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冷汗像忘了旋緊的水龍頭,涔涔地在朱建民額上、手上直冒。
天氣不熱,事實上雖說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還是照來不誤,暖氣沒有開得很大,正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剛跑完八千里路那樣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卻是流冷汗。
打從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後,他便一直發暈發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發上,只怕他早已癱軟在地上成了一攤泥。唉!說來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斷頭台,也不是見鬼了,他幹什麼怕成這個樣子?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這一副德行的。怕什麼呢?他是客戶即使丁皓再窮凶極惡,總不會將他生吞活剝了吧!雖然那或許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東西可不尋常呢!
樓下那群彪形大漢——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員已使他雙腿虛軟;再想到丁皓以往的歷史,朱建民不自覺又打心底起了一陣冷顫——在高中時代,丁皓是個打架王,被數十家高中拒收後,靠父母的關係進入了「清岡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貴族學校,出身黑社會家庭的子女、闊少爺、成績低劣的、愛吃喝完樂的——全在這裡了。丁皓是黑社會老大的獨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當家常便飯,在學校半個月期間,他不僅成了校園內的地下盟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為爭地盤打架鬧事,搞得安份的學生人人自危,一如身為會長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過失殺人將對方砍成重傷,終於被捕入獄——沒法子,誰叫當時被警察埋伏給逮個正著,這下子連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獄了——血腥的日子終於遠離校園——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憶,每當他想起來還會冒冷汗;即使身為好學生的他,從來就不必擔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來不找好學生的麻煩。如今,他出獄了,自營保全公司四年下來,已成為信譽最為卓著的保全公司,連運鈔車都得仰仗他們護航才安心。最特別的是,丁皓的員工全都是曾經犯過罪、坐過牢出來的人;這其實有個好處,黑白兩道混得開,難怪讓「迅雷」保全的東西萬無一失。丁家雖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餘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網羅入公司、決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擔心會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過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實。相的益彰之下,難怪短短的四年,「迅雷」會凌架所有同業之下,成為業績最好、營業額年年直線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動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顧客有了這層認知,生意自然滾滾而來。
就是因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會硬著頭皮前來,求見他曾經希望一輩子別再看見的人。進入保全公司,他堅持非要見丁皓;雖然在丁皓未下來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奪門而出的衝動,但他不能跑——為了他的寶貝妹妹,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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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要見我?」丁皓結實高大的身子整個陷入椅背中,雙腿交叉橫放在光可鑒人的大辦公桌上,穿著步鞋的腳還百般無聊的抖著,七分嚇人、三分冷酷的臉上滿是不耐。他懶洋洋的瞇起眼睛看著合夥人兼生死之交;那個坐在他辦公桌上、英俊得可以當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是咱們高中時期那個品學兼優的學生會長,叫朱建民。你記不記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給丁皓,自己則喝著紅酒。比起衣著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獨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氣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裝,品味出眾;他英俊有禮,風流而不濫情,是那種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戶,全是衝著孟冠人而來。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沒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過壯碩,光看外表就足以嚇得人牙齒打顫而不敢正視。他有雙太銳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愛打穿正式衣服,永遠是舒服就好;他不醜——但顯然沒有人知道這一點,良家婦女尤其是,一見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邊,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點,但他的氣勢卻足以使任何一個地方變成冰窟。而打從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這兩個人,一暖、一冰,倒成為一個很奇妙的搭檔。
「見我做什麼?我開公司當老闆可不是做應召男,客人指定要見我,我還得馬上滾出去讓他看個過癮嗎?將他轟出去!」丁皓懶懶地放下雙腿,雙手指關節弄得卡卡作響。「唔——我悶太久了!也許我該給他一個機會——冠人,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麼狗屁事要煩我?敢指明要見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尋常;有趣的話,我倒想玩一玩。」
自從有了盈餘、有了分公司,業績直線上升到現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後,丁皓就悶著過日子到現在。他是個善於掠城的戰士,卻不是個善於經營的城主;在剛開始創業維艱的時期,他每天生龍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銳無比,與敵人、客戶交戰於沙場,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譽。他也狠絕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衝,創下輝煌戰果;然而對於那些已成為自己的所有物的城池卻是無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兒們——孟冠人——天生就是個將相美才。打從孩提時代起,孟冠人為他擬下的第一個計謀開始,就注定他們今生於事業上的焦不離孟、孟不離焦。在丁皓如獄七年間,孟冠人開始猛K書本,成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學、碩士、博士之類的學位手到擒來。丁皓出獄後,二人聯手打天下,完全沒有用到二個家族的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