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錯什麼了嗎?」
「你沒有做錯什麼,是我做錯了……」說這話時,他的語氣充滿感歎。
於是陸致芳懷著不解的心情離開了公司,而驚人的消息還不只於此,隔天沈懷望回到家,安排她離開偌大的格魯曼莊園,帶她到另外安排的住所。
自從嫁給他後,他們搬回格魯曼家居住,即便幾年前懷望的父親去世,他們也沒搬走,而現在懷望竟然決定帶她離開。
他們搬到巴克洛福特湖區,距離市中心有一點頗遠的距離,位置偏僻,旁人難以發現,新安排的住所甚至比原來的小了許多。
丟下她,沈懷望立刻離開;她滿腹疑惑,無人能訴。
隔天沈懷望從格魯曼家找來了保羅太太當幫傭,保羅太太的先生是沈懷望的助手,兩人都五十多歲,他們彼此都相當熟識。
再過幾天,更驚人的消息傳來,沈懷望竟然抱著一個小嬰兒走進他們的新家,來到她面前。「以後就把他當成是你的孩子。」
陸致芳沒接過,保羅太太在一旁看著,對著自己站在沈懷望身後的先生使了使眼色,似乎想問出個所以然,但保羅只是聳聳肩。
「這孩子是誰的?」其實不用問。
「你就當作是我的。」
陸致芳還是不接過孩子,「我說過你不一定要娶我,你可以娶任何人,而不是娶了我之後,還抱著別人的孩子回來要我接受。」語氣平穩,這不是吵架。沈懷望不發一語,走上前交給了保羅太太,然後轉身走人。
保羅在後頭看著,也跟上,嘴裡還不停喊著,「沈先生……沈先生——」
陸致芳歎息,她沒有流淚,這不是她的個性;保羅太太小心翼翼的看著她,似乎想安慰她,又發現她很平靜,任何安慰似乎都不需要。
她主動接過孩子,孩子很可愛,她歎息,懷望究竟懂不懂,如果這是他的孩子,他怎能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親生母親?
此刻,她還該不該強求他的陪伴?
深夜十點,陸致芳照顧孩子睡著,這孩子還不到一歲,躺在床上睡得正香甜,可愛的臉龐讓陸致芳看得出了神。
仔細看看這孩子,要說他長得像懷望,似乎也不太一樣,然而她還是相信這就是懷望的孩子,只是不知道孩子的母親是誰。
這些年,就算他娶了她,在外頭他還是陸續跟許多女人有往來,所以突然有孩子冒出來似乎也是正常的。
他從不跟她解釋,就像是在考驗她一樣;而她也默不作聲,任由他去做他想做的事,跟他喜歡的女人在一起。
畢竟她說過,他們之間會在一起只是因為那個時刻他們眷戀彼此陪伴的感覺,除此之外就沒了,沒有感情,更沒有愛情。
他們只是眷戀那種彼此陪伴的感覺……也許經過這麼多年,這種陪伴的感覺麻痺了、消失了,久而久之,他們也不確定現在的自己是否還堅持要這種陪伴。
懷望只是先看清了這一點,所以開始放縱自己在外面追尋新的感情,結交其他的女人;而她只是還看不清而已,現在他的孩子就在面前,她想繼續裝作看不見怕是也不行了。
站起身走到窗邊,看向窗外的巴克洛福特湖,這幢小房舍佇立在湖畔,透過窗戶向外看去,便可看見湖光粼粼的景色,不分日夜皆同此景,只要日有陽光,夜有月光,便可映照出湖水的美景。打開窗戶,一陣風就這樣吹了過來,她放肆享受,卻害怕讓床上的孩子著涼,僅吹了一會兒,隨即將窗戶關上。
回到床邊繼續看著床上的孩子,看著看著出了神,她開始幻想她能不能跟懷望有孩子,一對沒有感情的夫妻能不能有孩子?
說穿了,她似乎也有著不甘心,轉眼她也三十歲了,十七歲那年的想法跟現在的想法當然不同,當時她可以大方的說出她不一定要感情,只要有個人能陪著她就好這種話,現在卻無法繼續欺騙自己,告訴自己陪伴與感情之間不一定有關係,兩個人相互陪伴不一定是因為感情。
歎息,她準備就寢,陪著孩子一起睡。這幾天懷望沒來找她,她的生活中只有保羅太太跟這個孩子彼此互相陪伴,也難怪她這麼容易就接受了這個孩子,甚至真把他當成自己的孩子照顧。
就在此時,房門緩緩開啟,陸致芳看向門口,竟然看見那個連著好幾天都不曾再出現過的男人。
沈懷望走進房內,一身西裝卻已卸下領帶,他始終凝視著她,看也不看床上的孩子一眼。
這讓陸致芳覺得奇怪。「你的孩子在這裡。」
「我看到了。」
陸致芳站起來,毫無畏懼的看回去,「你從進來到現在,根本沒看過你的孩子,你還說你看到了。你把孩子帶回來沒關係,但你不應該這樣連著好幾天都不回來看他,孩於是無辜的。」
「你可以將孩子丟了。」
「你瘋了嗎?」狠狠瞪他,不敢相信他會這樣說,「孩子是無辜的。」
「你一直說孩子,你自己呢?你怎麼想?突然出現一個孩子,你自己是怎麼想的?」他最想知道的就是這一點。
「我……我能怎麼想,你希望聽到什麼答案?」她還在迴避。
沈懷望點點頭,忽然像是疲累至極一樣,整個人往床上坐下,但他小心翼翼,怕吵醒小孩子。「這些年我們好像在拔河一樣,誰也不想先認輸……」
她聽不懂他在說什麼,卻因為聽見他充滿感慨語氣的話語,想起另一件事,「這些年……是啊!過了好多年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更不知道當初跟你來美國究竟對不對。」
「你後悔了嗎?」
「是沒有,只是覺得……變化很大。」
脫下外套看著她,乾脆盤腿坐上床與她對望,「哪裡變化很大?」
看著他,凝視著他的臉龐,看著他的外表。單說他就變了很多,再也不是當年那個男孩,現在的他似乎很習慣作為一個美國人,至少他不再蠢到試著將一頭金髮染成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