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回被人甩了以後,就來跟她訴說他的委屈,倒完垃圾後,他又生龍活虎地展開另一段戀情,反正很快地又有一個不怕死的自動送上門。
同樣的情節,每個月都會上演個一、兩次,無奈他怎麼都學不乖;而她這個「好兄弟」卻已經被他層出不窮、換湯不換藥的「分手史」給煩死了!
每次看到他跟其他女生在一起,她就覺得心裡頭悶悶的,好像壓了一塊大石頭,恨不得立刻讓他身旁的女生消失不見。
可喜的是那些女朋友的「在位時間」都不長,但可悲的是,很快就又有新的繼任者出現。
「奇怪,人家有本錢啊!你管這麼多幹什麼?」吳欣姿狐疑地瞥她一眼。「況且,你不是他最好的哥兒們嗎?為什麼這麼看他不順眼?」
論起駱丹楓跟賀伯恩的友好程度,簡直讓他那些迷姊迷妹又妒又恨。
丹楓跟伯恩是自小就認識的青梅竹馬,至今已有超過十年的交情。她不但是他公開讚揚的「好兄弟」,兩人的私交甚至比親兄弟還好。
校園裡經常可見兩人勾肩搭背的親匿鏡頭,所幸丹楓不論是外表還是個性,都跟男孩子無異,讓她得以免於成為全校女性的公敵。
身高一七五的駱丹楓,是永興高中女籃校隊的隊長,球技雖然沒有賀伯恩高超,但是跟其他男球員比起來,絲毫不遜色,是女籃隊的第一把交椅。
她不只身材高挑而已,還非常「平坦」,胸前幾乎看不出起伏,就連長相也是宜男宜女的中性相貌。
這還不打緊,偏偏她不設法補救那少得可憐的女人味,還剪了一頭俐落的短髮,就連行為舉止也大剌剌得像個男孩子似的。
更悲慘的是,她的聲音還低沈得像個男人!
總而言之,她經常被初次見面的人誤認為是清秀俊美的小帥哥,錯誤率高達百分之99.99。
更誇張的是,她竟然也是學校女生的偶像之一!受歡迎程度僅次於賀伯恩。
經常收到女學生的愛慕信,讓她哭笑不得,她一點也不想變成同性戀啊!
丹楓不滿地嘟囔。「我就是看不慣他到處放電,搞得桃花滿天飛嘛!」噘著嘴抱怨的模樣,流露出少見的小女兒神態。
每次看到他跟女友在一起的畫面,她的心就難受地像是被針刺到一般。
她不知道自己對他的感覺是什麼時候開始變質的,只知道從國中開始,她就無法忍受他和別的女生打情罵俏。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個性就是這樣,幹麼現在才看不順眼?」吳欣姿別有用心地瞅著她。「再說,他招惹桃花關你什麼事?你幹麼這麼忿忿不平?莫非……」
欣姿故意將話說一半,就等著丹楓自己往陷阱裡跳,果然……
「沒……我沒有暗戀他!」她此地無銀三百兩地連忙否認。
「喔……」吳欣姿露出一抹賊笑,點明道:「原來你暗戀他啊!」
其實欣姿早八百年前就看出丹楓對賀伯恩有好感,偏偏她死鴨子嘴硬,不肯老實承認;只是丹楓瞞得過別人,卻騙不了她!
因為她們是認識了五年多的好友。
「你……你別胡說!誰會暗戀那棵桃花樹!」無端被人道出事實,丹楓慌亂地結巴否認。
她打死也不能承認,否則她與伯恩多年的交情,可能會毀於一旦!
她很清楚他從來沒將她當成女生看待過,若讓他知道自己對他有「非分」之想,他們可能連朋友都做不成。
她和伯恩從國小三年級到六年級都是同班同學,雖然國中時分發在不同班級,可是高中又考上同一所學校,巧的是又被編到同一班。
說起來,他們的緣分還真是不淺哩!
她永遠記得他闖進她生命中的那一天……
那一天她父母離異,她躲在公園哭,剛好被路過的他發現,兩人聊啊聊地,漸漸讓她忘記悲傷。
從那天起,他經常找她說話、又教她打籃球,隨著相處的時日俱增,他們倆變成好朋友。
漸漸地,她發現自己對他的感情已變質成為愛情,不再是她以為的友情。
然而他對她的態度卻一如往常,只將她當成最好的哥兒們,讓她的款款情意只能深埋在心裡。
由於他的強力推薦,她也變成籃球一族,從剛開始的發洩演變成興趣,一直到現在的籃球好手;大家都以為她是因為興趣而打球,沒人知道她打籃球的真正動機。
其實她是為了讓自己跟他有所牽連,而開始學打球的。
他送她的那顆籃球,被她當成寶貝放在床頭,不知情的人還以為她是球疑,連睡覺都要籃球作陪。但她不想多作解釋,以免傳到他耳中。
「噓……」吳欣姿將手指放在嘴唇中央,悄聲地提出警告。「別這麼大聲嚷嚷,除非你想讓全場的人都聽到你的心聲。」
聞言,丹楓擔心地環顧前後左右。很幸運地,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球場上的斯殺,沒人注意到她們之間的談話,她這才鬆下一口氣。「呼……你別再亂說了……」
「我亂說?」欣姿索性將話說得更明白。「丹楓,你對他的情意都清清楚楚地寫在眼裡。
我又不是瞎子,怎麼會看不出來?」
「真的嗎」好友的提醒差點沒將丹楓給嚇死,急促地追問:「那……伯恩……他也看出來了嗎?」她還以為自己掩飾得很好哩!
「放心,我想他的腦容量已經全都裝滿了籃球,再也容不下其他。」賀伯恩是個十足的球疑,腦袋裡會想的東西,除了籃球,還是籃球。
莫怪被一堆女人甩了,還搞不清楚被甩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每天忙於練球,沒空陪她們,怪不得交往沒多久就會被甩掉。
「那就好!」丹楓總算放下心,她還以為自己的心事被人看光光了哩!
「好什麼好?」吳欣姿忍不住低嚷。「你不打算跟他告白嗎?」
「我不能……」她怕啊!怕一旦說破,恐怕兩人連「哥兒們」都做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