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臭美!就是因為你是同性戀,所以才安全,你懂嗎?這個喜歡跟男女間那種喜歡不同。」
「我懂。」他啜了一口咖啡。
「何況……我能體會你的心情。」她的語氣略顯沉重。他揚了揚眉。
「秘密誰沒有?」她嬌媚一笑。
「用跟我說你喜歡女人。」
「哈!如果我說,我喜歡已婚的男人呢?」
「那又如何?」他說得瀟灑,不以為意,「婚姻要負的責任太大了,有時當情婦反而沒壓力。」
「壓力可大了。」她可是深刻體會。
「壓力當然有,但懂不懂得處理這種感情,就在看個人的智慧了。」他指指腦袋。
貝穎笑道:「我相信你做得很不錯。」
郎智軒也笑了。「我也相信你會做得很好。」
「我做得好也要對方配合得好啊。我老闆笨得洩底,我沒辦法,走的人只好是我。」
郎智軒的黑眸裡有一分深沉的心思。
「該走的未必是你,如果他真的愛你,他就會想離婚跟你在一起。」
貝穎笑了。她欣賞他的機智,向來很少有人能與她旗鼓相當。
「重點來了,我不想結婚。」
「你又不是我。」他也笑了,點了一根煙,遞給她,「抽煙嗎?」
「心情不好時抽。」她接過他的煙。郎智軒微微一笑,再為自己點了一根。
「我想開一家店。你知道的,女人一旦結婚,什麼事都不必做了。尤其有了小孩,你這輩子只能和廚房、尿布為伍。孩子大了,就要為他的終身大事操心,自己的理想全得拋棄,還得擔心老公會不會在外面偷情,多悲哀。」
「哈!你太悲觀了。」
「不悲觀,是面對現實。你說你為什麼只愛男人?不也是逃避婚姻的一種?」
郎智軒想了一下。
「也可以這麼說吧。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初戀對象是女人沒錯,也是個空姐,為了她,我立志當空少的,交往了三年,她甩了我,嫁到國外的豪門去了。」
「當空姐錢最多了,還嫁豪門啊?」她似乎不以為然。
「錢多啊,卻永遠嫌不夠。」
「所以你就恨女人了?」
「我不恨啊,雖然傷心了很久,不知不覺對女人就害怕起來了;有個空少追我,我答應了,就變這樣了。」
「你是心理有問題。」她直言不諱。
他笑道:「是有問題,但跟男人在一起問題就少了,既不用擔心懷孕,也不用負婚姻的責任。」
「我不想結婚。」她很堅持。
「我也不想結婚。」
「看來我們可以當好朋友。」
「死黨呢!」
「敬死黨!」
☆ ☆ ☆
「噹!」兩個杯口相碰。
「敬我們可憐的命運!」貝穎一飲而盡,郎智軒也乾杯。
「我都忘了我們認識幾年了,現在我們都達成目標當老闆了,但想躲的怎麼都躲不掉。」貝穎放下已空的酒杯,又點了一杯血腥瑪利。
「你上台北幾年了?」郎智軒為自己點了一林螺絲起子。今晚兩人似乎不醉不歸了。
「這唸書的時間加起來十幾年了。」
「跟我一樣,我太習慣一個人了,偏偏父母觀念保守傳統,三十歲還不結婚,他們快瘋了。」
「從我廿五歲開始,他們就催我找個男人嫁了。」貝穎猛搖頭,「我現在最害怕的事就是他們忽然殺上台北來。」
「別說了,我越想越有可能。」他覺得背後一陣涼意。
「你還好,父母都是斯文人。我老爸抓狂起來真的會殺人。」
「才不好。那種親情攻勢才可怕,尤其我吃軟不吃硬。上次老爸騙我他住院,結果我被拐回去相親;另一次老媽在電話裡哭了兩個小時;還有一次最誇張,說什麼祖先托夢,說我再不結婚就會發生意外。你知道嗎?他們倆一哭,我就快崩潰了。」郎智軒苦惱的捧著腦袋,「這下嚴重了,連遺書都寫來了。」
貝穎雖然很想為他掬一把同情之淚,但是她的遭遇不比他好。
「有一次我被黑道的兄弟綁架。」她托著腮啟口,郎智軒睜大了眼。
「我嚇死了,以為是峰哥他老婆發現,請人來暗殺我咧,還被迷昏;等我醒來已經在南部,居然是老爹把我綁來,只為了跟他換帖兄弟的兒子見面,這事他跟我提了N次,我沒理他,他就來狠的。」
郎智軒張口結舌,半句話都說不出口。
「而且綁我的人不小心把我的手弄淤青了,被我老爸一拳揍得流鼻血。」
「天啊!你是在暴力家庭長大的啊?!」
「我老爹早改邪歸正了,他從小就疼我,只是牛脾氣不改,家裡只有我老媽治得了他,他天生怕老婆。」
「真不知該悲哀還是難過好。」郎智軒忍不住又一歎,「你能想像從小我爸在寫毛筆,我媽在旁邊磨墨的樣子的?我可是從小背四書五經長大的。」
貝穎忍不住笑起來。
「結果你還跑去念外文系。」
「我幼稚園就會背唐詩三百首了。」
「很鮮耶!咱們的父母感情都特好,怎麼我們都不想結婚?」
郎智軒啜了一口調酒回道:「如果我不是gay,搞不好我會想結婚。」
「你又不是真的gay。」
「哪有什麼真的假的,我現在的愛人是男人,我對女人過敏。」
貝穎大笑。「我還要為我的第二家分店努力呢。」
郎智軒笑道:「我們都是不負責任的人,所以都不想結婚。」
貝穎睨他一眼。「看樣子,我們挺適合結婚的。」
郎智軒仰頭大笑。
「我們結婚?你能想像以後我帶男人回家,對我男朋友說,這是我老婆,她是別人老公的情婦哦?」
貝穎也大笑。
「對!我帶著情夫回家,然後說,來來來,我跟你介紹,他是我老公,他是個gay!」
兩人笑得仰頭又彎腰,旁人看得一頭露水,心想他們大概醉了吧。
那可不!他們不曾像此刻這般清醒,在他們狂笑過後,彼此都瞪大眼睛看著對方。對!他們結婚,這不失為個掩人耳目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