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是犯法的,而且,你們還想犯殺人罪?」她以手指著格雷的鼻尖,以看罪犯的眼神瞪他。
「我……」不懂法律的格雷,被她唬得一楞一楞,不知該怎麼回答,也不敢擅自動手。
「我才不理你們人類的法律!」修納一把推開格雷,打算自己來。
「一定要跟我搶?」宋小蝶此時的聲音冷到了極點。
「搶!」修納的叫聲差點掀翻她家的屋頂。
她伸手按摩頸子,狀似不經心的說:「那也好,我還沒跟天堂或地獄打過官司,你們要給我這機會也可以。」嗯,新機會、新環境,不知道天堂和地獄的法庭長得什麼樣子。
「打什麼官司?」修納張大了嘴問。
她站好並擺好架勢,一手指上一手指下,寒意四散的發表。「我要上告天堂下告地獄!我有你們老大的聯絡電話,會叫他們準備打官司的地方!」
格雷嚇壞了,「慢…… 慢著,妳要告什麼?」這個人類,要告他家的老大?
宋大律師冷著一張美臉,宣佈她要控告的內容。
「我要告他們放縱下屬,任由中途之家的代表收受賄賂濫用公權力,並且破壞人類的生存法則企圖殘殺人類,以及剝奪人類的愛情,還有你們對人類的無禮和施壓。」她每說一個字就朝他們前進一步,把他們兩個逼得退到角落。
「妳還告我們?」修納頓時緊張不已。
「對,而且本姑娘的外號叫『東方不敗』!」她高傲的仰著頭,大聲的報出她的名號。
「什麼叫『東方不敗』?」這個格雷就聽不懂了。
修納氣極的在他耳邊吼,「就是不會輸的那種啦!」不知道也說出來?丟人現眼!
「要不要打官司?我給你們五秒鐘決定。」她話一說完,就拿出手錶計時。
修納馬上按住她的手,「不要!被妳一告,我們的事都會曝光。」她告上去的話,他們兩個先完蛋!
她志得意滿的跟他們開條件。
「要我不告也可以,他得留下來,而你們都給我滾回去。」擺平這兩個笨神魔太簡單了,甚至沒用到她五分鐘的時間。
修納想到事情的嚴重性,「不行啦,我家老大會怪我沒把他送到地獄去!」北遙曾經交代他,一定要把人都送到地獄,要是送不去,他會死得很難看。
「你就跟北遙說,你把他扔到地獄去了。」她不慌不忙的替他解除警報。
憂心仲仲的人換成了格雷。
「那我要怎麼交代我沒把人堆去天堂?」南逍知道他沒把人堆去天堂後,絕對會把他宰了當下酒菜。
「你跟南逍說,你把他踢上天堂,這樣你們兩個都不會挨罵,而你們的老大都以為你們把他扔到對方那裡去了。」她再幫他們兩個解決一個難題。
「這算作弊!」他們兩個一起對她大吼。
「只有我們四個知道,你們不說,我們不說,有誰知道?」她聳肩,笑得很輕鬆。
「不行啦,萬一查起來怎麼辦?」修納還是滿心的不安。
「自已解決,喂,到底答不答應?不答應的話,我馬上撥電話。」她作勢拿起電話欲打。
「答應啦……」他們兩個欲哭無淚的接受一個女人的威脅。
「下次眼睛睜亮點,想要搶人的話不要跟律師搶。」她拍拍他們兩個的臉頰巧笑,很得意自己又勝了一回。
碇辛晨則是驕傲的擁她入懷,歡歡喜喜的與她慶祝兩人永遠在一起。
「都是你,沒事把目標訂在她身上幹嘛?」格雷用寒眸怒瞪修納。
「我怎麼知道律師是這種人?」修納嘔得直想捶心肝。
碇辛晨在歡喜過後,忽然想到以前發生的一些怪事。
「納納,我下來以後,她為什麼會聽到一些怪歌和看到怪東西?」這一點一直令他費解,他來之前她聽不見看不到那些,可是他來了後,她卻老把會產生這些怪現象的原因賴到他身上。
「什麼歌?」修納沒精神的問著。
宋小蝶把歌名告訴他。「(美夢成真)。」這首歌還是她浪費一個願望才把它許掉的。
「格雷,那不是你最喜歡的歌?」修納一怔,轉頭問向格雷。
「是你的?」宋小蝶訝然的看著那個一身黑衣的格雷,他這種惡魔會聽那種歌?
「那個跳舞寶寶又是怎麼回事?」被害慘的碇辛晨再問那個令他很得咬牙切齒的怪物。
「他的最愛。」格雷往旁邊一指,把修納喜好怪歌怪物的事說給他們聽。
碇辛晨火氣旺盛的瞪著修納。
「你的?」為了趕走跳舞寶寶,他跳探戈跳得兩腳快報廢,只因為那是他的怪喜好?
「為什麼我一靠近他時就會出現?」宋小蝶還是不懂,他們的喜好跟碇辛晨有什麼關係。
修納刮著臉頰說,「可能……可能是我們在給他法力和魔力時,不小心把我們的興趣都給他了。」
「你們這兩個混蛋……滾回去!」
* * *
連續曠職了一星期後,宋小蝶終於又回到五朝律師事務所上班。
她才踏進事務所大門,就被四個守在電梯口的人聯手架至會議室,跟在她後面慢了一步的碇辛晨,即使沒有人帶路,也很熟稔的找到她被人架去的地方。
被架至會議室的椅子上,宋小蝶害怕的看著齊瞪向她的八隻眼睛,感覺他們好像氣炸了。
「我沒想到你們這麼想念我。」她清清嗓子,在巨大的視線壓力下開口。
「妳跑去哪兒了?」他們四個人一起問。
「度假。」她甜甜的一笑。
「妳不上班也沒請假,害我推掉了好幾件案子,說!妳是跑去哪裡度假?」身為老闆的唐大維第一個開口。
「夏威夷。」她的回答令愛錢如命的唐大維氣炸了。
明舉人好奇的問站在會議室門口的碇辛晨。
「先生,請問你是誰?」沒人帶路,他是怎麼進來的?
「我待會兒再自我介紹,你們可以先把她的事問完,我不急。」他微笑著說,站在他以前常站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