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生活就是這樣的。記憶中,屬於歡樂的事情實在不多。貧窮會把歡樂從身邊偷走。冬天的上海,冷得出奇,我和弟弟們缺乏冬衣,冷得牙齒和牙齒打戰。每天三個人手牽手的去上學,經過賣糖炒栗子的攤子,真想買一包糖炒栗子來暖暖手,甜甜嘴,但是,身上沒有錢,就是吃不到。學校的同學流行跳橡皮筋,人人手中一大串,只有我沒有。那時,心裡最大的願望,就是有一串橡皮筋,直到離開上海,願望都沒有實現。說實話,從小,我就在困苦中長大。但是,只有在上海的這段時間,對困苦的感覺特別敏銳。
在上海住了一段日子,因為父親的收入實在不夠維持,(大舅一直想接濟我們,父親隙驕傲的拒絕了。只有大舅母,變著花樣,吃的穿的,經常往我們家送。)母親見這樣不是辦法,就也去中學裡教起書來。這樣一來,我就忙了,每天下了課,就飛奔回家照顧小妹妹。我家那張大書桌,已不夠我們睡,我們就打起地鋪來。從那時候開始,我就成了妹妹的小保姆。生活裡的喜悅實在不多。但是,也就在那年,我發現了寫作的快樂。我寫了我生平的第一篇小說《可憐的小青》。父親讀了,似乎頗受感動,他幫我寄給了大公報的兒童版。當這篇稿子登出來之後,我整天捧著那張報紙,興奮得茶不思,飯不想。把自己這篇短文,讀了起碼一百遍。可憐的小青,到底寫些什麼?如今已不復記憶。但,顧名思義,那「可憐的小青」,必然有自我的寫照吧!
自從在報上發表了作品之後,我開始迷上寫作了。每天下課回家,就塗塗寫寫。那時,我的小四姨參加了話劇社,演出曹禺的《北京人》。當年,小四姨是個胖妞,很有喜感。雖然不是主角,卻是重要的次角。我因此可以拿到招待券,去戲院看小四姨演話劇,是記憶中最快樂的事。看完話劇回家,我居然寫起劇本來了。不會分場,我全寫「獨幕劇」。人物一多就搞不清,我全寫「雙人劇」。好長一段時間,我樂此不疲,父母看了我的「編劇」,只是笑。因為我的取材,全是父親與母親間的「對白」,所談的問題,全是逃難時的點點滴滴。
我這些「劇本」真可憐,從沒有發表過,出版過,當然也沒有人演出過。最後,都進了垃圾筒。
我在上海念了一年書,漸漸有了朋友,學會了說上海話,也熟悉了上海的大街小巷。我會一個人逛書店,逛得忘了回家吃晚飯。也會抱著妹妹,去外白渡橋上看船,看落日。每到星期天,就和弟弟們去外灘公園奔跑——以發洩我們在一間房間內無法發洩的體力。
但是,父母的臉色又不對了,上海市的氣氛也不對了。物價飛漲,金元券貶值,上海的商店中,發生了驚人的大搶購……這些事情,對幼年的我來說,是根本無法瞭解的。我惟一熟悉的,是那種緊張的氣氛。我知道,戰爭又逼近了!
果然,戰爭又逼近了。上次是抗日戰爭,這次是內戰。對我而言,戰爭代表的就是流浪和苦難。父母臉上又失去了笑容,他們整天討論著討論著。最後,父親決定,把母親和我們四個孩子,先送回湖南老家去。他繼續留在上海,把他未教完的那學期教完。於是,我們離開了剛剛熟悉的上海,又回到了湖南。這是我們第二度回鄉,第二次和祖父團聚。兩次都在戰爭的陰影下,兩次,湖南都只是我們的中途站,而不是我們長久棲息的地方。
第二十九章 再度回鄉
在衡陽市,我們和祖父重聚了。四個孩子,一排跪下,給祖父磕頭。小妹妹還小,不會磕頭,母親扶著她跪下,扶著她磕下頭去。上次和祖父離別時,小妹尚未出世,現在,小妹已牙牙學語。祖父拉起了我們,一個個輪流看過去,最後,伸手抱起了小妹。他的頭髮和鬍鬚都白了。以前那頗為威嚴的眼光,現在充滿了慈祥。他抱著小妹,看著我們,微笑著,哽咽的說了句:「生當亂世,大家還能團聚,真好,真好!」
那時的祖父,一定沒有想到,這次的團聚,只是再一次別離的序幕。回到衡陽,母親認為我們三個大孩子,剛剛開始的學校教育不能中斷,於是,把我們送進衡陽市的剛直小學,去繼續唸書。至於她自己,她又接了一個中學的聘書,那中學離衡陽市很遠,而我們全家,依然有無法解決的經濟問題。母親毅然丟下我們三個大孩子,帶著襁褓中的小妹,遠離衡陽,去教書去了。這是我童年中惟一一段時間,離開了父親,也離開了母親。不過,這年的我,已不再是第一次回鄉的那個小女孩,我夠大了。大得已經能照顧兩個弟弟,在他們淘氣時阻止他們,在他們傷心時安撫他們。但是,母親當然不會讓我們三人自己照顧自己,她把我們交付給我的表姐王代訓,和表哥王代傑。代訓表姐和代傑表哥,是我姑媽的兒女。這個姑媽,就是祖父元配夫人所生的女兒。代訓表姐那時才新婚,表哥還是個年輕的小伙子。我們大家在衡陽市租了幾間房間住,那房間在一個四合院裡,記憶中,那棟四合院名叫「怡園」。
我的代訓表姐,是個非常溫柔、善良、誠懇而真摯的小婦人,她個子不高,說話聲音輕柔,做事小心翼翼。那段時間,她受母親重托,帶我們三個孩子,真正做到了「長姐如母」,卻也做得非常非常辛苦。因為小弟的淘氣,已經出了名,麒麟脾氣火爆,不是和同學打架,就是和鄰居動手。只有我比較安靜,但是也有我的麻煩,那時我已愛書成癖,一天到晚要買書,母親留下的生活費實在不多,省吃儉用,勉強維持,哪裡還有閒錢買書?我就會為了不能買書,整天眼淚汪汪的。在「怡園」,還有一件事讓我記憶深刻。那就是我們的「吃」。原來,母親叮囑表姐,無論怎麼窮,必須想盡辦法,給我們三個足夠的營養。於是,表姐就去醃了一大壇的鹹蛋。我們的早飯是鹹蛋配稀飯,中午是鹹蛋配干飯,晚飯是干飯配鹹蛋。吃了好幾個星期,小弟一端上飯碗就做各種鬼臉,麒麟直截了當大喊不吃鹹蛋,我揉揉肚子聲稱不餓,就離開飯桌去看書。表姐一看不是辦法,慌忙去幫我們燒了一鍋紅燒肉,用荸薺和肉一起燉。鍋端上桌,我們三個歡聲雷動,舉起筷子,才發現鍋中沒有幾塊肉,全是荸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