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魑追上前去,很自然地拉住了焚月的衣袖,只不過他並沒有像從前那樣回頭微笑,背影仍是站得挺直。
「焚月?」』她不安地喊著。幾乎是從有記憶以來,他就一直照顧著自己,就算他不是人,但他和滅日依然是自己認定唯一們親人。
「你……不會怪我?」焚月的聲音有些緊繃。
「怪我讓你認下我的血,讓你的時間停了下來?」
「不。在玉魂山上我很快樂,就算要我重新再選擇一次,我還是會選擇跟你和滅日生活在一起。」絳魑搖頭,強忍住眼中的淚水。
只是因為寂寞啊!曾經是山鬼的自己,怎麼會不懂得焚月的寂寞呢?在那段日子裡,自己從來不曾覺得寂寞和孤獨、那是因為這世間,怕是再也找不到像焚月滅日一樣,以一種全然寵溺的態度在疼愛自己的人了!
「謝謝。」焚月回過頭,淡淡一笑,眼神充滿了溫柔。
「絳魑,記得我曾經說過的?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生活,你和棄天已經有了彼此,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地方落地生根。」滅日也笑著說道。「我和焚月,不是人、也不是山鬼,就只能在天地間漫遊了,或許,這就是最適合我們的方式。」
焚月背對著他們揮揮手,頭也不回地離去了。
「好好保重。」滅日對他們露出最後一抹笑容,緩緩走出洞外、走出他們的視線。
兩人的背影在眼前越來越模糊,晶瑩的淚珠從絳魑眼中滑落,還沒掉落至地面,就被封棄天接到了掌心裡。她轉頭,這才發現封棄天不知何時已經來到自己的身後,他溫柔地將絳魑悲傷的小臉捧起,細細地吻干她臉上的淚痕,柔聲道:「不要哭,你還有我,我的承諾依然沒變,我會一直陪伴在你身邊,永遠不變。」
「他們走了,以後再也不會見面了。」絳魑喃喃說道,將臉埋在他的胸前不住垂淚。
『就像滅日說的,如果有緣,我們還會再見面。」輕撫她的發,封棄天說出自己的承諾。「我會陪著你到處走,或許,我們還會遇上他們。」
經過整整十五年,他又重新找到了絳魑、找回了一心想守護的人,這一生再也別無所求,他不求名利不求富貴,但求陪伴著她天涯海角地流浪。
絳魑緩緩抬起臉,像是想起什麼似地說道:
「棄天,我已經不是山鬼,以後會變老也會變醜……」她抬眼,淚眼映照著封棄天深情的面孔。
「我會和你一起變老,相信我,你絕對不會比我更難看。」俊臉含笑,他俯身笑著吻上絳魑紅潤潤的唇。
「真的嗎?」她忍不住笑了,仰著臉讓他揩去眼角的淚水,然後主動伸手握住封棄天溫熱的掌心,滿足地輕歎一口氣。
緊緊握住的雙手十指交纏、情致纏綿。他是她找到的禮物,而她是他盡心呵護的人,因為他們擁有彼此,幸福早就已經降臨了……
附錄番外篇——禮物
涼風陣陣,捲起一地落葉紛飛。
這一年玉魂山的秋天來得極早,原本該是獵戶狩獵的季節,但是傳說最近玉魂山上的山鬼鬧得很凶,不管是白晝或是深夜,總是能聽到女人的哀嗚聲,如泣如訴,讓人聽了心酸,即便是如此,誰也不曾見過那個哭泣的女人。
是山鬼吧!傳聞如野火般展開,也因為如此,就算秋季是狩獵最佳的季節,依舊沒有獵戶有勇氣上山。
山風颯颯的黃昏,一大一小的身影從山下緩緩而上,步伐有些慢,卻以一種堅定的速度移動著。
「娘,您要帶璃兒上哪去?我的肚子餓了。」嬌軟的童音問著,扯了扯緊握著自己手的娘親,小臉上有一雙明亮的杏眼。
「就快到了。」身為母親的,是一名唇紅齒白的標緻少婦,她有些不安地安撫著女兒,依舊牽著她的手,繼續往山上走去。
「娘……我好累,走不動了。」又走了幾步,女童皺起小臉,怎麼也不願再走動半步。
「我們在這裡歇一會兒。」少婦輕歎一口氣,拉著女兒坐在半山腰一塊石頭上,看著她一張可愛的臉龐,眼眶一紅,咬了咬下唇,最後下定決心道:「璃兒乖,這包袱裡有饅頭,你先吃,娘去找水,乖乖待在這裡別走開,嗯?」
「璃兒知道。」女童溫馴地點頭,還不忘對母親揮手說道:「娘,你要快點回來,璃兒會留一半的饅頭等您。」
「璃兒……」少婦走了幾步,忍不住回頭看去,她坐在那塊石頭上,專心地將饅頭分成一半,小心翼翼地將一半放入包袱,這才開始吃手上的另外一半。
「芙蓉!快過來!」就在少婦依依不捨的時候,前面不遠的地方有人朝著她揮手,她擦了擦眼角的淚水,心一狠,就往前走去。
「李郎,我……我真的捨不得璃兒,咱們……咱們真的不能帶她一起走嗎?」名為芙蓉的少婦出聲懇求,怎麼也捨不下自己的女兒。
「傻子,我們這趟是私奔,帶著一個孩子怎麼逃?」他是一名約莫三十多歲的漢子,身強體壯,一眉宇間有抹霸氣,充滿十足的男子氣概。
芙蓉是鄰鎮王家的寡婦,而他李木松是芙蓉自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由於家貧,只能眼睜睜見自己的心上人嫁入鎮上的富貴人家。芙蓉在為王家生下一名女兒後,丈夫就因為出外經商被人殺害。由於王家是鎮上有頭有臉的人家,根本不可能讓芙』
蓉改嫁.兩人於是開始私會,如今芙蓉名了身孕,若是不趁現在逃走,一定會被當成淫婦處置。
「可是……璃兒年紀這麼小.將她一人扔在這裡……」芙蓉垂淚,為了自己的幸福,她真的能犧牲女兒嗎?
「若是將她留在王家,早晚也是死路一條。」李木鬆解釋其中利害的關係。「你今天和我私奔,若是將璃兒留在王家,只會讓她成為出氣筒,將來肯定沒好日子過,但咱們將她留在這裡,說不定有人經過這裡將她撿回去,怎麼也好過留她在王家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