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寵物飼養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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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頁

 

  「現在食了。」

  古籍有言:鳳為火精,生丹穴,非梧桐不棲,非竹實不食,非醴泉不飲……屁咧,誰說不飲?她還喝珍珠奶茶呢!

  顧庸之在心裡吐槽。

  「好吃嗎?」畢方一臉新奇。

  「好吃。」非常人神共憤地當著同類的面嚼嚼嚼。

  對方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下來了,她才終於良心抬頭,勉為其難分他一顆。

  畢方捏著一顆水餃,小心翼翼入口,眼睛睜得大大的,那表情簡直像這輩子第一次吃到食物一樣。

  「你再養一隻好不好?我給你養,我會幹活,我很會噴火——」他回頭抓著顧庸之的手,熱切地毛遂自薦。

  「不可以!」蘇繡不爽。主人是她一個人的,只可以養她。

  「小九,你很小器耶!」分他一點是會怎樣!

  「你火噴得有我好嗎!」蘇繡冷哼。

  「……」嗚嗚嗚,輸了。

  動物世界裡的弱肉強食真殘酷——雖說他好像就是被爭奪的那塊肉。

  「那個,小孩子不要玩火。」顧庸之弱弱地發聲。

  僵持不下的兩人望向他,同時住嘴。

  他覺得自己好像應該表個態,想了想又道:「畢方,你是個好人,但很抱歉,我已經有寵物了。」沒想到他生平第一次發好人卡,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

  他家寵物的獨佔欲很大,而且他很窮,真的養不起第二隻了。

  「不過,還是歡迎你常來我家玩。」

  雖然被發了好人卡,但畢方並不沮喪。「好啊,我真的會很常去喔!」

  動物很直,不懂什麼叫「客套話」。

  「歡迎。」

  自從在百貨公司遇到畢方後,平淡的生活突然變得很精采。

  顧庸之後來知道,畢方其實是她的近親,算——兄弟姊妹吧,排行第七。

  「那你還這樣對他。」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不熟咧。

  「他打不贏我。」打不贏她的人,沒資格讓她尊重。

  「繡繡,你這樣會沒朋友的。」

  「朋友?」那是什麼?能吃嗎?

  「……」

  經此事件後,顧庸之深感知識的不足,蘇繡因應他的需求,又拎回了一本《您不可不識的三千六百種精怪》。

  而後,畢方真的常常來他們家蹭食,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客氣。

  於是顧庸之找了一天,就去報名烘焙班了。

  原因有二,一是他真的太閒了,放棄找工作後,總要找些別的生活目標;另一個就是他家又來了一個超級甜食控,在發現家裡的伙食費節節升高後,他痛定思痛,決定去學做甜點,自己做省錢衛生,給寵物吃也比較安心。

  剛開始,他從簡單的新手入門先嘗試,大概他也有當甜點師傅的天分吧,基本上成品都滿成功的,昨天他就做了一罐子的焦糖牛奶糖,給蘇繡平日當零食吃著玩,還找了七彩鮮艷的糖果紙包好,放在玻璃罐裡看起來色彩繽紛,很引人食慾。

  隔天剛好畢方來找她玩。

  經顧庸之一番勸說——好孩子要彼此相親相愛,分享玩具,不可以打架——她現在對畢方的態度有好一點了,食物也會分他吃。

  看到兩個孩子坐在二樓的陽台圍牆上,分著吃牛奶糖,他一臉欣慰,安心地下樓忙自己的事。

  蘇繡打開糖果紙,拋了顆牛奶糖入口,心情愉悅。

  「難怪你現在都不回崑侖了。」畢方一臉羨慕地看著她。

  她主人對她真好,給她買衣服,還每天做好吃的東西給她吃,換了是他,也想天天賴在這個主人身邊。

  蘇繡威脅地瞪他,一臉防備。「他是我的!」

  「知道啦!」畢方低噥。「不知道去哪裡才能找到這種主人……」一個會對他好,心思純粹而無所求,做出的食物就跟他的心一樣乾淨,吃起來好香。

  蘇繡看著他失落的神情,不知道該說什麼,想了想,便將手中的玻璃罐朝他遞了遞。

  那時的顧庸之,正在廚房烤餅乾。一時間,竄起沖天火光——不過不是從廚房,而是從院子裡!

  他大驚,衝出去查看。畢方吃了牛奶糖心情大好,一開心就不受控地變回原形,在院子裡飛舞繞圈圈。

  「啊——畢方你這傻鳥,不要胡亂燒東西!」他慘叫,但是來不及,火球已經從鳥嘴裡噴出,把門轟了個大洞。

  蘇繡一躍而下,伸掌往鳥頭巴下去,這才把畢方拍回人形,愣坐在院子中央,嘴巴吐出一縷裊裊殘煙。

  「又燒啦?」隔壁鄰居探頭看了看,見怪不怪。

  「今天這個洞比較大啊。」對面鄰居圍觀完,發表結論。

  「顧庸之你這個爛房客,又在燒我房子!」房東孫旖旎憤怒吼叫,發誓他再燒一次,絕對要把他趕出去睡馬路!

  顧庸之:「……」你告訴我,我能說什麼?

  第六章 執念(2)

  日子就在這麼驚險刺激的節奏下,粗茶淡飯地過去了——因為要賠修房子的錢,伙食差了些。為此,蘇繡還不爽跟畢方打了一架,那是顧庸之有一次發現畢方羽毛禿了一大塊,才知是被他族姊下的狠手。

  不過也因為這樣,畢方克制了許多,燒房子次數也大幅降低。

  一個春雨綿綿的午後,顧庸之在廚房做水果軟糖給寵物當零食,做到一半材料不夠,走出來見蘇繡窩在沙發裡貪眠,便自己撐了傘去大賣場。

  買完砂糖,走出大賣場,前面那個女人拿了傘架上的傘撐起,急匆匆走入雨中。

  「欸——」那是我的傘。

  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傘被劫走,他張了張口,最後還是將話嚥回。

  罷了,反正雨不大,就跑快一點吧。

  他將砂糖攏進外套裡,一口氣奔入雨幕。

  女人站在路口等紅綠燈,與他同路,他於是忍不住又多看了女人一眼。

  他見過她,就住在鄰巷一棟五層樓的老公寓,偶爾在路上遇到過幾次,不熟,就點個頭,完全沒有交情的那種。

  不過他知道,女人有兩個孩子,一個小學二年級,一個今年剛要上國中,丈夫因為不學無術,背債跑路,丟下她一個女人,獨自撫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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