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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鵬飛吾兒:

  接兒十八日來函,知道諸事順利,工作情況良好,吾心甚慰。楚孫頑劣,仍需嚴加管教,勿以其失母故,而疏於教導也……」

  「靈珊匆匆看下去,沒有任何不妥之處,那父親是相當慈祥而通情達理的。她把信箋放回信封中,再把信封歸還原處,心裡一片坦然與寬慰。順手,她再翻了翻那疊記事簿,忽然,有一本綁著絲帶的冊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拿起冊子,封面上,是鵬飛的筆跡,寫著:

  「愛桐雜記」

  愛桐?這是他太太的名字了?是她的日記?雜記?為什麼封面竟是韋鵬飛的筆跡?她身不由己,就在書桌前面坐了下來,打開第一頁,她看到幾行題字:

  「黃菊開時傷聚散,曾記花前,共說深深願,重見金英人未見,相思一夜天涯遠。羅帶同心閒結編,帶易成雙,人恨成雙晚,欲寫粉箋書別怨,淚痕早已先書滿!」

  她怔怔的看著這幾行字,和封面一樣,這是鵬飛的筆跡,想必,他寫下這幾行字的時候,他的心一定在滴血了?「欲寫粉箋書別怨,淚痕早已先書滿!」那麼,這是她死了之後,他題上去的了?她覺得心中掠過了一陣又酸又澀的情緒,怎麼?自己竟和一個死人在吃醋了。她想起靈珍的話:

  「世界上沒有一個女人,能去和死人爭寵!」

  她抽口氣,翻過了這一頁。她發現下面是一些片段的雜記,既非日記,也非書信,顯然是些零碎的記錄和雜感,寫著:

  初認識欣桐,總惑於她那兩道眼波,從沒看過眼睛比她更媚的女孩。她每次對我一笑,我就魂不守舍,古人有所謂眼波欲流,她的眼睛可當之而無愧,至於「一笑傾人城,再笑傾人國」更非誇張之語了。我常忘記她的年齡,一天,我對她說:

  「欣桐,要等你長大,太累了。」

  她居然回答:「那麼,不要等,我今天就嫁你!」

  那年,她才十五歲。欣桐喜歡音樂,喜歡懷抱吉他,扣弦而歌。她的嗓子柔美動人,聲音微啞而略帶磁性。有天,她說:

  「我要為你作一支歌!」

  我雀躍三丈,簡直得意忘形。她作了,連彈邊唱給我聽,那歌詞竟是這樣的:

  「我認識一個傻瓜,他長得又高又大,他不會說甜言蜜語,見了我就癡癡傻傻!他說我像朵朝霞,自己是一隻蛤蟆,我對他微微一笑,蛤蟆也成了啞巴!」

  欣桐就是這樣的,她風趣瀟灑快活,天才橫溢,即使是打趣之作,也妙不可言。如今她已離我而去,我再也求不到人來對我唱:「蛤蟆也成了啞巴!」人生之至悲,生離死別而已矣。

  靈珊猛然把冊子闔了起來,覺得心跳氣促,淚水盈眶,她想起他也曾對她自比為「癩蛤蟆」,原來這竟是他的拿手好戲!但是,真正使她心痛的,還不是這件事,而是他對「欣桐」的一片癡情,看樣子,自己和欣桐來比,大概在他心目裡,不到欣桐的百分之一!欣桐,她忽然困惑的皺皺眉,為什麼封面是「愛桐」,而裡面是「欣桐」?是了!她心中靈光一閃,恍然大悟。徐志摩有「愛眉小札」「愛眉日記」,韋鵬飛就有「愛桐雜記」!欣桐是她的名字,愛桐是他的情緒!情深至此,靈珊還有什麼地位?她把冊子丟入抽屜中,站起身來想走,但是,畢竟不甘心,她再拿起來,又翻了一頁。

  欣桐喜歡穿軟綢質料的衣服,尤其偏愛白色,夏天,她常穿著一襲白綢衣,寬寬鬆松的,她只在腰上系根帶子,她纖細修長,就這樣隨便裝束,也是風姿楚楚。我每次握著她柔若無骨的小手,就想起前人的詩句:

  「冰肌玉骨,自清涼無汗。」

  傳言這句子是後蜀孟昶為花蕊夫人而作,料想欣桐與當年的花蕊夫人相比,一定有過之而無不及。每年冬天,欣桐絲毫都不怕冷,她不喜歡穿大衣,嫌大衣臃腫,一件白毛衣,一條薄呢裙子,就是她最寒冷天氣的妝束。走在街上,她呵口氣,就成一股白霧,她開心的笑著說:「鵬飛,你愛我,就把這霧汽抓住!」

  我真的伸手去抓,她笑著滾倒在我懷裡,雙手抱著我的腰,她揉著我叫:「你是傻瓜中的傻瓜!是我最最可愛的傻瓜!」今夕何夕?我真願重作傻瓜,只要欣桐歸來!今生今世,再也不會有第二個女人,讓我像對欣桐那樣動心了,永不可能!因為,上帝只造了一個欣桐!

  唯一僅有的一個欣桐!

  靈珊再也沒有勇氣看下去,把冊子丟進抽屜裡,她砰然一聲闔上抽屜,就轉身直衝到客廳裡。她視線模糊,滿眼眶都是淚水。楚楚仰著頭,愉快的喊:

  「阿姨,你找到鉛筆刀了嗎?」

  「等阿香回來幫你削!」她含糊的叫了一聲,就咬緊牙關,衝出韋家。閉了閉眼睛她竟止不住淚如泉湧,用手拭去了淚痕,在這一瞬間,她才瞭解什麼叫「嫉妒」,什麼叫「傷心」,什麼叫「痛苦」,什麼叫「心碎」!

  直接回到了家裡,她立即撥了一個電話給邵卓生,含著淚,她卻清清楚楚的說:「來接我,我們一起去吃晚飯!」

  第八章

  其實,邵卓生這人並不笨,反應也不算遲鈍。只因為靈珊不喜歡他,難免處處去誇張他的缺點。事實上,邵卓生個子瘦高,眉目清秀而輪廓很深,以外型論,他幾乎稱得上漂亮。靈珊就知道,在幼稚園的同事中,好幾個未婚的女教員都對邵卓生感興趣,還羨慕靈珊有這麼一位「護花使者」。邵卓生最大的優點,在於有極高度的耐性。而且,他對於自己不懂得的事情,也知道如何保持「沉默」,以達到藏拙的目的。所以,和他同進同出,無論怎樣,他並不讓靈珊丟臉。

  這晚,他們去銀翼吃的飯,靈珊最愛吃銀翼的豆沙小籠包,正像她愛吃「芝麻冰淇淋」一樣,中國人對吃的藝術,已經到達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豆沙可以做小籠包,芝麻做冰淇淋,邵卓生說:「我知道,你最愛吃特別的東西!你喜歡——」他挖空心思找成語,終於找到一句:「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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