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愈想愈火,可惜發言權已讓人先一步奪走了。
「我的話?」破曉挑眉。
「對呀。之前我不是問過你,如果有人想搶走佑佑該怎麼辦?是你說要我出賣色相,用美人計將對方迷得死死的,等嫁給那個人之後,順理成章當上佑佑的媽,這樣不但能留住佑佑,還為家裡撈到一個必要時可以賣個好價錢的大姊夫。」晨曦記得可清楚了。
必要時可以賣的大姊夫?獨孤戰的一對大凶眉掃向破曉。
該死的,這個看起來乳臭未乾的小丫頭不但會欺負她的姊姊,竟還用不當的言詞思想帶壞他的晨曦,簡直不可原諒。
有守護神般的南宮壽在,破曉豈有白白挨瞪的道理。知道破曉的心思正在忙的南宮壽代她冷冷的承接下這份敵意。
「我……」沒發覺兩個男人之間的眼神角力,破曉當場差點被晨曦的話氣死。「我只是隨便說說的。」
天,她真是被大姊給打敗,只是隨口說說的話她竟然認真個十足十?這是什麼樣的思考邏輯啊?
「隨便說說?」晨曦困惑極了。
「小三,你怎麼可以隨便說說,難怪大姊會誤會了。」朝露總算還有點良心,不畏強權的跳出來為大姊說句公道話。
「可是大姊又沒說清楚,我一直以為她在跟我討論小說的劇情。」沒想到情勢急轉直下,罪過竟轉到她身上來了?!這下子,破曉心裡可悶的了。
「不是這樣的,是你一直不讓我說,後來就直接告訴我解決的方法了。」晨曦將她所認為的說出來。
「那不是方法,OK?」破曉惱得不知道該用什麼言語來跟這兩個姊姊說話了,「我那天說的只是一堆狗屁不如的瞎扯,你你你……你怎麼會當真?」
「真的嗎?那我……」她都做了耶,現在怎麼辦?晨曦無助的眼神散發著「我該怎麼辦」的訊息。
「不許你後悔!」沒想到她們姊妹的幾句對話就要推翻一切,終止了與南宮壽的眼神角力賽,獨孤戰捧著晨曦的嫩頰,快要翻臉了。
「我……我沒有要後悔。」遲疑了半天,晨曦聲如蚊蚋的細聲說著。
「是喔,都讓人給吃了,要怎麼後悔?」破曉潑了她一桶冷水。
「什麼?大姊,你你你……你跟他……做了?」朝露驚訝得都語無倫次了。
這種事攤開來說實在羞人,已經漲紅一張粉臉的晨曦怎麼回答也不是,只好沉默以對。
這默認幾乎要讓朝露嘔死了。
真是的,她都是已婚身份了都還沒有機會做「那種事」,沒想到她那清純可人的溫柔大姊已經先她一步做過了!這簡直沒道理嘛!
愈想愈覺得自己虧大了,朝露扯扯親愛老公的衣服,那種「好想跟進」的意圖很明顯的傳達給他。
宇文愷寵溺的對她一笑,要她跟著他的暗示,然後趁雙方人馬又繼續纏鬥時,在沒人發現的情況下,他帶著她走出了家門,獨自偷歡去了。
而這一廂──
「夠了,我跟晨曦的事你別多管。」獨孤戰氣魄十足的撂下這麼一句。
雖然看在晨曦的面子上他不想多跟這小丫頭計較,但他再也忍受不住他的晨曦一直處於被欺壓的狀態了。
「我別多管?請問老大你混哪裡的?我是她的妹妹,你呢?誰比較有資格插手我大姊的事?」破曉冷哼。要她放著她大姊不管,除非她死。
「她是我的人,我們就快結婚了,你說我有沒有資格?」獨孤戰臉色陰沉得嚇人。
「是喔,結婚。」破曉又是用那種氣死人的嘲弄口吻,「如果沒有家人的同意,你想我大姊會答應嫁嗎?」
「不行,我不能丟下我妹妹的。」晨曦自動提供答案。
「那我呢?我算什麼?你就要丟下我嗎?」獨孤戰為她的回答痛心。
「不是的,我……我……」晨曦左右為難,一邊是她最親最愛的家人,一個又是待她極好,讓她割捨不下的男人,這要她怎麼辦嘛!
看出她的為難,知道自己在她的心中不是沒有份量,這讓獨孤戰的心裡好過了一點。
不再逼她,獨孤戰的炮口又對向破曉。
「你到底想怎麼樣?」他直接問。
「不怎麼樣。」破曉早算準了他有此一問,「我只有兩個條件而已。」
「什麼條件?」獨孤戰沉聲問。
「第一,我要佑佑姓俞。」
「他是我兒子。」
「那又怎麼樣?我大姊可以幫你再生,到時候你想要幾個兒子還怕沒有?」破曉斜睨著他。「而且我只是要佑佑繼續姓俞,又沒要他不叫你爸爸。」
「這樣情況會很複雜。」獨孤戰真的在思量她的提議。
「怎麼會複雜?雖然要他繼續姓俞,但我又沒說不讓他認祖歸宗。」破曉分析,「況且屆時我大姊真嫁給你,那就變成了他的媽,他不過是從母姓而已。」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或者只是個老掉牙的口號,而且仔細想想實在沒什麼好介意的,但她就是想讓他們家的姓氏能繼續傳承下去。
「第二個條件呢?」這代表他接受第一個條件了。
「那更簡單了。」破曉笑吟吟的。「我要你做一件事,只要讓我覺得滿意了,自然會親自將我大姊打包送給你。」
「什麼事?」
「天機不可洩漏,你要自己去參透這件事。」破曉不再多說。
SHIT!
獨孤戰心中低咒一聲,他就知道,這奇奇怪怪的小丫頭不會這麼容易放過他的。
「你這樣沒頭沒腦的,要我怎麼做?」
「只要有心,你會知道我要什麼的。」破曉給提示。
「如果我找不到呢?」他必須知道最壞的情況。
「我給你三天的時間,其間你可以重複做答,直到你找出答案。如果找不到……那麼,這輩子你就別想再看到我大姊,而佑佑,我會準備好在法庭上跟你見面。」破曉已想好了一切,「你知道的,我們不一定會輸,畢竟我們是合法領養他的,而且事隔多年,其中的變數很多,全憑各自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