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機會,我們可以聚一聚。」她會以他意想不到的方法造訪他,給他個驚喜。
「好啊!你找過翼,我們四人一道聊聊。」人多才熱鬧嘛!龍翩翩熱心地建議道,早想將男友介紹給弟弟評鑒。
「過翼是采依的男朋友?」楊至斌笑著詢問懷 的佳人,眼眸泛起陰寒。但願程采依沒有愛上他,這樣的話,他的工作會比較好進行。現在她雖然一臉冰冷,可是他相信那是因為她還愛著他,嫉妒他對翩翩好,她不是開口暗示要和他單獨見上一面嗎?只要他哄得她服服帖帖,還怕拿不到她繼承的產業嗎?他就不信哪個女人忘得了自己的初戀情人,程采依再怎麼樣,也不過是個普通的女人。葉萍答應給他的佣金怎能滿足他的心,他要更多。
「是啊!」龍翩翩自作主張地答。
「真的嗎?」他用眼神追問程采依,迷人的眸 有漸漸揚起的熾熱,他嘗試著誘惑她。
程采依冷冷地笑了笑,「誰知道呢?很多事情都是表面上像有那麼回事,背地 卻醜陋得讓人 心。」她語帶玄機地轉身離去,笑容瞬間化去,表情又陰又冷。
她以前怎麼會認為他英俊、迷人的?
「至斌,采依好像在暗示什麼,你覺不覺得?」龍翩翩正經八百地凝起瞼,望著程采依離去的背影沉吟。她看楊至斌的眼神,不像是好朋友。
「也許她是看我們太好了,有些吃味。」他輕輕、溫柔地勾起她困惑的臉,笑容迷人,「你不是說要帶我四處走走嗎?」
「對呀!」她耽溺在他處處放電的俊瞼 ,心蕩神馳。
他絕對有把握重得程采依的愛。楊至斌志得意滿地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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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程采依將刀口抵在沉睡中的楊至斌脖子上,嚇醒了他。
「采……采依……」月光適巧照在亮森森的刀刃上,楊至斌被脖子上那金屬特有的冰冷駭著。
程采依面對他而坐,安然恬適地坐在椅子 ,表情淡漠地望著窗外那輪明月,「過去的事我不想再說,你只要告訴我你接近龍翩翩的目的。」
「我……我喜歡她,想和她做朋友。」他結結巴巴,幾乎吐不出話。她沐浴在月光下的臉蛋,陰涼得像是沒有氣息的人類。
「是嗎?你也懂得喜歡人,你的眼 不是只有錢嗎?」她笑瞇了美眸,微微勾起的唇角,冷酷得讓人心驚肉跳。
「采……采依,你還在為以前的事生氣嗎?」楊至斌不敢妄動,他怕了她手上的刀子。「我……我可以解釋的。」
「油腔滑調的人,有什麼話說不出來。」她緩緩地調回眼神,看向他,唇邊的那抹冷笑依舊,眸光轉厲。
「我真的可以解釋。」他急著想說。
「沒有必要。你只要告訴我是不是葉萍叫你來的就可以了。」她危險地睇睨他,表情犀利。
「采依……」楊至斌大膽地抓住她的手,深情地低喚道,試著喚起他倆甜蜜的回憶。
程采依收回刀子,將它抵在他手上,「你是不是不想要這隻手了?」她漫不經心地問。
她的殺氣結結實實嚇了楊至斌一跳,他忙不迭地收回手,怕她真砍了自己這隻手。
她以前怎麼喜歡上他的?程采依冷冷地看著他懦弱的舉動,眼 全是鄙夷。虛有其表的愛情騙子!
楊至斌趁她收回刀子之際,坐起身,「采依,那時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離開你的,那晚是葉萍叫人打昏我,讓我來不及赴約的。」
程采依訝異自己的冷靜。她曾經為了這個負心漢心碎,也曾經想要將他碎屍萬斷,如果不是爺爺一再命令她拋卻過去,她想她會非常樂意手刃這個只會花言巧語的男人,看百年之後,他是不是只有這張嘴不會爛?
「我還是非常愛你,那年我曾經去找過你,是你爺爺把你藏起來,不讓我們見面的,你知道你爺爺對我一向沒好感。」他叨叨絮絮地急著解釋。
「楊至斌,回去轉告葉萍,她叫誰來都沒有用,是我的,我一定會拿到手。」程采依對他的諸般解釋不感興趣,轉身就走。
楊至斌追出房門,拉住她,「采依,我真的還是很愛你,剛才我說的話都是真的,我可以發毒誓。」
「你最好別打龍翩翩的主意,不然你會知道我怎麼料理你,有什麼鬼計儘管對著我來。」她擺開他的手,殘酷地獰笑著。
楊至斌不敢再追,暫時不敢了。她的轉變太大了,葉萍竟然沒告訴他這點,人棘手了,他要怎樣蠃回她的心?過去八年她到底去了哪 ?葉萍曾經告訴他,程采依被那個討厭他的死老頭送走,到一個相當神秘的地方,到底是哪 她也不知道。他很好奇,這個地方到底多神通廣大,竟然完全改變了她,她不僅個性、氣質徹底改變,竟然還像個開鎖高手般,半夜潛進他房 來。
程采依走下樓梯後直接往海灘走去,她要將瘋狗誘出來,免得這隻狗咬傷其他人。葉萍夠用心了,不僅高價買通現今道上的頭號殺手瘋狗,連自己的姘頭都不惜用上。她的野心很明顯,就是要她死。她會等著看她還有什麼絕活沒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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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兩點了,采依還滯留在沙灘上,太危險了。習慣在批閱完公文一段時間後,走出陽台看一看沙灘上的程采依是否安然無恙的龍過翼,發現她今天很晚才上沙灘吹風,和往常十點多就坐在沙灘上喝啤酒不一樣。
龍過翼心神不寧,無法專心辦公,乾脆闔上公文夾走出書房,打算上沙灘找程采依。
「翩翩,你不睡覺在這兒幹什麼?」一下樓,他就看到坐在餐廳發呆的姊姊。
「睡不著覺啦!」龍翩翩沒精打彩地撐著頭,說話是異於往常的簡潔有力。
「怎麼了?捨不得男朋友花錢住飯店啊!」龍過翼停在客廳 ,笑道。翩翩的思想和作風向來開放,若不是顧及爺爺,她大可以搬進飯店,或將新結交的男友帶回家。她瘋雖瘋,該怎麼做她還是有她的分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