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壞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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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我怎麼會這麼衰,遇上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

  「長痛不如短痛,求你成全我。」

  「想跟那個男人走,我死都不會答應!」

  「我愛他!」

  「該死,我愛你!」

  坐在家門外的石階上,聽屋裡父母吵得不可開交,含著隔壁阿婆給的糖,姚若琳接受三姑六婆同情的目光。

  她很好奇,愛是什麼?讓人不快樂。

  十二歲,父母離異,悲傷的父親遠走他鄉,母親急急改嫁,她轉讀寄宿學校。

  由於性格孤僻,受同學排擠,無人安慰,她開始嗜吃甜食發洩。

  一度胖到九十公斤,受盡嘲諷,更無地自容。

  臃腫又孤僻,連她都討厭這樣的自己,卻沒想到有人喜歡她。

  十五歲那年,比她高一屆的學長,校園裡的風雲人物,像神一樣的存在,暗戀他的女生無數,結果……他卻選中她。

  她永遠記得那一日,他深情款款的走到她面前,問她願不願意跟他做朋友,參加三日後他的生日派對。

  她欣喜若狂,斷食三天,散盡平日省吃儉用省下的零用錢,在售貨小姐異樣的目光下,買了只有夢裡才敢想的碎花洋裝。

  這般盛裝打扮,只希望他能看到她的努力。

  為了他,她願意改變。

  她渴望被愛,也渴望愛人,渴望衝破父母婚姻的陰影,擁有屬於自己的幸福。

  可是,那個給她希望的男生,卻用最殘忍的方式將她撕碎……

  十五歲的夏天在她生命中刻劃下這樣的烙印。

  愛是背叛、傷害、痛苦。

  愛是愚蠢的遊戲、欺騙、仇恨。

  愛是傷心、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愛這個詞,與她絕緣。

  第1章(1)

  姚若琳,二十五歲,擔任知名廣告公司客戶經理。

  底下一干人馬聽她指揮,做事以強勢俐落出名。

  月領高薪,自信幹練,卻也冷漠世故。

  她在商場上所向披靡,業界都知道智聯廣告的姚若琳是個傳奇,和她合作沒有辦不到的事情。

  不管再刁難的廣告主,到她手裡都被打理得服服帖帖。

  追求她的人無數,她是否單身尚且是謎,由於接觸的行業廣泛,她身邊總有各式各樣的男人,政界明星、知名律師、企業小開、著名攝影師、新近時尚名模……五花八門讓人看得眼花撩亂。

  據說,她出得廳堂入得廚房,做得一手可以媲美五星級飯店大廚的好菜。

  據說,她懂五國語言,還擁有空手道黑帶四段的資格。

  據說,她興趣廣泛,所有男人感興趣的話題她都能侃侃而談。

  據說,大部分的男人都會對她一見鍾情。

  如此完美的女人,應該很難追吧。

  NONONO,據說姚若琳很好追,真的,只要你跑去對她說「我愛你」,她就會點頭跟你交往。

  不僅很好追,簡直就是不用追。

  「我愛你」三個字像是姚若琳的魔咒,只要說,她就會答應。

  追求她的人無數,「大家樂俱樂部」裡的賭金不斷翻倍,公子哥前仆後繼,誰能娶到誰就贏。

  但是,至今為止,任何一個和姚若琳交往過的男人,都啐得要死。

  這些男人個個鎩羽而歸,和她最長的關係也僅維持三個月。

  據說,交往一個月,你會開始懷疑自己的魅力;交往兩個月,會開始懷疑自己的智商;交往三個月,你會開始懷疑活著還有意義,人生的價值到底在哪裡?

  據說,這個女人有著花一樣的外表,冰山一樣冷酷的心。

  據說,她擁有維納斯一樣的嫵媚,卻像梅杜莎一樣陰險狠毒。

  據說,她會一刀一刀凌遲你,看你苟延殘喘的同時,狠狠的踐踏你、嘲笑你。

  據說、據說……

  關於她的據說實在太多,大家樂俱樂部裡的賭金已經高達一千萬,卻再無人挑戰。

  姚若琳,成了很多男人,無法言說的,痛。

  大家樂俱樂部

  林志文在女朋友包下的豪華包廂裡,請所有認識的朋友、同事歌。

  「來來來,大家盡情喝、盡情唱,今天是我林志文一生中最特別的日子。」

  喝到盡興,他舉杯高聲招呼。

  「聽說他女朋友很有錢。」

  「我見過,開進口跑車送林志文來上班,穿香奈兒套裝,超漂亮的。」

  「怎會喜歡上他?真奇怪。」

  「我也納悶,根本是兩個世界的人。」

  「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隱疾?」

  「噓!這種事不好亂說。」

  「怕什麼,反正人又還沒來,明明作東請客,主人比客人晚到,未免架子太大了吧。」

  「有得吃、有得唱,你管那麼多幹啥?蔡依林的歌來了,我要唱……」

  這邊,林志文已經被灌得微醉,手機響,他接起來。

  「喂,若琳,你快到了?哦哦,沒關係,我們在玩……你慢慢來……嗯。」

  掛掉電話,一旁的同事揶揄他。

  「怎麼,不會不來了吧?」

  「哪有,她快到了,要我們先玩。」他為女朋友解釋。

  「小林,別怪我沒提醒你,這種高水準的女生,會真心和我們這種無名小卒談戀愛?我見過她送你來公司,拿你一個月的薪資,還抵不上她跑車的一個輪胎。」

  林志文聽了汗顏,不住點頭,「知道、知道,可若琳對我是真心的,她不是那種人。」

  「你又知道了?你們才認識三個月而已,如此短的時間,怎麼可能真正瞭解一個人!」

  「不只三個月。」他低下頭,小聲道:「準確的說,我們認識十年多了。」

  「欸?」同事驚訝,「十年?不是才交往三個月嘛。」

  「是才交往三個月,可我們十年前就認識了,那時候……」

  看著手裡的啤酒,林志文陷入回憶—

  當年他是校園風雲人物,倒追他的女生可以繞操場一圈。

  姚若琳是誰?他生日前三天,死黨指給他看。

  一個胖到差不多兩個他,孤僻、被人排斥的女孩,呆呆的一個人站在操場外的欄杆,看起來無所事事的樣子。

  死黨賭他不敢邀請她參加生日派對。

  為了不失面子,他走過去發出邀請,卻沒想到她一口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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