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王,目前地獄的公民不是日漸減少嗎?少我一個,明年的天魔大會又會少一
領土了,嘿……」
看來法力再普通的魔總也有一時聰明的時候。
「那不重要。」撒旦王手一勾,荼靡的身子便飛向他,再度成了他的掌中物:「我可以給你一個機會,如果你能建立功勞,非但不必再修行五百年,本王還要賜你五百年的修為,並且提早司職。」
「王!」不待荼靡發表意見,下方的司花謝魔急急阻止:「萬萬不可,他只有敗事的分啊!」
「所以才要找他實驗啊。失敗正常,但倘若成功──這麼笨的小魔都能成功,誰還會失敗呢?若是,荼靡失敗了,就別回來了,明白嗎?」最後一句自然是警告手中那個看來依然很呆的小魔。
「明……白……」即使是違心之詞,但總要給王知道他其實是挺聰明的。可是……關於成功與失敗的事,到底是什麼呢?「王,有什麼需要荼靡效勞的事嗎?」
撒旦王很滿意終於到了點正題的時候。
「你,帶著地獄公民契約書,去人間與人類談生意。」
「我?我只是管花謝的魔呀……」不會是要他以花謝為條件來讓地面上的人類交換靈魂吧?呆瓜如他都知道這是行不通的。招財進寶才是人類的最愛,而那種好事早在數千年前便給天界搶了去──沒法子,王又猜拳猜輸了,只得到病神、瘟神這些無三小路用的東西。
撒旦王改為拎住他的蝙蝠翅:
「目前,你連司花謝的法力都沒有,還敢與我頂嘴?」
「不敢啦,但……但……」荼靡欲哭的委屈面孔乞憐地看著他崇拜到十八層地獄去的撒旦王。
「以愛情!你去找人間的曠男怨女,嫁不出去的、娶不到老婆的,替他們安排另一半,但,事先得讓他們簽下合約,死後來地獄當公民。如果三年內,你可以成功地簽回十份合同,本王就納你為貼身小侍,親授法力。」這條件可真是無比優渥了!瞧一旁苦修中的魑魅們正含妒地瞪著那名幸運的呆魔。
愛情?牽紅線?射紅心?
「那……那不是天界的權利嗎?這樣做會被檢舉的,到時天界的人追殺我怎麼辦?」荼靡疑問地看他的王。
就因為是犯規行為才會派不重要、不起眼的魔去呀!即使陣亡了,地獄也可以一推四五六,一問三不知,否則他以為撒旦王為何如此器重他?
呆子!
撒旦王邪邪地笑著:
「被追殺?到時再說吧!來,本王先給你一些法力,效用是三年,範圍有限,你好自為之。」
說完,沒讓荼靡有喘氣思考、卷包袱上路的時間,在幾聲咒語下,他頭昏腦脹地被一陣狂風沖飛上天,直往人界而去,轉眼間已消失在眾官魔眼前。
沒有人祝福他,只以看烈士的表情迎送他走。大家也都知道所謂的「烈士」,就是陣亡的人啦!永別了,荼靡。
不過,至少撒旦王對這件事的看法是挺樂觀的。這小呆魔,也許會立奇功回來也說不定。
等著看吧!
小惡魔的人界實習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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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一:蕭諾。
年齡:二十七歲。
職業:言情小說作家。
目前情況:單身。
嗯……荼靡坐在松樹的枝椏間,看著手上的資料沉吟不已;這是他打算開張的第一票生意──不過,那是昨天以前的事了。也就是說,他,一個管花謝的小魔出師,第一樁生意已告失敗。
真是無顏見江東父老呀……
人類實在是奇怪的東西,二十七、八歲不是急著嫁人的年紀嗎?為什麼他的第一票生意會不靈?還是魔界的調查資料有誤?
昨夜他以最不嚇人的姿態去拜訪他手頭上的第一個客戶──借來夢神的鑰匙去蕭諾的夢中與她會面。結果,使盡種種威嚇利誘,下場卻是被踢出夢之門。渺小的人類在自己專屬的夢中是有絕對自主權的,尤其這一位又相當地意志力堅定,居然反過來嘲笑他這個地獄的代表。唉……淪落至此,夫復何言?
時機不同了,連魔鬼這行業也蕭條。最可憐的是他啦,戴罪立功的身份,如果能達到大王的標準最好,若是達不到……大概得一輩子在人間流浪了!
所以,他絕對不能因出師未捷就灰心喪志,他應該更加努力才行,否則,他就回不了家了。
自憐完畢。荼靡將資料上「蕭諾」那一欄劃掉,翻了第二頁,上頭的名字是:顏茴。
「看來不怎麼好打發的名字!好吧,就是奶了。」
歎了口氣,比起上一回的雄心萬丈,這氣勢可真是一回不如一回。
他真是不明白呀,明明在《地獄文獻》中看過,人類怕惡魔比怕神明更多,為什麼他會遇到「例外」呢?還是那本文獻已經過時了,地面上的人類遇到了比鬼神更值得怕的事?
不會吧?生老病死中,人類最怕的就是死呀,千年輪迴也不會有丕變的。還是,他的扮相不夠嚇人?
想到這兒,他往懷中掏出一面鏡子,努力地打量自己。這身「行頭」,是盡他能力所及,最上等的造型了;在他看來,很好的嘛,氣勢夠,恐怖性也夠,一點兒也沒有給地獄丟臉。瞧,尖尖的虎牙,陰森森地閃著詭異的白光,綠色的魅眼與鬼火相同的顏色;更別說他白中泛青的肌膚色澤了,多可怕呀,是不是?
再加上,雖然他沒有足夠的道行去擁有黑光圈,他仍找了根黑籐蔓編成黑色圓圈綁在角上,證明自己是地獄那邊的人;黑色的小角、黑色的頭髮,黑色的指甲──雖然形成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常洗手的關係,還有黑色的蝙蝠翼……整體看來,都極盡威嚴之能事,人類沒有理由不怕他的呀!
除非他腳下這塊名為「台灣」的地方專出怪人。嗯,一定是的,東方人對地獄的認知是比較偏向牛頭馬面那些四不像的造型。真是的,也不統一一下,教他們這些身為地獄公民的人無所適從。若要叫他去借顆牛頭馬頭來套在頭上,他是死也不會幹的,多拙呀!拙還不打緊,要是那種形象傳真回地獄,給撒旦王看了,那他要將臉往哪裡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