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九里鎮,顧名思義,從鎮首到鎮尾,不多也不少,剛好九里長。
在北方,像九里鎮這樣的小鎮多的不勝枚舉,不過,卻很少像它那麼出名,原因無它,只因九里鎮最接近狼王居住的王宮,雖然尚隔了有數十里遠,但人們只要一仰頭,就看得見王宮最高的塔頂。
鎮上大部份住的都是土生土長的北方人,南方人若夾在其中,很容易就分辨出來,因為南方人的骨架較瘦長,不似北方人高大,五官都較為突出,膚色也較深。
街上人來人往,彼此都像一家人,見了面皆熱絡的打招呼;在這樣的小鎮上,彼此想不熟悉對方也很難,只要某戶人家娶媳婦或嫁女兒,不消半天,就可傳遍整個小鎮了。
人群中出現一名衣衫襤褸的小乞丐,身材纖細修長,一眼就知道他是打外地來的,只見他頭戴布帽,滿是補釘的衣服,一雙黑色泛白的布鞋,手執打狗棒,肩上背著大布袋,坦坦蕩蕩的晃著,一點也不在意別人的眼光。
太陽緩緩落下,氣溫也隨著降低,一陣冷風從遠處的沙漠吹來,小乞丐縮了縮身子,從大布袋內取了一件也是縫滿補釘的短襖穿上,又繼續他的旅程。
這是哪門子的鬼天氣啊!小乞丐心中嘀咕著,早上分明熱得可以悶死人,一到晚上,卻開始涼起來,看情形還會更冷,今晚得快點找個避風落腳的地方才行。
他不自在的摸摸臉頰,有股衝動想洗把臉,儘管他只刻意的在臉上劃上兩三道污痕,但天性愛美,豈能容忍一點髒污在他白皙的肌膚上,一雙丹鳳眼往上翻了翻,他無奈的垂放下手。忍耐!忍耐!他在心中為自己打氣,要扮乞丐就要扮得像,誰見過乾乾淨淨的乞丐呢?要怨要恨也該記在那位遠近馳名、驍勇善戰的狼王頭上,要不是他,他怎麼會落到有家歸不得的窘境?
四處張望,他挑了靠牆角的地方,拍去地上的灰塵,這才放心的坐下,將一隻破碗置在地上,開始準備做生意了。
「好心的大爺、大嬸,施捨一下吧!」他瞅著從面前走過的路人,面露哀求的道:「可憐我這小乞丐流落異鄉,無依無靠,好心的大爺、大嬸一定會有好報的。」
奇了,怎麼這鎮上的人一點同情心也沒有,乞求了老半天,連點收穫都沒有,會不會是他的方式錯了?應該不會吧!將衣服行頭賣給他的乞丐明明講解得很清楚,他完全照他的方式做了啊!是不是他的樣子不夠可憐?
「嗚……伯伯、叔叔、嬸嬸、姨媽……可憐可憐我這小乞丐,從小就被爹娘拋棄,身體又不好,咳……」他故意咳了幾聲,又道:「想工作又沒人要用,所以流浪到貴鎮,希望好心的叔叔、嬸嬸、爺爺、奶奶發發善心,同情同情小乞丐,咳……」
「真的很可憐,你們看他皮包骨的模樣,不知道幾天沒吃飯了。」
有人開始停在他腳前了,小乞丐更賣力地咳了。
「唉!咱們九里鎮好久沒出現乞丐了,聽說南方的人都很窮,看情形是真的。」
是啊?是啊!快把銀子扔下來吧?他又假裝乾咳了幾聲。
「你們看他咳個不停,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幫他找個大夫?」
不用了,不用了,只要把銀子留下來就好。小乞丐心裡急死了,這些人真囉唆!
「愈來愈冷了,咱們快回去吧!免得著涼了。」
「是啊!走吧!走吧!」
小乞丐瞪著一哄而散的人群。不會吧!那些人說了老半天,什麼也沒留下就走了?這地方的人究竟哪裡有問題?望著空空的破碗,他歎口大氣,從懷中取出一小塊乾糧,索然無味的啃著。
當初他該扮個翩翩佳公子,而不是個人見人嫌的小乞丐,身上僅有的錢全買了這些破爛,肚子都填不飽,還妄想深入民心、體會民間疾苦;這是狼王的地盤,干他……不,干她雲霏公主啥事?
敢情這小乞丐竟是鬧得黃金城雞飛狗跳的逃婚新娘子,雲霏公主是也!沒錯,她就是號稱天下第一美女的雲霏公主,自從那夜逃婚後,胡蒙瞎混的竟跑到狼王的領地,她滿腦子只有一個念頭,就是找那位打遍天下無敵手的狼王評評理,他隨便放個風聲,便害她由公主的身份淪落為乞丐,挨餓受凍、慘不忍睹,實在是氣煞人了。
雲霏抹抹嘴,將剩下的乾糧又收起來,這吃完了可沒了,得留著明天吃。
背起行裡,準備找個地方碰碰運氣。她跨上一家客棧的石階,店小二見了連忙斥道:「這客棧不是你這乞丐可以進來的地方,出去!出去!」他揮著手,像在揮趕一隻害蟲似的。
她賠笑道:「小二哥,你行行好,明兒個我有了錢一定付,請你施捨一碗飯吧!」
「去,去,就算你有錢,我也不會議你進來;快走,再不走就對你不客氣……客倌,快進來,本店應有盡有,包君滿意。」店小二的表情可真是說變就變。
這就是生意人勢利的嘴臉,雲霏總算見識到了,以前她總無法體會到這點,因她高貴的身份,很少有人敢對她無禮,她也就理所當然的接受,沒想到這半個多月的流浪,使她領悟許多過去從末體會過的生活。
「小二哥,你心腸好,財神爺一定每天來光顧你生意的,小二哥──」
「叫你滾聽到沒有?妨礙本大爺做生意,小心我海扁你一頓,滾開!」
店小二用手推了她一把,雲霏一個沒站穩,從石階上摔下來,當真是虎落平陽被犬欺;她揉著摔疼的臀部,哀聲道:「我小乞丐初到貴寶地,才知這就是你們九里鎮的待客之道,算我來錯了,原來狼王的子民全是一些恃強欺弱、見錢眼開之輩,唉!我看我小乞丐還是走的好。」
「你敢污蔑我們王上,小乞丐,你是活膩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