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他照常在高家吃晚餐,顯然,高氏父女已經知道他所發現的事情,由於他的沉默,高氏父女也很沉默。飯後,憶華照例遞給他一杯熱咖啡,就在燈下架起燙衣服的架子,開始熨衣服,志翔注意到,那全是他們兄弟兩個的衣服。
高祖蔭往日總是在外屋工作,今晚,他卻把工作箱放在室內,架起了燈,戴著老花眼鏡,他在燈下縫製著皮鞋,那皮線上上下下的從打好的孔中穿上穿下,他用力的拉緊線頭,線穿過皮革,發出單調的響聲。
「高伯伯,」他握著咖啡杯,沉吟的開了口。雖然大家都叫老人荷塞或是「高」,他卻依然按中國習慣稱他為高伯伯。「以後每天晚上,我來跟你學做皮鞋,好嗎?」
老人透過老花眼鏡,看了他一眼。
「志遠像是我的兒子,」他答非所問的說。「這許多年來,我看著他奮鬥,掙扎,跌倒。我想幫他,可是不知道如何幫起?在你來以前,有好長一段日子,志遠不會笑,也沒有生趣。然後,有一天,他興高采烈的來找我們,又笑又跳的說,你要來了。這以後,他就是談你,從早到晚的談你,你寄來的每張畫,他送到各學校去,找教授,申請入學許可。最後,幫你選了這家藝術學院,學費很貴,但是教授最欣賞你。等你來了,他和以前就完全變了一個人了,他重新有了生活的目的,有了信心,有了期望……」老人把一根線頭用力拉緊。「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你身上,要培養你成為一個藝術家,並不是要你成為一個鞋匠。」
志翔震動了一下,呆呆的望著老人。那白髮蕭蕭的頭,那被皮革染了色的手指,那熟練的動作。一個老鞋匠!那鏡片後的眼睛裡,有多少智慧,看過多少人生!
「高伯伯,」他慢吞吞的說:「你認識哥哥已經很久了,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他連學校都沒讀完?八年前,他離開台灣的時候,是公認的天才!」
老人低俯著頭,一面工作,一面平平靜靜的,不高不低的,像在述說一個古老的故事一般,慢慢的說:
「八年前,他確實是個天才!在音樂學院專攻聲樂,在學校裡,他就演過歌劇,當過主角。可是,聽說你們家是借債送他出國留學的,他在上課之餘,還要拚命工作,來寄錢給家裡。事實上,留學生在國外都很苦,應付功課已經需要全力,一分心工作,就會失掉獎學金,要謀自己的學費,要寄錢回家,他工作得像一隻牛。那時候,他身強體健,又要強好勝,每到假期,他常去做別人不肯做的工作,越是苦,賺錢越多。這樣,在五年前,他幾乎要畢業了,那年冬季,他志願去山上工作。那年的雪特別大,他們在山上築路,冒雪進行,山崩了,他被埋在雪裡,挖出來的時候,他幾乎半死,然後,他害上嚴重的肺炎和氣管炎,休學了,在醫院裡躺了兩個月!」志翔驚愕的張大了眼睛。「我們一點也不知道!」
老人抬眼看看他,又繼續埋頭工作。
「留學生的習慣,報喜不報憂,他不肯告訴家裡,也不肯找『大使館」幫忙,那時候,只有我和憶華在照顧他。他身體還算結實,復原得很快,他的身體是好了,但是,他的嗓子完全壞了。」老人放下了針線,慢慢的抬起頭來,望著志翔。「你聽說過,嗓子壞了的人,還能學聲樂嗎?別說歌劇,他連一支普通的兒歌都唱不成!」
志翔咬咬牙,暈眩的把頭轉開,正好看到憶華在默默的熨著衣服,這時,有兩滴水珠,悄然的從憶華眼裡,墜落到那衣服上去,憶華迅速的用熨斗熨過去,只發出了一些輕微的「嗤」聲,就不落痕跡的收拾掉了那兩滴水珠。
「所以,志翔,」老人把皮革收好,站起身來。「你不用胡思亂想,不用找工作,也不用對志遠抱歉,你所能做的,是去把書念好,去把畫畫好,等你有所成就的時候,志遠也就得救了。」他走過來,把手溫和的放在志翔手上。低低的再說了句:「幫助他!志翔!他是個最好的孩子!而你所能幫助的,就是努力讀書,不是找工作!」
志翔和老人默然相對,耳邊,只有憶華熨衣服的嗤嗤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