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奴看,小姐還是買幾個漂亮丫頭訓練起來,小姐要是有孕了,或者小日子不方便,也能把平王留在房中,別讓平王往側妃房中去,至於那幾個丫頭,賣身契在手上,怎麼樣都不用怕。」
想起成婚,夏蘭桂很開心,但想起成婚要帶幾個通房過門,馬上又沒力,只能在心裡默念入境隨俗,入境隨俗,入境隨俗,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不行,她得跟江瑾瑜約法三章,側妃一個是嫡母懷王妃給的,一個是親娘孫孺人給的,這沒辦法,收。
四孺人,一個都不准有,十姨娘減為兩個姨娘,通房最多五個。
雖然大幅刪減他的福利,但想想,這樣一個後院也有十個人呢,一夫十妻,已經太多了,不能再多,再多她要回娘家。
是說皇上幹麼賞這麼大,給點田地,賞賞銀子不是很好嗎,如果他只是個郡王,後院她肯定會刪到剩五人。
——喜今日赤繩系定,珠聯璧合,卜他年白頭永偕,桂馥蘭馨。
她想加上一句:詠來日琴瑟和鳴,一夫一妻。
可惡!
三月花開,落英繽紛。
春風吹拂,百樹生葉,院中一片綠意盎然,朝氣蓬勃。
江瑾瑜已經可以如常行走了,體重也增加了不少,粗重的東西雖然還拿不得,但已經可以自己打理自己。
躺床三月,醒來兩個多月,這才發現,原來「如常」這樣難得。
復原也是一趟辛苦的旅程。
雖然如此,可是他不後悔——身為臣子,本就該為皇上鞠躬盡瘁,皇上是他們東瑞國的支柱,絕對不可以出意外。
還有,若不是遭此劫難,他不會知道夏蘭桂居然這樣對自己一心一意,他昏迷不醒,她不是選擇退婚,而是選擇入宮。
他很清楚記得那個被打動的瞬間,他的心裡好像有什麼流了進來,溫柔得讓他一陣心軟,幾個太醫圍著剛睜眼的他把脈,針灸,問他是否能動腳趾頭,是否能動手指,左邊的腳祉動一動,右邊的腳祉動一動……她在那一群人的外面,一臉焦急的關切。
江瑾瑜第一次期待婚事的到來。
初一進來,見到他在自己穿襪子,連忙把手中的藥放在桌子上,衝了過去,「奴婢來。」
「我自己來吧。」
「可是……」
「連本王的話都不聽了,嗯?」
「奴婢不敢。」
江瑾瑜滿意的看著自己穿上的襪子,然後慢慢的穿上鞋子,左手一抬,「藥拿過來。」
初一小心翼翼把白色瓷碗放人的手——平王自從開始有點力氣後,再也不用湯匙了,一定是用碗直接喝。
江瑾瑜一口氣喝完藥,初一又趕緊奉上去苦的蜜餞。
這時,另一個大丫頭月圓進來,「王爺,孫孺人跟孫家的表小姐來了。」
江瑾瑜一聽,連忙脫下剛剛穿好的鞋子,又躺回床上,還順便把錦被都拉好了——他以前就知道母親想把娘家侄女孫愛嬌給他當郡王側妃,老實說,他本來覺得挺好的,他朝中事務忙碌,若是表妹入府,一定能替他承歡膝下。
但這次重傷醒來後問起,昏迷的三個月,孫愛嬌竟然是一次都沒來懷王府安慰過母親,想必是以為他不會醒了,怕母親提起親事。
現在他好了,還封了王,居然又上門了。
好厚的臉皮。
江瑾瑜躺在床上,隱隱聽著外面有說話聲,然後是初一與月圓跟孺人請安,跟孫小姐請安的聲音。
孫孺人進來後見兒子躺在床上,心裡著急,「怎麼又躺下了,前幾日不是好好的嗎?母親聽太醫院副院判說,你都已經有力氣可以小跑了。」
江瑾瑜躺床,是不想跟孫愛嬌說話,但也不希望母親擔心,於是道:「兒子沒事,就是突然有點頭暈,躺一躺就好。」
孫愛嬌馬上問初一,「平王不舒服,可有去請太醫?」
「……還沒。」
孫愛嬌怒道:「作死啊,平王都躺床上了,居然不去請太醫,你們這群丫頭,以為平王拿你們沒辦法,我等會就拿籐條,親自替平王教訓你們。」
初一不敢解釋,只道:「奴婢馬上去請太醫。」說完,匆匆出了格扇。
月圓心想,真希望夏大小姐又難惹又凶,將來把這個囂張的孫小姐制得死死的,最好天天立她規矩,看這個孫愛嬌要跟誰發脾氣。
江瑾瑜道:「我人不舒服,你吵什麼。」
孫愛嬌又怒道:「你們幾個死丫頭,別吵。」
「我說你。」
「我?」孫愛嬌一臉意外,「我怎麼會吵呢,表哥,我是關心你啊,這些個臭丫頭一個一個都不上心,若不是礙於規矩,愛嬌真想親自來照顧表哥,表哥要是有愛嬌的照顧,一定很快會好起來的。」
江瑾瑜一臉嫌棄,以前孫愛嬌一個月會來懷王府拜訪一下自己的親姑姑,可是當他重傷不醒,孫愛嬌馬上就不來了,整整三個月,一次也沒出現。
他是比較粗疏,但不是傻子,去年十二月時,孫家原本已經在為孫愛嬌打聽親事,聽說也和協律郎的庶子定了口頭親,只是千萬想不到,他江瑾瑜居然醒了,還恢復神速,於是孫家當然馬上說,口頭親而已,不算數,把協律郎氣得冒煙,但被毀婚說出來沒面子,所以外人也不清楚,只能說孫家人太多了,總有人看不順眼孫愛嬌這一房,這不,他才剛回懷王府呢,就有密帖投來,說孫愛嬌趁平王受傷時,密謀親事。
當然,他也不怪孫愛嬌另謀出路,只是,既然已經有了新打算,就不該在他醒來時,又裝作沒事撲過來。
你真心對我,我真心對你。
而不是你看上權勢對我,我還要真心對你。
一場病,讓他看清楚很多,有得,有失。
感謝得到的,不惋惜失去的。
他很感謝老天爺。
第十一章 害人反害己(1)
時間過得很快,每隔一陣子就會有好消息傳來,平王能靠自己走超過半個時辰,平王能快走,平王能跑,體重已經有一百五十斤——以東瑞的斤數來換算公斤,就是七十五公斤,對一個一百八的男人來說當然還是瘦,不過已經好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