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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天一直存心與我作對,我深深肯定著。

  所以上了專科之後,基本上我也就認了。決定當一名乖寶寶,不再企圖當大姊大,不當惡女,也不要當任何一個碗糕班長、班聯會長,任何長全不當,我只求老天讓我留一口氣納涼個五年養精蓄銳,以後不管要再升學或就業,也比較有心力去打點一些瑣事。

  還好吧,我想。雖然「能者多勞」的大帽子始終跟著我走,但至少我處理得還算游刃有餘,也確立了我的風格--老天保佑,終於,我有風格了。

  我是冷淡的杜菲凡,雖然我參與各種活動的推展,但並不熱絡;可以做好許多事,卻也不多事。

  人類真的很奇怪。我並不是長袖善舞的人,講話也略顯尖酸刻薄,不太留人情面;但不蓋你,我五專時期居然是個挺受歡迎的人物,有的人甚至還拿我當偶像看。怪異!罵她們無聊也沒用,搞不好更傾心。

  我並不美,也不醜,也就是大家平常上街隨處可看到的那種尋常長相的女子;中等身材,略高,一六七的身長讓我頗滿意自己吸取的空氣比他人新鮮許多。不過因為國小時曾當選過童裝公司舉辦的「可愛小學生」第一名,也為他們走過一場秀,所以大體上小時候可愛的妹妹,長大之後也不會丑到哪兒去,是不?絕對不敢妄稱校花的,如果你老曾經見過我五專的同學蕭素素那種傾城傾國的姿色,就會知道站在名副其實的「校花」面前,我們這等卑微自慚的小女人只好抽取一張五月花衛生紙來嚶嚶錯啜泣自己成了「笑話」。

  唉!往事休提,頂多碎了自我催眠為曠古絕今大美人的美夢罷了。是哪個名女人說過的?如果自知容貌不能成為在社會上戰鬥的武器,那就努力充實自己的大腦吧。

  所以虛度青春至今二十九載,我老人家自認非常努力的充實自己大腦內容物,並且再努力將大腦內所儲存的東西(不管是知識還是草包)回饋於社會,沒有一天是茫然混過。

  嘿,說來是有點可恥。我自稱為「全方位義工」,然而我是一點慈悲心都沒有的。我會去當義工,最大的樂趣是在於--搾錢,向所有與我不相干的人光明正大的搾錢。全天下有什麼工作比當義工更天經地義的教人心甘情願掏荷包?

  當義工有錢賺嗎?當然沒有。自我從美國混了一個學位回來後,至今當了四年義工,之所以沒餓死的原因是因為我嫁了一個有錢的老公。

  家庭主婦最大的好處是不必工作就有錢入袋,雖然我不知道自己在「家庭主婦」這個職位上表現是否稱職,但丈夫有錢借點給老婆花花天經地義呀,不是嗎?

  我是個絕不虧待自己的杜菲凡,商學院畢業證書可不是用來當嫁妝而已。每一件事皆是精打細算之後才會做出最利己、順便也利人的決定。

  我啦!杜菲凡,人稱「搶錢妖女」就是我啦!只此一家,別無分號,想也知道要佔我便宜比登天還難,對大家賜給我的綽號,雖不甚滿意,但到底也跟我幼年時的「惡女」夢沾上了點邊。頗安慰之下,自是不會在乎這四個字看起來有多麼沒氣質了。

  話說回來,我杜菲凡幾時在意過那種細節了?

  呵呵呵!對目前的生活方式,我是再滿意不過的了。

  第一章

  想來也不免慚愧。除了學生時期打工過之外,出社會之後從未自己賺過一毛錢。

  在上星期吹熄了蛋糕上的「29」數字蠟燭後,這幾日來,我總是意思意思的在反省。為每天的清晨做一點有意義的事。不知是孔老頭哪一個門生說的:吾日三省吾身。我每天自省一次的誠意想必孔夫子也會感動得很。若不是隔了數千年的時光河,我必是他座前第七十三位登記在案的門徒無疑。

  「早呀,阿娘。」從早餐桌上抄來一片土司,連咬了數口解饑,一邊對繃著拉皮臉的母親皮皮的笑。

  「你給我說!為什麼你人在台南,為什麼棣亞在新竹?」我的母親杜王蘋月,一個貴夫人,常年跟著女獅會的閒太太們東奔西走,此刻居然會與我同時出現在台南宅邸實在是意外兼巧合,也終於發現我「似乎」並沒有與丈夫住在一起。

  「媽,如果你回國前先與我聯絡一下,或在台北朱宅留言一下,我與棣亞當然會乖乖待在同一處,也不會讓您抓包個正著了。」結婚四年了,能保持著從未被逮到分居的紀錄,夠仁至義盡了。如果不是看在老媽似乎很生氣的分上,不怕死的我大概會建議她老人家到旁邊偷笑一下。

  「啪!」地一聲,我的母親用力拍打了下桌面,接下來更是一串了悟後的怒叫:「什麼?你的意思是你們夫妻四年來恩愛的模樣只是做給我們看的,事實上你們夫妻不和已經很久了!難怪我與莉方一直盼不到孫子抱!你這死丫頭壓根兒不是怕身材變形,而是分居太久,生不出小孩!好呀!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們?那些傭人全教你收買了是不是?」

  「老媽,女兒這是孝順您呢。」

  「我呸!要是真的孝順,為什麼不與棣亞好好當一對夫妻?我看你是存心忤逆我!氣死我了!我一定要趕緊告訴你公婆他們,我想他們也是不知道的!」

  就見得我那怒叫到不復貴夫人形象的母親大步的跑到電話旁告狀去了。噠噠噠的高跟鞋聲擊在磁磚上甚是刺耳。真是的,一點也不諒解我們為人子女的苦處。

  朱棣亞是我結縭四年的丈夫,大我四歲,青梅竹馬到成人,家世相當,兩方父母又交好。據說我母親與棣亞的母親因為情同姊妹,在各自婚嫁後決定日後若有子女,必然要當成兒女親家,成就一樁良緣。於是乎,可憐的我們兩尾青梅竹馬因為年紀相彷,所以在大家的作主下,強自安排了婚事--而且在我出生的那一刻便已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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