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之間……」封仕德低垂著頭,驀地額頂檜木地板,向年長的夫妻行大禮,猜出他們必定是韓斂如的至親,磕著頭負荊請罪。「都怪我,是我對不住斂如!」提及往事,封仕德的心裡湧起一股熟悉的痛楚。
只能怪自己當時想不通,被親情迷惑,看不清事實的真相,傷透斂如的心,讓她飽受苦楚。
「當年為什麼分手?難道你不知道斂如已有孕在身?」陳靜怡無法原諒這個男人。當年女兒才十八歲,正當青春年華卻受到離棄的對待。
他可知道,未婚生子的斂如受到多少的磨難?逃至外國,獨自品味著離鄉背井、未婚生子之苦。
「對不起。」磕頭聲再次重重的響起。
「夠了!」韓斂如不知何時站在和室外,眸中升起淡淡的水氣。神色複雜的盯住跪在父母親面前請罪的男人。
「他該付出代價!」陳靜怡輕柔的語氣中有著不容違逆的強勢。「是我對不住斂如,當年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就由我一個人來承擔。」封仕德一肩挑下所有的罪,頭再次重重的擊在檜木地板上。他對斂如充滿愧疚和心疼,若知她懷有身孕,當年絕不會讓她離去,絕不!
「你有什麼錯?」韓斂如低喝著,她要的不是他的責任和悔改。「斂如?」封仕德聞言,抬起頭來,戀戀不捨的瞅向那張分隔十多年的清妍容顏,柔聲的喚著令自己心傷多年的名字。
一如當年,清靈的容顏未變,多了風情,增了艷色,他醉在往日的甜蜜間,無法自拔。
「難道多年來,你……你還不能原諒我?」封仕德語調含著心酸,悲痛化成言語,哽咽的低語。
當年的分離揪痛他的身心至今,未曾得到一絲舒緩,她恨他嗎?怨他嗎?多少的負面情緒未曾得到一個答案,潛藏在他心
裡,日夜不問斷的啃噬著他。
「原諒你什麼?我該原諒你什麼?你自始至終都沒有對不起我,你並不需要我的原諒。」韓斂如凝望著他悲痛的神色,心不由得揪緊,偏過頭,避開那雙沉痛的雙眸。
「孩子也是……我的。」語氣像心碎般響起。
「孩子是我一個人的,是我生他、養他!」她不想訴出傷人的言語,明知當年非他的錯,非他自願……可在漫漫長夜時,還是會埋怨他的選擇,令母子兩人飽嘗單親之苦。
「可他還是我的親生骨岡!」
「你想分嗎?」
封仕德看著那令自己心醉的容顏,多年來歲月竟未在她身上留下半點的蹤影,只是變得更加風情萬種、艷光四射。心裡壓抑多年的情感瞬間發酵,濃烈的愛意填滿心胸。
他點頭!
以前不曾見到她,還能欺瞞自己,能克制心底的慾望;如今她就在眼前,他無法再自欺欺人。他多年來不曾忘卻她半分,當年被迫分離,她卻時時刻刻活在他的心理,不曾遠離。
「真的想分?」紅唇一抿。
「真的想分!」
韓斂如紅唇氣得微微顫動,柔媚的眸底閃爍著萬千光澤。
「那你要上半部,還是下半部?」她涼涼的加上一句。
「韓斂如!」爆出怒吼的是韓家的大家長,是天地幫的前任幫主韓烈勇。
「全部給我坐下,把事情交代清楚!」韓烈勇氣得頭頂冒煙,雙拳緊握斂在身側,怒氣在爆發邊緣。
韓斂如抿著紅唇,落坐前不忘拋一記不悅的眸光給罪魁禍首封仕德。
「說!你打算怎麼做?」韓烈勇怒拍桌面,怒眼瞪向封仕德。
「請問,你是斂如的父親嗎?」
「是!今天在場有斂如的父母、斂如的大哥和大嫂。你還有其他問題嗎?」韓烈勇輕描淡寫的介紹韓家的成員,語氣宏亮而利落。
「請韓伯父把斂如許配給我。我,封仕德從今而後定會盡最大的力量,保護他們母子兩人,請答應我的請求,把斂如嫁給我。」封仕德跪著,九十度的鞠躬請求,頭重重敲在原木地板上。
「我不嫁!」嬌斥聲轟然響起。
似乎沒人聽到她的聲音,沉凝的氣氛下,目光全集聚在韓烈勇身上。
時空似乎停頓,每個人只聽到自己的心跳聲。
屏著氣,等待韓烈勇的裁決。良久後,權威的聲嗓再次揚起,睿智的眸中閃動著精光,「你知道,你的要求是什麼嗎?」
「知道!」封仕德沉聲應道。
「你知道我的女兒可不是泛泛之輩,不是讓你呼之即來,招之即去。你知道她真正的身份是什麼?你又瞭解她多少?」
「以前我不曾瞭解;現在我希望有機會可以做到。縱使傾盡所有、犧牲一切,我也願意。我辜負斂如十年,讓她飽受傷害,今生我會盡所有的力量彌補當年的過失。」封仕德許下承諾,終此一生他愧對斂如母子,對於其他的人他則無傀疚之情。
「我不願意!」反對聲激烈的響起,不願重人痛苦中翻滾。那種苦澀的滋味令她感到心驚膽戰,直想拂袖離去。
韓烈勇銳利如鷹的眸光掃向愛妻陳靜怡,再移向抗議連連的女兒,最後停頓在前方請罪男子的身上。
「爸!請尊重我的意願。這是我的人生,該如何處置應由我自己做主。」韓斂如嚴肅的請求著,半跪在封仕德的前方,鄭重的表示。韓烈勇冷硬的唇角漾起一抹絕情, 「斂如,十多年來,你顧及到父母的感受嗎?你有本事跟這個男人生子,難道沒有本事再賭一把嗎?我韓烈勇的女兒,這般怯懦嗎?」
「爸……」韓斂如心裡冉冉升起一股不妙。
韓烈勇目光射向封仕德,語氣沉穩的說:「我不同意把女兒嫁給你。」幾乎在同時,傳來鬆了一口氣的吁歎聲。
「但是,你可以選擇入贅韓家。」
「什麼?」韓斂如驚詫的大喊一聲,父親怎會提出如此荒唐的事?韓烈勇停頓一會兒,目光專注的鎖著封仕德,犀利而睿智。「當年的是是非非我們可以不計較,十一年的棄而不理我也可以不追究。可是你既有負過斂如的前科,為人父母自然不可能放心的把女兒交到你的手中,交給你照顧。如果你想贖罪,就人我們韓家來,當年的事我們一概不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