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挑完婚戒的隔天,她上了各大報娛樂版頭條,面對記者詢問,她亮出右手婚戒,笑回:「我要結婚了!」
繼兩人的事曝光後,藺韶華也找了一天,甩掉跟拍的狗仔,低調帶她回去見養父母。
這幾日,住家及工作處,成天地被跟監,實在是被跟煩了。
「辛苦你了。」丁又寧一臉歉意。知他生性低調,不喜張揚,如今平靜生活被擾亂,沒有一天能準時進辦公室,他心情必然不會好。
「別說這種話。」既然決定要娶,就已預料到會有今天的情況,這些還只是最基本的小菜一碟。
想當然耳,這幾天媒體報成這樣,養父母那頭自然不會不清楚,不用多作介紹,也已心照不宣將她當成自家人招呼,連薇霓都早早改口,大嫂長、大嫂短,喊得可親熱了。
第六章 雖千萬人吾往矣(2)
兩人被留下來用餐,餐後藺韶華被養父叫去泡茶聊近況,丁又寧被叫上天台,說是幫忙照看頂樓曬的花菜乾,其實是有些掏心窩子的話,想私底下對她說。
藺韶華的過往,這段時間已被各方狗仔起底得差不多,包含由小到大讀什麼學校、創業經歷,身家背景等等,她每天看報紙都有新發現,但狗仔扒糞功力再強,有些私密事,還是沒本事挖的。
養母說,韶華是八歲來到他們家,在這之前,待過一年育幼院。
他們跟韶華家原是鄰居,彼此相熟,她也覺得韶華這孩子乖巧,懂事早熟,小小年紀就懂得照看母親,頗得她的緣,也格外令她心疼。他母親一時情緒極端,走上輕生的不歸路,是他們家第一個發現,報警處理。
韶華被安置在她工作的育幼院一年,她與丈夫商量再商量,思慮周全後,著手打點領養手續,將韶華接回來。
關於韶華的家庭狀況,過去言談間,多少由他生母那兒知悉一些。據說他本來有個健全家庭,父親開間小小的貿易公司,一家三口家境寬裕,倒也完滿幸福。
偏偏千不該萬不該,那男人鬼遮眼,犯上七年之癢,戀上了個小明星,愛得死去活來,沒她不行,毅然決然拋棄家小,那時韶華都還不滿五歲。
原以為真愛無敵,情比金堅,可諷刺的是,那小明星不過是演了多年戲,要紅不紅,扶不上轎,當了一輩子三流演員,私心打著想找穩定飯票的算盤罷了。
毀了人家一家子,卻又在有更好的選擇時,攀上條件更佳的金主,韶華的父親才真正清醒,驚覺自己犯了什麼蠢。
他曾經回頭找過髮妻,那韶華的母親也是個硬脾氣的,當下將他轟了出去。男人驚怒悲憤,生無可戀,竟干下傻事,與小明星同歸於盡。
消息傳來之後,沒多久,韶華的母親也跟著去了。她心裡其實還是放不下丈夫,只是一口氣悶在心裡出不來,三年多的屈辱痛苦,實在心難平,哪知道丈夫吃她幾次閉門羹,便走上絕路。
「韶華會跟你在一起,我其實挺意外的。」他很反感那些徒具美麗皮相的女明星,貪圖享逸,虛榮浮華。
不能怪他對藝人心存偏見,他的家幾乎可以說是被女星一手毀掉的,實在難有好感。
他媽媽也該罵,雖說被丈夫拋棄確實是苦,但也得想想她身邊還有個兒子,卻成日沉浸在自身的悲憤當中,怨天尤人,情緒極端,輕生那一年,還逼著兒子發誓,這輩子不會跟女藝人有任何牽扯,否則必不得善終。
哪有這樣為人母的,恨女藝人恨到連兒子都詛咒下去,簡直變態,難怪在韶華心裡,埋下那麼深的陰影。
但……歎了口氣。或許這就是命吧,三百六十五行,韶華偏偏誰也不愛,獨獨挑上了個女明星。
這是他們的緣,避不掉,只希望,會是一段善緣。
「韶華這孩子,看似堅強,可是他的脆弱、還有傷口,是藏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他沒有你以為的那麼無堅不摧。」
或許,丁又寧的出現,就是為了修復他心口那道陳年舊傷,女明星種的因,由女明星來了結這個果。
這韶華,想來也著實教人心疼。從小,心裡就藏了這麼多苦,卻一句埋怨也不曾,反而年少老成,幫著擔這個、擔那個的,沉穩好似能擔盡一切煩憂。
當初收養他,本是想給他健全的家庭成長,可其實,他身為家裡年紀最大的孩子,總是很有自覺地幫著她照看兩個小的。
薇霓倒還好,女孩家就是疼著護著,別讓她在外頭受委屈、被欺負,反正孩子沒長歪,乖乖巧巧,也左一聲藺哥,右一聲藺哥,當他是長兄敬愛、受教。
偉松就令人頭疼了,自覺是大老闆的命,滿腹才幹無處發揮,想著做生意賺大錢,卻又不肯按部就班來,老是眼高手低,好高騖遠,做什麼賠什麼,這些年都不知惹多少麻煩。
也幸好,有韶華擔待著,否則她白髮不知長多少根去了。
明明只小韶華兩歲,怎就沒有韶華一半懂事,一度想放棄,任他自生自滅算了,可終歸是自個兒肚皮裡出來的,放不下。
「我也不只一次跟韶華說,要他別管偉松,但他總是不聽。」孩子是她生的,被拖累是她的命,但韶華沒有那個責任,也沒有義務,她不想連韶華都被耽誤。
每當想起這些,總是覺得又心疼,又虧欠,把丁又寧叫上來說這些,也沒別的意思,就是希望她多疼他一些,他擔待得太多,也該有人來疼疼他了。
丁又寧被說得很心虛。她好像……也是被他擔待的那一個,一路以來,都是他在包容遷就她居多。
回程的路上,藺韶華開車,她坐副駕,不住地偷瞄他。
「你到底想說什麼,直說好嗎?」
「沒有啊。」她迅速擺出一臉天下太平。
「如果是我養母跟你說了什麼,不用放在心上,我沒有那麼討厭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