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這樣想的。」
夏念申拿起迎枕抱在懷中,心想,這實在太奇怪了,他們夫妻為了不想再見到對方,所以選擇和平分手,沒想到離婚不到一百天,雙雙穿越到這個東瑞國,還是大宅中的一對夫妻,以後不但得相處,古代人不外出上班,就得日夜相處啊。
夏念申突然想起一件事情——秦素妮要是知道了,作何感想?
秦素妮是尹方旭的乾妹妹,兩人離婚,就是因為秦素妮。
秦素妮的哥哥秦磊是尹方旭的大學麻吉,夏念申也認識的。大學時期,他們常常一群人一起出遊,享受青春,雖然都只是騎摩托車範圍內的台灣旅遊,但跟著喜歡的人,哪怕只是去個公園都很開心。
畢業後他們一直維持好交情,夏念申跟尹方旭結婚時秦磊還是伴郎。
結果一次純爺們聚會的出遊中,秦磊溺斃,夏念申震驚又傷心,尹方旭痛失好友更是悲傷到極點,一個大男人,說話說到一半會突然哽咽——時,秦磊那個總是安安靜靜跟在後面的妹妹秦素妮開始有聲音了。
她打電話給尹方旭,訴說自己失去哥哥的傷痛,兩人常常一聊就是到半夜,尹方旭總是溫柔細語的安慰著秦素妮,甚至會唱歌哄她。
夏念申腦內的警報開始響起,但是這種時候反對又像無理取鬧,她能想像得出來尹方旭會說什麼,「阿磊不在,我安慰一下素妮怎麼了?」或是「阿磊是我最好的兄弟,他妹妹就是我妹妹」。
身為妻子,她只能啞巴吃黃連。
後來秦素妮生日,尹方旭去給她慶祝了,憑著女人的直覺,夏念申覺得一定有鬼,說想一起去免得有什麼意外,尹方旭一臉為難,「素妮說,他們兄妹相依為命,以前都只有阿磊給她慶祝,她習慣了兩個人的生日晚餐。」
禮物夏念申也看到了,是純金的玫瑰手環,尹方旭都沒有送過她純金的東西,居然送給秦素妮。
尹方旭直到隔天才回來,說秦素妮想看日出,所以他連夜開車帶她上陽明山。
夏念申就酸了,對秦素妮可真好。
然而,這只是個開始。
秦素妮開始頻繁介入他們的生活,她會帶著蛋糕到他們家來玩,每逢週末,本該是夫妻約會的日子也變成三人行。
夏念申嘔得不行,但秦素妮總是喊他們「旭哥」、「念姊」,是,她是念姊,已經出社會幾年的念姊怎麼可以跟一個十九歲的女大生計較。
秦素妮還會來他們家做報告,用的就是尹方旭的電腦——握草,她,夏念申,尹方旭的合法妻子,都沒使用過他的電腦。
她始終覺得電腦跟手機是很私人的,愛一個人就該是相信,而不是頻繁檢查他的私人物品,所以她從來不曾去動尹方旭的電腦跟手機,當她聽見秦素妮說「旭哥,電腦借我一下」,尹方旭回答「在書房,你自己去開機吧」,她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然後當有一次秦素妮跟他們外出看電影,忘了帶手機,便理所當然又使用尹方旭的手機時,她就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她想阻止,又阻止不了。
只能跟閨蜜小愛訴苦,小愛斬釘截鐵的說:「秦素妮一定是看上你老公了。」
「我也這麼覺得。」
「那你還在這邊做什麼?阻止啊。」
「阻止不了,我覺得阿磊梗在我們中間,那是他的好兄弟,我如果要他別去管秦素妮,就好像是跟他說,要他放下他們的兄弟感情一樣。」
荒謬的是,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一年多。
秦素妮對尹方旭各種撒嬌,要求,尹方旭都會答應。
在結婚紀念日那天,原本尹方旭跟夏念申是一起過的,普通的星期三,秦素妮沒理由過來。
兩人吃了夏念申親手烹調的浪漫法式晚餐,一起洗了鴛鴦浴,氣氛好得不行的時候,電話響了,對,是秦素妮。
秦素妮作了惡夢,夢見秦磊,醒來太想見哥哥了,所以就打電話給尹方旭。
尹方旭一聽,衣服穿了,就拿起車鑰匙。
夏念申都快氣瘋了,秦磊死了她也很難過,但人要繼續往前走,尹方旭要這樣自責到什麼時候?
那是意外,沒人想的。
可是尹方旭一直自責,因為是他提議去海邊的。
那是夏念申第一次想到離婚,因為尹方旭不願往前,可是她不能一直留在原地看著他跟秦素妮不清不楚。
他們第一次因為秦素妮爭吵,就是因為尹方旭認了她當乾妹妹。
夏念申快嘔死了,「乾妹妹」跟「男閨蜜」一樣,就是備胎啦,有個名分更方便而已,啊,什麼?有什麼好生氣的?那可是我乾妹妹啊——嘔,老天,那可是個喜歡你的女生耶。
尹方旭覺得她不體諒他,他只是想照顧好友的妹妹,卻被她說得這樣不堪。
「難道我在你心中是這樣的人嗎?」
夏念申毫不猶豫,「就是。」
「我跟素妮清清白白的,我可以保證……」
「不是上過床才叫有關係好嗎,你跟我睡在被窩,她一通電話把你叫出去,這叫清清白白?你要不要上『靠北婚姻』問問這叫什麼,我告訴你,這種女人有個名詞叫做『精神小三』,你們是沒上床,但她確實是第三者。」
「你簡直不可理喻。」
「我當然不可理喻,我年紀大,胸部還小,怎麼比得過二十歲的童顏巨乳。」
這個爭吵只是個開端,然後就像家常便飯,每天都在爭吵,她說他噁心,他說她思想下流。
中間還出現過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情,秦素妮把要發給尹方旭的訊息發給她了,一張她穿著新洋裝的照片,寫著「謝謝旭哥送我的洋裝」。
她懷疑秦素妮根本故意的,因為她馬上就跟尹方旭大戰了。
尹方旭解釋,因為秦素妮拿了學期第一,所以想鼓勵她一下。
夏念申就火了,「我業績第一,你怎麼也不鼓勵我一下。」
「你不是討厭穿洋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