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見到越苓是在念麻省理工學院時。那一天非常冷,他在餐廳打工至午夜,冒著雪回到他租賃的公寓時,無意中看見黑髮、黑眼的她蜷縮在門邊。他同情這位中國留學生在隆冬的認得晚無家可歸,所以帶她進入他三坪不到的房間。他原本睡在地板上,但那晚的氣溫在零度以下,而他又冷又累,於是,他爬上了窄床。他自信自己對一個小女生還能自持,但是躺在他身邊的竟是成熟的女性胴體,而且她先誘惑他的。兩人戀情即從那時得以點燃。
熱戀中的他被這個妖女騙得一塌糊塗。那晚之後,她用各種理由要他搬進她大而豪華的公寓,開始同居生活。他白天忙著上課,晚上則疲於打工賺錢,他們的時間似乎沒有交集的時候,只除了午夜,他分享她的床。
而當他難得的與她一塊游時,總有一堆人在背後指指點點,當時他曾納悶地阿她,她給他的,當然是一個又一個謊言。
他真是笨哪!陳氏企業負責人的干金有誰能忽略?
自己如果不是表現得像個白癡,也不會遭人譏笑。他苦笑一聲,決定終止兩人多年來的關係。畢竟,在美國同居是很正常的事,但在台灣可就不一樣,而且對像又是陳家的大小姐,他可不想給姊姊添麻煩。
再說,他若是得被迫娶她怎麼辦?他無意高攀,也養不起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
天凌抬頭盯著陳越風,發現他與越冬有許多相似之處——他們有同樣吸引人的五官和貴族的氣質,盲目的愛卻使他忽略了這些。例如,她在美國的豪華公寓便不是一般人住得起的,而他在裡頭住了五年之久。
姊這麼久沒有回來,總裁的心情也一天比一天壞,這已經是公司同事們茶餘飯報閒聊的熱門話題。十四天來,陳越風根本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暴君,一點點芝麻綠豆的錯誤,他也能發一頓火。
各階主管無不懷念鍾含的鎮定神情。她回以總裁的態度,每每令眾人折服。
天凌非常擔心遠在夏威夷的鍾含,更衷心希望陳越風的不悅不是她引起的,不然,她可就慘了!
第六章
陳越風坐在熟悉且舒適的辦公室裡,卻完全不像以往,投注在公事之中。會議結束已有一個小時,他們兀自對著窗外沉思,自己到底是哪根筋不對勁?一自懂事開始,他就接受成為龐大企業繼承人的嚴格訓練,甚至曾在幫派中廝混一年,卻從未有過像此刻這般惶恐不安的感覺。
他的思緒回到十六年前。那時他已知道自己將繼承一輩子也花不完的財富,於是,他開始像其他大多數的富家子弟一樣,以吃喝嫖賭為正業,反正他的父親也從不管他。
直到祖父偷偷把他這天之驕子丟進紐約的貧民區,讓他自食其力。雖然他很快就適應了新的生活,甚至陰錯陽差地成為黑道幫派的老大,但那樣的日子也令他真正領悟到生命的義意。一年之後,他進人英國牛津大學繼續讀書。
當他重回學生生涯時,他已沒有紈褲子弟的流氣,並已能在各種惡劣的環境中保持頭腦清晰,以及不將喜怒哀樂顯於形色。經過這麼多年的訓練,他鎮定的功夫早已臻化境。
唯獨鍾含,她一直擁有影響他的能力。只要碰上和她有關的事,他總無法冷靜下來,在他的印象裡,她沉默、順從、成熟、識大體,他可以承認,除去她外表的缺憾,她幾乎是他唯一欣賞的女人。
誰知,一入侯門,她就露出了本性。想到此,他不禁怒從中來,她竟敢反抗他!他記起她說話時,鼻子仰得比他還高。她有什麼值得驕傲的?她的一切都是他賦予的。沒有他,她充其量只是個平庸的女人,而她在婚後卻表現得彷彿幫了他大忙一般。以她的條件,能嫁給他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如果換成別人娶她,他一定會替那男人感到悲哀。
是嗎?他很快地否認這個想法。
不是嗎?他體內的驕傲與自負又立刻抬頭。她虛偽地裝出一副被摧殘的模樣以換取他的同情。該死的,她又像以往一般成功地影響他的心情,使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內疚,失去自己的原則,頻頻在公事上出錯。
他不是輕易原諒自己的人,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正是他自命清高的妻子。這個女人需要點教訓。
他不會再動她一根寒毛,但他會用另外一種方式讓他支付反抗的代價,馴服她將會是一件有趣的工作。
他看了桌歷上眼,他們已經分開了十四天又十五個小時,明天她一定會回台灣。有哪一個女人會不懂得頂著他的名銜四處炫耀呢?他會讓鍾捨得到她想要的,同時也樂意教導她順從的美德。
第二天,陳越風無時無刻不在揣想妻子歸國的時間,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他的神色愈加陰沉。
下午兩點,美國最著名的私家偵探席德而無表情地走出陳越風的辦公室,暗自慶幸他在報告一切後還能全身而退。
十天前,當陳越風請他調查那其貌不揚、不平的妻子時,他著實認為沒有必要,但遠流集團的總裁親自找上門來,沒理由不接這筆生意。
但是結果差點讓他跌破眼鏡。這位被報章雜誌評為麻雀的陳夫人,竟然在新婚蜜月期間與德國最負盛名的華裔律師——龍笑雲共同譜戀曲。
先是英俊多金的富翁,後是當代最偉大的律師。
雖然在他的資料中,並無鍾合出軌的證據,但那些擁抱、親吻的鏡頭,已足以讓旁人想入非非。
陳越風明顯表現出對他老婆的厭惡,冰冷銳利的眼神令他不寒而慄。或許他應該先警告她。
但席德還是決定不插手。一方面是出於職業道德,另一方面,他認為鍾含能和陳越風交手過招這麼多年,亦非等閒之輩。她的相貌雖不及陳越風那般搶眼、但她的睿智絕不亞於陳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