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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頁

 

  嫣然和安騁遠講和了,又恢復了往日的感情,而且,他們變得比以前更好了,更密切了,更相愛了。但是,每當面對巧眉和凌康的時候,尷尬仍然存在。他們都有了心病,都小心的保持距離,往日那種四個人在一起又談又笑又叫又鬧的日子不再來臨了。至於在老爺車上大唱「口克口克□□□□,其其」的情景,更成為了歷史上的陳跡。

  巧眉和凌康的婚期訂在二月五日,時間很急促,蘭婷整天陪著巧眉買衣料,做衣服,買首飾,買鞋子。妹妹搶在姐姐之前結婚,原有些怪異,尤其嫣然也有男朋友。但是,蘭婷知道,這婚事還是越早辦越好,免得夜長夢多。雖然家裡在籌備喜事,氣氛卻很低落。這是第一次,嫣然對巧眉的服裝、飾物一概不聞不問,她仍然早出晚歸,連星期天都不在家。她和巧眉間,已經僵到不講話的地步。蘭婷看在眼裡,痛在心裡,卻一點辦法都沒有。她知道兩個女兒的個性都很強,看樣子,無法讓她們再相親相愛了。蘭婷把希望寄托在巧眉婚後,等塵埃落定,時間會縫合傷口。而且,兩個男孩子應該比較灑脫,或者會成為姐妹間的橋樑。

  離巧眉的婚期只剩三天了。

  這晚,嫣然照例又是很晚回家,安公子把她送到門口,也沒進來坐。她幾乎立刻就進了臥房,到浴室去洗了澡,她上了床。

  門上有輕輕的敲門聲。

  是母親,她想。母親一定受不了她和巧眉的冷戰了。

  「門沒鎖。」她喊,天氣太冷,她不想從熱被窩裡面爬出來。

  門開了。她看過去,吃了一驚,巧眉只穿著件睡袍,走進門來。她反手關上房門,立刻走到床邊來,站在床邊,她低頭對著嫣然,急促的說:「姐姐,能跟你說兩句話嗎?」

  「你說!」她簡短的答。

  「我知道你一直在生氣,」她困難的說,咳了兩聲,她的咳嗽還沒好。「可是,我實在受不了你不理我,如果我們就這樣不講話,讓你一直恨我,我……我實在無法安心。你知道,我……我也快離開這個家了。你能……讓我沒有遺憾的離開嗎?你能原諒我嗎?哦!姐姐!」她忽然在床前跪了下來,淚水奪眶而出。「原諒我!姐姐!」

  嫣然跳起來,去拉住她的手。她的手凍得冰冷,嫣然把她從地上拉起來,直拉到床上。她哽塞的說:「快到我被窩裡來,你都凍僵了。馬上就要結婚了,還是不會照顧自己!」

  巧眉鑽進了她的被窩,嫣然用棉被把她和自己一起緊緊裹住,她用雙手環抱著巧眉,撫摩著她瘦瘦的肩膀和背脊……

  突然間,她忍無可忍,擁著巧眉,她哭了。她哭巧眉的瘦弱,她哭巧眉的失明,她哭巧眉終於要離家而去,她哭自己的殘忍,她哭那些失去的歡樂,她哭那份被破壞的手足之情……

  她這一哭,巧眉也哭了。蜷縮在嫣然懷中,巧眉哭著把頭依偎在嫣然肩上,喘著氣說:「姐姐,我並沒有真的恨過你,不管怎樣,我愛你絕對超過我恨你!那天晚上,我是鬼迷心竅……」

  「噓!」嫣然輕噓著,阻止她再說下去,她緊緊的摟著她,用自己的身子熨暖了她的身子。她撫摩她,不停不停的撫摸她,兩人的淚水沾濕了枕頭。「別說了!」她低語:「都過去了。巧眉,都過去了。坦白說,我也沒恨過你,這些日子來,我只是拉不下面子跟你講話……我們再也不要提了,巧眉,你還是我唯一的、最最親愛的妹妹!」

  巧眉深深吸了口氣。

  「姐姐,有你這句話,什ど都夠了!」

  這夜,她們就緊擁在一張床上,直睡到天亮。

  巧眉和凌康終於結婚了。

  婚禮簡單而隆重,一點也沒鋪張,雙方都只請了至親好友,填了結婚證書,走過紅色氈毹,交換了結婚戒指,掀起了遮面的婚紗……禮成。親友們大吃一頓,鞭炮放得震天價響,然後,巧眉就成了凌康的新婦。

  凌康家境不壞,他們住在仁愛路一棟公寓大廈裡,高據第十一樓,大約佔了八十坪左右的面積,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八十坪的大廈住宅已經算很大了。當然,它不能和衛家的花園住宅相比,畢竟,在工業社會迅速發展下,台北沒有太多的花園住宅了。巧眉婚前,已經和凌康來過凌家兩次,每次以作客的身份,停留的時間都很短,可是,一下子,她就由衛家那嬌滴滴的小女兒,變成了凌家的兒媳婦,住進凌家來了。

  巧眉和凌康佔有一間很大的臥室,是間套房,有自用的浴室。這臥室中,除了床以外,還有一架簇新的鋼琴。鋼琴是衛家的陪嫁,衛家把原來的舊琴保留在琴房裡,以便巧眉回娘家小住時彈彈,而且,那間琴房的一桌一椅,那鋼琴的每個琴鍵,都有巧眉的影子,他們捨不得送走這架琴,也捨不得破壞這個房間。所以,他們買了架更新更好的琴給巧眉。

  凌家把琴放在臥房而不放在客廳,也用心良苦,他們知道巧眉不會喜歡在凌家川流不息的商場朋友,或凌太太的牌友間表演彈琴。

  凌家有五房兩廳,客廳餐廳以外,凌康的父母擁有一間臥室,一間客房兼娛樂(麻將)間。凌康除了臥室外,還有個小書房,因為他愛書成癖,又辦了個雜誌社,所以,書房必不可免,書房中,堆滿了書籍報紙,書桌上堆滿了文具稿紙剪貼簿和校對稿,這是整個家庭裡最亂的一間房間。然後,還有一間是秋娥住的。秋娥是凌家二十幾年都沒換的女傭,相當於衛家的秀荷。

  第九章

  新婚,巧眉曲意承歡,凌康愛護備至,兩老也誠懇的迎接著新婦,他們的生活相當和諧。當然,對巧眉而言,畢竟有許多不便,他們沒有出去度蜜月,因為巧眉反正看不見什ど,名山大川對她都沒有意義。而凌康的雜誌每月出一本,工作天天堆積如山,主編離開,雜誌一定脫期。所以,他們幾乎一結婚就進入了家庭生活。凌康追了六年,總算娶到巧眉,他已心滿意足。巧眉初進凌家,事事不便,頭幾天,她總是摔跤,不是被椅子絆倒,就是被桌角絆倒,甚至,被地上無意放著的靠墊、矮凳、書籍、擺飾……滑倒絆倒。凌家沒有把東西放在固定位置的習慣。幾天下來,她膝上手腕上,都摔得青一塊紫一塊。凌康的母親是個好人,心地善良卻大而化之,多年來養尊處優的生活使她略帶驕氣。凌康是她心中的寶貝,全世界沒有第二個男孩可以和凌康比。巧眉雙目失明,居然擄獲了凌康,對她而言,巧眉是太太太「高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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