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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心心,對不起,我不是故意忘記你……」郎雲埋進她的發間。

  她歎息了。如斯情景,曾日日夜夜出現在她夢裡。激烈時,她夢見他踩著大步而來,懇求她的重新接納;溫存時,他如此刻這般讓她偎著,細細在她耳畔說著一遍又一遍的情話。

  夢境成真,今年的秋風,終究沒有等閒虛度。

  「曾經,我非常憤怒。」她輕佻一下嘴角。「好幾次我盯著電視新聞,看著受訪的你侃侃而談,神情是那樣瀟灑自信,彷彿擁有了全世界,而被拋諸腦後的人毫不值得眷戀。我覺得自己被背叛了,心裡充滿痛楚,每一絲血肉都像要焚燒起來。」

  「我並不……」

  她掩住他的唇,要他耐心等自己說完。

  「後來怒火退去,理智漸漸回來,我開始學著去接受事實──你忘了我,雖然不是出於自願,我的丈夫不會回來了。」那是她生命中最黑暗的一段歲月。

  「我會的,我只是需要一點時間找到你。」他沙啞低語。

  她埋在他的頸間,吸嗅他好聞的男性味道,她多懷念他的味道呵!

  「郎雲,我已經不氣你了。」

  「確實?」他挽起她的蔥指,一根一根細吻。

  「其實我自己也知道這股憤怒是不理智的。你也不願意出一場幾乎要了自己命的車禍啊!這一切的發生,於你亦是身不由己,我為它怨怪於你,一點道理都沒有。」她秀麗的臉上出現一絲微笑。

  毫無來由的,郎雲後頸的汗毛全聳了起來。

  「但我不曾真正忘記過你,記得之前我們在台北相遇嗎?」

  「你表現得非常缺乏EQ。」那抹令他毛骨悚然的微笑消失,溫柔再度回到她的眼中。

  「只對你,我發誓。我並不是那種無往不利的女性殺手,以前女人的拒絕向來不會困擾我。可是,我當時也不知道,就是無法接受你不理我、不要我。」他將她短短的發綹繞在食指上。「當我發現你可能屬於別人時,更加無法忍受,既想把你推到不會造成傷害的地方,又無法克制地想見你。當郎霈給我一絲絲借口時,我又迫不及待地四處找你了。」

  「我明白的,一切都過去了。」她給他一個安撫的親吻。

  「我知道我還欠你幾個答案,我自己也有幾個問題想釐清。但是,我希望你能給我一點時間,過一陣子我會去美國找我父親,把一切都談清楚。」

  「不要,郎雲,已經過去的傷又何必再去揭開?我知道你並沒有拋下我,那就夠了。」她微笑道。「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已經從不理智的怒火中解放,不再氣你了。」

  「所以?」郎雲突然感受到剛才的那股毛骨悚然。

  葉以心拍拍他的臉頰,安然拋出一顆炸彈──

  「所以,郎雲,我覺得你應該離開了。」

  ☆ ☆ ☆

  山上的兒郎咧,不畏風,不畏寒,迢迢山路通大關!關外的野獸恁刁鑽,鐵叉一舉獸膽寒;關內嘿,心愛的姑娘倚門望,盼呀盼,盼著情郎兒好歸返。

  啦啦啦……

  大漢哼著豪邁山歌,一大早心情忒好,開步往村莊外緣的小木屋。

  「小子耶!小子,你們起床了沒有?」大老遠他的大嗓門便響徹整條小徑。

  那小子真不夠意思,昨兒夜裡竟然把小卿往他家裡頭一扔,轉頭就走,也不想想他和相好的多久沒恩愛了。

  他相好的每個月才回來幾天而已,他可是想死了哩!好不容易過了一晚,她今天一大早起床又丟下他,去後山找花材了,唉,聚少離多啊!

  今天非得教那小子什麼是敬老尊賢的道理不可。

  嗯?那是什麼味道?好香……似乎是心心熬的白粥。心心熬白粥最好吃了,生米粒粒飽滿,火候又恰到好處,先去喝兩碗再說。

  大漢振作起精神,加快腳步。

  「心心,小子,我來吃早……」

  咻!一陣疾風刮過他身邊,大漢被帶轉了一圈。

  「啊?啊?什麼?怎麼回事?」他站定腳跟,身旁驀然多了尊滿臉鐵青的門神。

  郎雲激憤如狂,火眼金睛直直勾住小木屋。

  大漢前看看,後看看,門廊上擺著一桌好菜,不過人兒倒不見一個。

  「喂,小子,我來看看你們處得如何了。如果情況不對,我得約你去抓蝦……不是啦,我是說,天氣不錯,你要不要去溪邊走走?」

  「讓開!」郎雲怒咆一聲,轉身就走。

  「啊?啊?等一下,你又要走了喔?你不是昨天才剛回來?」大漢摸不著頭緒。

  郎雲回頭揪住他的胸口。「你進去跟裡面那個女人說,我郎雲這輩子還沒有不戰而降過。如果她想玩硬的,我奉陪!」

  他拂袖而去。

  大漢呆在原地。怎麼昨天晚上兩個人還你儂我儂的,今天一早就見他跳蹦蹦?心心是給人家睡完不負責任,還是怎地?

  無論如何,事情看起來很大條了!

  第十章

  安可仰從書架最角落搜出已經積滿灰塵的六法全書。他吹口氣,一層灰色的薄霧騰起。

  真煩人,大好的星期一,摸魚蹺班的好日子,他凌晨四點才入睡,竟然下午就被人挖起床!

  安公子咕噥兩聲,望一眼杵在他客廳的人形立像,算了,還是不要捋虎鬚好了。他搔搔一頭長及肩膀的烏髮,打個呵欠,夾著六法全書來到客廳,癱進沙發裡。

  「好,讓我搞清楚現在的情況。」他翻開法典。「你們兩個人確實舉行過婚禮了?有公開儀式,和兩個以上的證人?」

  「整個村莊的人看著我們結婚。」郎雲轉身面對主人,全身仍然充滿冰冷的怒火。

  「好,根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結婚的形式要件,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所以這一點我們很難反駁,你們確實處在已婚狀態。」安可仰撫著下巴深思。

  「我並不想反駁。」他過度溫和有禮地提醒。

  安可仰恍若未聞。「不過還有個爭議點,當時你並未使用真名,所以和她結婚的男人是一個叫『張國強』的傢伙。如果你以這個化名簽下結婚證書,就涉及偽造文書,你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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