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藥娘掌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52 頁

 

  「為什麼又留起鬍子?」

  「我的美貌就只給我的媳婦兒看,其他人想看,門兒都沒有。」

  哼,慣會說好聽話。「招惹風流債了?」

  一語中的,蘇蒙額頭滑過三道黑線。瞳瞳怎麼那麼會猜?

  那個錢家姑娘,一看見他就想貼上來,他都說了自己有妻子,她竟自願為妾,還那個王大人家的姑娘,讓她爹幫自己說話,說只要他願意娶她,會出面解決瞳瞳的事,還說要給瞳瞳一大筆錢,讓她把位置讓出來。

  什麼鬼啊,他們家瞳瞳傻嗎?她的老公富可敵國,巴著他,要多少有多少,她需要去覬覦那點兒蠅頭小利?

  「京城裡的名門淑媛,對我和語塵這兩個新科伯爺很感興趣,家裡的門欄都快被媒人給踩爛了,我對外放話,說我有愛妻、有兒子……」

  瞳瞳接下話,「可還是有人自薦枕席,甘心為小?」

  呵呵一笑,他抱著她的腰不放。「誰讓你家相公風度翩翩、俊美無儔呢,你可要把門給守好,別讓外面的人給覬覦了去。」

  「守得了門外的,能顧得了門內的?」

  她終於說到主題了,蘇蒙正了神色,握住她的肩膀,認真說:「我心裡只有你,裝不下其他人。」

  如果她只有此生記憶,那麼,是的,她或許會被騙。但對不起,她偏偏擁有前世記億,所以她很清楚,這裡話只能在大螢幕上騙騙蠢女孩的眼淚。

  人心易變,新鮮總好過膩味的,她不信自己的魅力無遠弗屆,何況這裡不是強調一夫一妻的世界。

  她沒回答,但表情擺明了不相信。

  於是他決定拿出最擅長的利器——一把抱住她,就要把她往床上擺。

  沒想到帷簾掀開,那裡躺著三個熟睡的小孩。

  一個咬牙,他抱著瞳瞳往自己屋裡去,他施展輕功,在瞳瞳還來不及出聲抗議之前。

  運動會讓人血液加速進行,而想像力更教人血脈賁張,離開那麼久,他想念她,想念得緊。

  右腳踢開大門,他正準備好進行激烈運動,卻沒想到林宜瑄竟然坐在屋內,她身穿薄紗,手裡縫著他的衣裳,深情款款地望著他。

  瞳瞳發出一聲冷笑,若她不在,是不是就該玉成好事了,又或者在之前,他們已經數度春風?

  蘇蒙手臂僵硬,把瞳瞳放下地,凝聲問:「你在這裡做什麼?」

  林宣瑄咬唇,眼底浮上紅絲。「我只是過來稟告爺,甯姑娘到了,我安排她在臨風閣住下,那離爺的院子近,也安排晚兒和他的小廝在勤學齋裡安置,不曉得這樣的安排可好?」

  「不必,瞳瞳就在這裡住下,晚兒和阿晨,阿曦初來乍到,對新地方多少會害怕,先讓他們也在這院子裡住下,等熟悉之後,再讓他們自己挑選住處。」

  這是不需要她的安排?林宜瑄不傻,明白蘇蒙的態度是在告訴她,別想插手他們的事。

  她不懂,蘇孟到底看上甯語瞳什麼?一個沒有家教規矩的女子,如何能為他立起門面?

  毅勇伯府剛在京城立足,必須面面俱到才能教人看得起啊!

  蘇蒙也不傻,好端端的,三個被安排在勤學齋的孩子怎會睡到瞳瞳床上,定是發生風波了,所以他擺明態度,希望林宣瑄理解。

  但林宜瑄沒有,她擰著眉眼,一臉可憐地望向蘇蒙,盼能得他幾分憐惜。

  還不死心嗎?他已把話說得夠清楚了,他只好再以嚴肅的口吻問:「瞳瞳進京,為什麼沒派人告訴我?」

  他這是在告訴瞳瞳,自己之所以這麼晚回來,不是因為不上心,而是因為不知情。

  也是在告誡林宣瑄,於他而言,瞳瞳比差事更重要。

  瞳瞳和林宜瑄都聽明白了。

  瞳瞳微哂,她不是處處周到嗎?怎麼會沒派人知會蘇蒙?是想留點時間,在他回府之前給足下馬威,好教自己知難而退?

  林宜瑄弄錯了,能夠教她知難而退的人只有蘇蒙。

  「以後沒事別到我院子裡來,免得被人誤會。」蘇蒙又道。

  像被人狠狠地揍上一拳,林宜道蹙眉。

  被誰誤會?甯語瞳了嗎?他就這麼在乎她?自己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啊,是她為他伺候祖父祖母,是她陪他逃難,陪他走過千山萬水,更是她為他拼得九死一生生下晚兒,甯語瞳算什麼?不過是個從土匪窩裡出來的女人。

  不甘心、不情願,她不明白他怎麼可以這般無情。

  見她遲遲不語,蘇蒙道:「你下去吧。」

  咬牙,她不想,卻不得不屈膝告退。

  門關上,他看向瞳瞳,歎氣。

  瞳瞳似笑非笑道:「怎麼辦?你心裡只有我,裝不下其他女人,可她心裡也只有你,容不下其他男人。」

  拉起她的手,坐到床沿,他鄭重道:「瞳瞳,她是晚兒的娘,當初她和蔡嘉佑離開,我以為她可以過上想要的日子,但是蔡家媳婦厲害,她過得生不如死。

  「她找到我的時候,全身傷痕纍纍,實在過不下去,如果我不收留她,或許她真會死於非命,在那種情況下,我無法不伸出援手,我不希望日後話傳到晚兒耳裡,讓他怨我。」

  他擔心晚兒怨他,卻不擔心她怨他?是因為她看起來豁達大肚還是善良可欺?

  「所以呢,你打算留下她?」

  「是,我必須留下她。」他斬釘截鐵回道。

  「很好。」她從荷包裡取出二十兩銀票。「我要自贖,把賣身契還給我。」

  他哪有賣身契,早早就燒掉,早早就到府衙裡註銷了,只是……自贖?什麼意思?林宜瑄留下,她便要離開?

  不行,他不允許!「我不。」

  「你答應過我的。」

  「我就是言而無信,我就食言而肥,總之你不可以離開。」

  「不離開,以什麼身份留下?」

  「還用懷疑嗎?當然是我的妻子,我們行過婚禮的。」

  「那林宜瑄呢?」

  「她是晚兒的娘。」這兩者並不違背。

  瞳瞳大翻白眼,沒好氣說:「兒子的娘、你的妻子同處一室,關係會不會太複雜?何況,請問你與她和離了嗎?官府裡,蘇蒙登記在案的妻子是林宜瑄還是甯語瞳?」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