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只是想增廣一下見聞,我還是喜歡過平凡阿婆的生活,人貴自知,偶爾作個夢很愉快,生活仍要繼續下去,柴米油鹽,生老病死,淡而有味。
生活中有廣播、有YouTube,讓俺覺得好多情歌都好好聽,真感謝那些詞曲作者和歌唱者,簡直就是沒戀愛都有戀愛,沒失戀都已失戀,沒有悲歡離合都覺愛恨情仇,完完全全的讓人太入戲啦∼∼不過呢,情歌跟愛情小說的存在意義一樣,就是給大家抒情的、發夢的、幻想的,還是真實的人生比較重要,人總不能一輩子看小說、聽情歌,就認為自己圓滿了,還是親自去愛與痛吧,很爽的,俺告訴你,因為真正活著就是爽!
當然阿婆我是可以豁免了,因為俺已經分手九次,不想集滿第十次了,又沒有獎品可以領(咬牙)(要是有獎品我可能就要衝了)!因此,就讓俺放鬆的來看看小說,聽聽情歌,想想我的回憶,寫寫我的心情,然後還可以提點後生小輩們,趁著年輕快去談戀愛,千萬不要落於人後(但也不要太急就忘了戴套喔),比個阿婆還不如呀!
想當年(老人家的發語詞)俺活得那麼爽快,深夜擁吻、吵架不休、淚流滿面、負氣離去,俺覺得就是偶像劇也比不上呀!雖說俺連當年誰誰誰的名字都會熊熊給他忘記,但那深刻的感覺是忘不了的,俺覺得俺是活過的,沒有白白來到這人世間,就是馬上斷氣了都不悔的,馬的人不輕狂枉少年,別等頭髮跟俺一樣雪白了,才來哭說愛情小說跟情歌誤你一生,那我可是不負責的(找我老闆去吧,是老闆發錢讓我寫的)(大膽小牌,還真敢推拖)……
我十八歲的時候(靠,十八這數字真是年代久遠,寫出來我都覺得好遙遠),有一天晚上跟班上同學騎機車去夜遊,從高雄西子灣出發前往墾丁的南灣。
那天我坐在一個男孩的機車後座(後來他有變成我男朋友,陰謀啊陰謀),快要離開學校的時候,我看到路邊的橘黃色路燈,在夜色中那樣朦朧、那樣溫柔,我抬起頭發呆,忽然有種預感,這樣的夜晚是不會再回來了,我人尚在青春中,日後卻是追憶似水年華了。
後來到了墾丁好像也沒做啥,黑壓壓的對著大海能怎樣,天還沒亮就快累死了,又一路毫無意義的騎車回高雄,屁股活生生從兩半變成四半,當天上午大家都蹺課的樣子,這就是正常的大學生活啊,不然你要怎麼樣?
其實只是一件小事,可是呢,我就是深深記得那一刻,我抬頭看著那路燈,前面是我有點喜歡的男孩,夜風吹在臉上,前方路途無限,我知道我以後一定會回想起來的,多麼神奇,十八歲的我跟十八年後的我有了心電感應,多麼美麗。
那個夜晚不會回來,那個男孩早已分手,只有我和我自己,一直都在,飄飄蕩蕩,浮浮沉沉。
這本小說寫了兩個多月,拖拉到人神共憤的程度,因為我怕冷,冬日裡特別倦怠,出門也不想,日記也沒寫,一天一天空白的過。我和我的兩隻貓一起睡,它們都比我溫暖,所以要替我暖被。
關於冬季憂鬱症,我大概每年都要發作一次,幸好一年只有一個冬天啊。
我想我需要休息,放個長假,為自己的身心,為下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