而知了。
光是想到能在一年裡獨享那座島三百天以上,比實際擁有者更像擁有者,她就心情大好。
知道這訊息後,她當然不容許自己錯過。
人要為自己而活,為開心而活,人生苦短,要懂得及時行樂,不要傻得為別人而活,她對工作的態度是如此,感情也是如此。
她知道自己各方面條件的優越,也明白自己對異性的吸引力,她不以玩弄人感情為樂,也不輕易放過欣賞的異性,約會以三次為準,約滿三次,她會認真的考慮交往,可惜的是,從大學到現在,這樣的男人真的只有一個。
只是這樣「碩果僅存」的男人也在和她交往三個月後告吹,因為那男人急著想上床,他要她以「行動」表現是真心愛他,而她果然以行動告訴他,她不愛他,也許……是不夠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