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你認識黎娜?」朱美莎心中有很壞的預感,感覺到黎娜可能是最足以威脅到她幸福的人,「對呀,你們該是認識的嘛,不然怎麼會一起走?你們一定很久沒見了吧?」
她只想試探出自己要的答案而已,根本不以為那是好事。
「我寧可不要認識那女煞星!」倒了八輩子的霉才去認識她!他氣憤的一拍桌子,掉在桌上的吊燈和杯子彈起一尺高,吊燈碎得更爛,杯子也打碎,杯內的水濺得他滿身,他慌亂的去擦拭,「可惡!」
他氣得要命,只要碰到她,就沒好事,多年前砸破他的頭,多年後害他被迫殺……她可不可以從這地球上消失呀!?
「啊?」朱美莎心中竊喜,原來他討厭黎娜,那她就沒必要把她列為頭號情敵嘍?「我還以為你們是好朋友。」
「是『好想一手掐死的朋友』!」宋傑咬牙切齒的悶哼。
不行,當年她害他害得這麼慘,現在又冒出來惡整他,這些新仇舊恨他愈想愈不甘心,不找她把這筆帳算清楚,他就跟她同姓!
「她曾經惹過你嗎?怎麼你氣成這樣?」朱美莎邊替他擦掉衣服上的水漬,邊安撫他的怒氣,「聽說她剛從國外回來,你就當她還沒適應國內的生活又不懂事,別跟她計較吧。」
說是擦水漬,還不如說是挑逗,瞧她正趁擦拭之便,來回的撫摸宋傑的胸膛,看他沒有嚴厲拒絕,便順勢坐上他的大腿。
「別再想她了,你今天還要跟我約會呢。」朱美莎嬌媚的膩在他身上,咬他的耳垂,「別再想這些令人生氣的事了,我們上床做快樂的事吧?」據說從來沒有女人上過宋傑的床,她今天可要首開先例。
宋傑以百無聊賴的哈欠壓下心中那厭煩的感覺,把朱美莎推開——是朱美莎太倒人胃口,還是他對大部分的女人冷感?
「床的話,我可以借給你,可是,睡完請把棉被折好,不打擾你的睡眠了。」宋傑逕自起身,走入早已空無一人的走廊。
「你要去哪裡?」朱美莎連忙追上去。
「出去散散心。」他得搞清楚這件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對女人冷感?心中雜亂無章,腦中浮上一張令他痛惡深絕的臉——黎娜。
車子滑出車庫,方向盤才剛轉,目標清晰的浮現腦海。
「我為什麼非得去找那個女魔頭?」宋傑對自己捶胸頓足,他要命的話,該快調轉方向盤,往另一個方向走。
可是他無法那麼做,他心中有個聲音——唯有她才能喚起他的熱情,證明他不是冷感。
打從車子開始往「娜娜戀愛中心」駛去,他的腦海中就浮現她清麗的臉龐和那頭如飛瀑般的長髮,他體內的血液就開始熱切的蠹動。
為什麼?為什麼光是想起她,他的身體就開始加溫?難道真的只有她才能喚起他的熱情,使他變成健全的男人?老天爺,可不可以別開這種玩笑?他的小命雖不怎麼值錢,但他還要啊!
正想踩下煞車,掉頭逃命要緊,「娜娜戀愛中心」門上那塊「今日公休」的吊牌已經在眼前。
呵,今日公休,果然上天有好生之德。
沒找到娜娜,宋傑心中固然鬆了口氣,但同時也升上一股奇怪的感覺,好像失落了什麼,連月色和空無一人的街道,都平白添了一絲憂鬱的味道,找不到她,他居然不知道自己該往哪裡去。
原來在極端混亂的那一夜,她就在他心中種下一份感情,他對她,一見鍾情了。
唉,這到底是福還是禍呢?
「咦?我們今天公休喔。」從超商回來的姍姍發現了在門口徘徊的宋傑,一眼認出他就是娜娜平常拿來射飛鏢的相片主人,當然也就是「送錢」口口聲聲罵的那個人,「娜娜不在家喔,她去幫人家分手了。」
「幫人家分手?」宋傑在這句話中嗅聞到危險的味道,一顆心居然提吊起來。
「對呀,那是我們的工作之一。」姍姍理所當然的回答,「這次是一位被男友糾纏不放的女孩子委託的案件。」
「地點在哪裡?」宋傑聽見自己這樣問,連忙慌張的噤口。
他幹嘛問這麼多?她忙她的工作是天經地義,他這閒雜人等回家看電視、睡覺就好了,管人家地點在哪裡。他閃都來不及,怎麼可能去找她?可是不問的話,他心中又忐忑不安。
老天爺,他該怎麼辦?他到底該送上門去被她整,還是掉頭走人?他自己沒有答案,那麼,老天保佑沒有人能回答這問題,讓他全身而退吧。
只可惜,別人可能不知道娜娜的下落,姍姍可瞭若指掌。
「在縣議會前廣場啊。」姍姍覺得她理所當然要告訴他,說不定可以把娜娜這惹禍精和這男人送作堆,讓他們吵到世界末日,「那委託人希望速戰速決,連吃頓飯都不肯……那男人大概很難纏吧。」最後那句是姍姍自己加上去的。
宋傑臉上線條拉緊,二話不說的轉身走入車內,發動引擎,朝縣議會狂奔而去。
該死的,她果然又去惹禍,她有幾條命供她這樣玩?宋傑氣得要命,好像娜娜玩的不是她自己的命,而是他的命。
所有的疑慮與猶豫全一掃而空,原來,不知從何時開始,他早已把她看得比自己更重要了。
背後,姍姍對跑車揚起的灰塵喊道:「娜娜就交給你保管啦,不用還也沒關係。」
雖說公休日還來幫人排解分手的糾紛很對不起自己,但熱愛工作的娜娜,還是無怨無悔的把自己扮成大姐大,站在這裡替身旁這位個性柔弱卻碰上混混的女人爭取自由。
反正難得把自己扮成大姐大,過過乾癮也好。
她的旁邊站著一個模樣樸素的女人,那女人的對面,站著一個手中夾著於、嘴裡嚼著檳榔,混混模樣的惡漢。
「跟你在一起太痛苦,我真的無法再和你交往了。」樸素女人哭喪著臉。